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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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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7年8月17日上午在北京市新源南路京城大厦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07年8月7日发送公司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15名,实际出席14名。李士林董事委托徐念沙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全体董事一致推举徐念沙主持会议,全体监事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出席会议的董事讨论表决,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选举李士林为公司董事长,徐念沙、刘福为公司副董事长。

(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选举产生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1)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李士林,成员徐念沙、刘福、曹竞南、蒲坚、李建一、孙志鸿、李真、王小强。

(2)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王小强,成员唐岚、林赵平。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肖梦,成员唐岚、吴雪芳。

(4)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何炬,成员孙志鸿、肖梦。

(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经董事长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查,聘任:

李建一为公司总经理(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姚旗为董事会秘书(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经总经理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查,聘任:

刘海浬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刘铁雄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姚旗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刘建新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陈宏运为财务负责人(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决议三、四项所聘任人员任期三年,简历详见附件一。

独立董事已就决议三、四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附件二。

五、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半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在2007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内调整贷款银行(增加华商银行)的议案》;

同意在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2007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内,调整贷款银行,向华商银行蛇口分行申请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用于公司日常资金周转。授权总经理负责向有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授信额度使用的有关事宜,并可根据资金市场情况选择贷款币种及进行相应的外汇汇率锁定。

(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附件

一、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二、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ОО七年八月二十一日

附件一: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李建一,男,1967年11月出生,大学专科学历。曾任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信国安集团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信国安集团公司董事,中信海直通用航空维修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通用航空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中海直总公司董事。

刘海浬,1951年12月出生 ,大学专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一级飞行员。先后任海军第一航空学院学员,海军航空兵独立二团飞行员,中国海洋直升机专业公司飞行员、深圳作业训练基地经理、副总经理,本公司副总经理,中信海直通用航空维修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刘铁雄, 1955年10月出生,大学学历,工程师。先后任哈尔滨飞机制造公司设计所设计员,中国海洋直升机专业公司经营管理部副经理、经理、飞行作业部经理,中国海洋直升机专业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本公司副总经理,中信通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姚旗,1954年9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高级策划师、高级经营师。先后任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工程公司干部;浙江电视大学宁波分校干部;中信宁波公司副处长、处长;中国海洋直升机专业公司股改办主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中信海直通用航空维修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刘建新,男,1966年10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机务工程师。先后任中国海洋直升机专业公司深圳机务队队长、机务部副经理,本公司机务部副经理,本公司副总经理、机务部经理兼党委书记。

陈宏运,男,1970年10月出生,大学专科学历,会计师。先后任中国海洋直升机专业公司财务部主管会计,本公司财务部主管会计、经理助理,本公司财务部副经理。

附件二: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同意聘任李建一为公司总经理,姚旗为董事会秘书,刘海浬、刘铁雄、姚旗、刘建新为公司副总经理,陈宏运为财务负责人。上述人员具备任职条件,符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且不属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禁止任职的人员、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且尚在禁入期的人员、被证券交易所宣布为不适当人选未满两年的人员,上述人员的提名、审议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肖梦王小强吴雪芳

林赵平何 炬

二○○七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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