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省直住房公积金可直接抵房贷月供

东南快报

关注

8月20日起,商品房贷款人只要通过申请,就可委托贷款银行逐月或逐年,将本人及共同还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直接用来归还贷款的本息。

昨日省直单位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了《关于开展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直接归还贷款业务的通知》,“冲还贷”业务将正式启动。

据悉,该业务将从省建行率先开始施行,待明年业务系统接口改造后,省工行、省兴业银行的冲还贷业务将全面展开,届时,所有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家庭都可享受到这项利好政策。

通知要求,在组合贷款中,冲还贷业务优先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冲还贷业务自然终止。

据悉,凡是贷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住房公积金贷款还贷两个月以上且无逾期贷款均可提出申请。

申请表可到管理中心领取,也可从福建省直公积金网站(网址:http://www.fjszgjj.com)下载。“冲还贷”业务只能由住房公积金所有者本人亲自申请,他人不能代办。已经办理“冲还贷”业务的,以后不能再办理公积金提取。

据省直住房公积金有关人士介绍,此举是为了减轻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的还款压力,但同时提醒,申请人应经常查询公积金账户和还贷账户的存储情况,当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以还贷时,仍须主动及时在还贷账户中备足资金,以免产生逾期贷款,造成个人信用不良。

“冲还贷”业务

若张三现在公积金账户上还有3000余元,单位和个人月缴存公积金合计670元,每月须还贷款本息1400元。

如果申请按月冲贷,前几个月将每月从其账户划走1400元,直到账户余额为0,然后每月划走670元,贷款人再缴1400-670=730元就可以了。

记者 郑琳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