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账户清理补充公告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尊敬的各位投资者: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为切实保障投资者利益,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再次提醒您,若您的账户属于休眠账户或不规范账户情况,请尽快与所属营业部联系,携带相关证件到所属营业部办理认领或规范手续,以免影响正常交易和交易结算资金存取。
一、休眠账户
1、定义:资金余额在100元以内(含)且证券账户中无证券资产、2004年3月2日至2007年3月2日之间无交易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2、处理措施:
(1)我公司已对无人认领的休眠账户进行另库存放,并将休眠资金账户中的资金集中存放在我公司在工商银行开设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休眠账户”中。投资者暂不能使用该类账户进行证券交易、资金划转等操作。在2007年9月28日前,投资者如主张权利,可以到开户营业部要求退还资金并进行销户,也可激活账户将其转入正常交易。如休眠账户属于不合格账户,则必须进行规范后才能恢复正常交易。
(2)我公司将于2007年9月18日向登记结算公司报送休眠账户。2007年10月8日起,休眠账户将退出交易系统。
(3)2007年10月8日起,投资者本人可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证券账户卡等材料到我公司营业部办理休眠帐户激活手续,也可以申报注销原休眠A股账户并申请开立一个新的A股账户,新开账户不收取开户费。
二、不合格账户
1、定义:
不合格账户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的账户:
(1)资料不规范:指账户关键信息(包括投资者姓名、证件类型、证件(营业执照)号码、资金账户信息、对应证券账户名称或有效身份证号码)不全或不准确的账户,包括开户资料不齐全、柜台交易系统与开户资料不对应,但资金投入真实、资产权属关系明确的账户。
(2)身份不对应:指资金账户与对应证券账户名称不一致,包括一个资金账户对应一个不同名称的证券账户,一个资金账户对应多个相同类型、相同用途、不同名称证券帐户。
(3)虚假身份:指以他人名义开立的账户,包括个人以他人或机构名义、机构以其它机构或个人名义开立的账户(依据有关规定开立的合法名义账户除外);
(4)代理关系不规范:指代理开户和代理操作,但授权代理手续不规范或代理要件不全,资产权属状况不清的账户;
(5)其它不合格账户,如个人账户中支票余额不为零等。
2、处理措施:
属于上述不合格账户的投资者请尽快与所属营业部联系,携带相关证件到所属营业部办理认领或规范手续;属于身份不对应、非实名账户及资产权属不明晰的账户,投资者还须出具能证实本人和相关人的身份、资产转入情况、资产权属关系等的有效证明文件。
(1)从2007年7月起,我公司已经逐步对不合格账户采取限制证券账户转托管(转指定)、限制资金账户存取款、限制证券账户买入证券等措施。
(2)从2007年10月20日开始,我公司将按有关规定把待规范不合格A股账户明细数据报送登记结算公司。
(3)2008年4月28日前仍未能规范的,我公司将按有关要求将不合格A股账户明细数据报送登记结算公司和证监局,并从交易系统中移出,进行另库存放。从2008年5月第一个交易日起,实施中止交易限制。
(4)2008年4月28日至7月31日,投资者可对不合格A股账户中不能规范为合格账户的,在清空证券后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户系统直接注销该A股账户,对应的资金账户余额清付后同时在柜面交易系统中注销。
(5)2008年5月8日至7月31日,对已中止交易的不合格账户的规范流程:
①投资者本人可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证券账户卡等材料到我公司营业部申请规范并办理第三方存管手续;
②规范后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撤销账户另库存放处理,恢复其交易功能;不能规范为合格账户的,限期清空证券后,予以注销。
(6)从2008年8月1日起,不合格账户持有人确认账户资产或申请使用账户,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凭有效的法律文书等证明文件经我公司审核同意并报当地证监局备案后,由投资者本人凭有效的法律文书分别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地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或深圳分公司(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大厦)办理。
三、营业部联系方式:
深圳营业部0755-83026812
上海营业部021-58365918
北京营业部010-68059599
廊坊营业部0316-2081668
长沙营业部0731-5505006
季华营业部0757-83201452
同济营业部0757-83333418
特此公告。
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七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