休眠账户10月8日起一律“休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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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昨日公告,自2007年10月8日起,休眠账户将被另库存放,退出交易系统。投资者如需恢复使用休眠账户,须向证券公司申请办理激活手续,或者注销原休眠账户并申请开立一个新账户。
公告称,休眠账户是指证券账户余额为0、资金账户余额不超过100元且最近连续3年以上无交易的投资者A股账户及对应的资金账户。
根据登记公司的最新统计,截至9月25日,沪深两市账户总数已达到1.25亿户,但其中存在大量的休眠账户。
公告称,在10月8日后,投资者如需激活使用休眠账户,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证券账户卡、资金账户卡等材料,在证券公司办理。证券公司办理该类账户激活手续,不得收取任何费用。证券公司激活投资者休眠A股账户,应向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激活申请指令。结算公司根据券商申请指令在登记结算系统中激活账户,并通知交易所恢复交易权限,次一交易日该A股账户可正常使用。投资者也可选择不办理激活手续,在证券公司申报注销原休眠A股账户并申请开立一个新的A股账户。10月8日以后,登记结算公司还将另行发文对新增的休眠账户的管理做出安排。 《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