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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07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送红股的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每10股转增8股送红股2股 2、最后交易日:2007年10月9日 3、股权登记日:2007年10月12日 4、除权日:2007年10月10日 5、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07年10月16日 一、通过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派送红股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公司于2007年9月16日召开的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公司2007年半年度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派送红股的决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告刊登于2007年9月18日的《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二、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送红股的方案 经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及信永中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2007年半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公司资本公积金中的股票溢价收入为357,386,833.07元,公司决定按2007年6月30日的总股本366,000,000股计算,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8股,总计转增292,800,000股。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境内外利润孰低分配原则,公司本次以经审计的中国会计制度确认的净利润数进行分配,公司2007年1-6月份审计后的净利润为444,785,922.45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48,616,673.18元。公司决定按总股本36600万股计算,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红股2股,合计派送红股73,200,000股。 三、最后交易日、股权登记日和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 1、最后交易日:2007年10月9日 2、股权登记日:2007年10月12日 3、除权日:2007年10月10日 4、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07年10月16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股权登记日2007年10月12日(B股最后交易日为10月9日)下午3:00时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派、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本次转增股本及送红股方案于2007年10月10日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按相关规定实施,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股份类别 变动前(股) 本次变动数(股) 变动后(股) 股份比例(%) 非流通股 境内法人 200,000,000 200,000,000 400,000,000 54.64 份 股 流通股份 境内上市 166,000,000 166,000,000 332,000,000 45.36 外资股 股份总额 366,000,000 366,000,000 732,000,000 100 七、公司2006年每股收益为1.93元,2007年半年度每股收益为1.3元。本次公积金转增股本及派送红股后公司总股本由366,000,000股增加为732,000,000股,按新股本全面摊薄后2006年每股收益为0.965元,2007年半年度每股收益为0.65元。 八、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电话:0477-8565733 0477-8565734 传 真:0477-8565415 九、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七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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