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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瀚明投资有限公司股权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及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本公司股东深圳市瀚明投资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2007年4月25日,深圳市瀚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明公司”)股东深圳市和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旺公司”)、深圳市培森投资公司(以下简称“培森公司”)、自然人刘芳、朱达山与南银汇通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银公司”)就深圳市瀚明投资有限公司向南银公司借款一事签订《借款协议》、《协议书》、《框架协议--股份转让协议书》。 这一系列协议约定:瀚明公司向南银公司借款6500万元人民币,用于清偿瀚明公司所欠中国航空技术进出口总公司(以下简称“中航技”)的债务,并解除瀚明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6615万股限售股份质押给中航技的合同;作为保护债权人—南银公司权益的条件,和旺公司、培森公司、刘芳、朱达山分别将其持有的瀚明公司的股份全部转让给南银公司,(其中:和旺公司占瀚明公司50%股份、培森公司占16.67%的股份、自然人刘芳持有17.33%的股份、自然人朱达山持有16%的股份)。借款期限一年,到期不能归还本金的,支付利息后合同顺延一年。 根据《协议书》约定,深圳市瀚明公司的原股东,即和旺公司、培森公司、刘芳、朱达山在两年内有权按协议对其所转让的瀚明公司的股份进行回购,回购条件为支付借款本金和相应利息;在满足南银公司在《协议书》所约定的全部权益后,南银公司须同意深圳市瀚明公司的原股东对瀚明公司的回购。 在两年的回购期限内,南银公司不得行使瀚明公司的股东权利,不得行使瀚明公司所持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股份的转让、担保(抵押、质押)、变卖等任何法律上的处置权,也不改变瀚明公司的名称;且委派至本公司董事会的成员不变。 截止2007年9月6日,瀚明公司已经完成其股东变动的工商变更手续。 二、变更后的深圳市瀚明投资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情况和股本结构如下: 1、变更后的深圳市瀚明投资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邓南威(NANWEIDENG),加拿大国籍,护照号码(BC227735),职务:南银汇通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和南银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2、变更后的深圳市瀚明投资有限公司的股本机构 三、南银汇通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基本情况介绍 南银汇通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3月17日,公司住所为: 北京朝阳区东三环北路2号南银大厦1005室,公司经营范围为:研发、生产计算机软件、研发计算机系统集成、转让自有技术、提供自产产品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自产产品。公司注册资本为53.4万美元。 四、本公司(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目前经营一切正常,公司 2007年半年度报告已于2007年8月11日公告;同时,公司也公告了本年度年初至下一季度公司业绩仍将亏损的预计亏损公告;截止目前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宜。 本公司将督促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特此公告 附件: 1、深圳市瀚明投资有限公司股东深圳市和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培森投资公司、自然人刘芳、朱达山与南银汇通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就深圳市瀚明投资有限公司向南银公司借款一事签订《借款协议》、《协议书》、《框架协议--股份转让协议书》。 2、广东省深圳市公证处(2007)深证字第68127号《公证书》、广东省深圳市公证处(2007)深证字第68128号《公证书》、广东省深圳市公证处(2007)深证字第68129号《公证书》、广东省深圳市公证处(2007)深证字第68130号《公证书》、广东省深圳市公证处(2007)深证字第82484号《公证书》、 3、变更后的深圳市瀚明投资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南银汇通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七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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