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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屋,要备消防“合格证”

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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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简工博 通讯员 周美良)消防部门日前针对闸北区、浦东新区、闵行区、普陀区调查发现,三分之一以上的小区存在“群租”现象。针对日益突出的群租消防隐患问题,市消防部门出台《群租房消防安全技术要点》,作为基层消防支队配合属地派出所检查时的消防技术规范。

日前,消防部门在闸北区对101个新建小区调查发现,38个小区存在“群租”现象,占总数的37.6%。浦东新区、闵行区、普陀区调查情况与闸北区基本相同,三分之一以上的小区存在“群租”现象。调查还发现,本市“群租”现象主要分布在三个区域:市中心区新建小区集中、交通便捷的街道和中高档小区,城郊结合部及农村地区,商铺、饭店娱乐场所、工厂、工业园区周边的“集体宿舍”区。如浦东新区花木街道的上海绿城小区,目前交付使用的一期、二期共1980套住房,“群租”房就达250余套;普陀区的中远两湾城520余套“群租”房,被分割成3500多间,居住3800多人。

“群租”现象为消防安全带来重重隐患,目前本市已经发生多起“群租”房火灾事故。据市消防局的专家介绍,“群租”房擅自改变建筑结构,使用非耐火材料随意分隔房间,入住人数大幅增加,火灾负荷增大。这些分割堵塞疏散通道,一旦发生火灾,人员难以及时疏散逃生。“群租”房内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现象十分普遍,东方城市花园二期某二房东采用薄木板将住宅进行包厢式分隔,100平方米的二室一厅分隔成10间、120平方米的三室一厅分隔成13间,每间均配置家用电器和液化气钢瓶。

对于群租房的安全规范,消防部门将配合房地、公安、安监等部门予以督察。消防部门强调,房屋出租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具备必要的消防安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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