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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轻骑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 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 知》(证监公司字[2007]28号)和山东证监局《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 治理专项活动若干问题的通知》的部署,济南轻骑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学习 了相关文件,积极贯彻执行,并组成了由董事长任组长,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及财务负责人任成员的自查小组。公司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对 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股东 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内部规章制度, 对公司治理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特别提示 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有待改进的问题: (一)公司内控制度有待改进和健全,内控制度执行力有待加强; (二)公司信息披露工作需要完善; (三)公司财务管理工作需要加强; (四)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进程需要加快; (五)需要加强相关人员的学习培训,增强规范运作意识; (六)需要完善防范大股东占用资金长效机制。 二、公司治理概况 济南轻骑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是由中国轻骑集团有限公司(简称: “轻骑集团”)原所属发动机厂、第一总装厂、第二总装厂合并改组,经 山东省体改委鲁体生字[1993]256号文批准于1993年11月25日成立的 股份制企业。公司A股股票于1993年1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股票代码:600698,股票简称:SST轻骑);1997年5月23日,经国 务院证券委员会证委发[1997]37号文批准,6月17日公司发行23000万 股B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900946,股票简称:SST 轻骑B),为山东省首家A、B股上市的上市公司。 1 目前,本公司注册资本为97181.744万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 通股份43510.74万股,占股份总数的44.77%;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 股 30,671.004 万股,占股份总数的 31.56%,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B 股23,000.00万股,占股份总数的23.67%。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为公 司第一大股东,持有本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21298.80万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21.92%。 公司注册地址为济南市和平路34号,法定代表人为魏占志,公司经 营范围:摩托车及零配件的设计、开发、生产、销售;摩托车技术咨询、 服务、引进、转让;许可范围内的自营进出口业务。 作为上市公司企业,公司在法人治理的规范、制度的完善上也经历 了一个过程,并且公司在发展过程中也曾经因各项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 不健全,曾两次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 1999年6月9日,公司因违规炒作股票;超比例持有“新大洲”股 票未报告和公告;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股票;非法从事代理股票交易业务; 违规参与股权交易等,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处罚,其中对轻 骑集团进行罚款,对相关董事及部分责任人进行了处罚。 2003年9月12日,公司因信息披露存在虚假陈述的行为,违反了《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59条的规定,构成了《证券法》第177条所述 “依照本法规定,经核准上市交易的证券,其发行人未按照有关规定披 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有重大遗漏的” 的行为。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处罚,对济南轻骑处以40万元 罚款,对负有直接责任的2名主管人员分别处以警告、罚款5万元,对 其他10名直接责任人员分别处以警告。 公司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处罚后,认真总结吸取教训, 组织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进行学习,对公司各项制度进行规范及完 善。2006年12月,在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正式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后, 于2007年2月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管层进行了改选。 截止目前,公司在法人治理上已经非常重视,但是公司的治理状况与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还存在一定差异,公司的内控制度有待改进和健全; 公司内控制度的执行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体系有待进一步 完善。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 2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运作。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理 层的职权与运作基本按《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在与控股股东的关系上,公司与控股股东严格执行“五分开”,公司 与控股股东基本上实行了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业务独立,各自 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控股股东提出并保证切实履行股东的职 责,确保与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上分开,在机构、业务方面独立,不 越过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重大决策及依法开展的 生产经营活动,不利用资产重组等方式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内部控制制度方面,公司根据政策要求和自身经营情况需求,制定了 各项内控制度,并得到较好的落实。公司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 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总经理工作细则》,使股东大会、 董事会和监事会在运作中、总经理在工作中严格按照上述规则执行;公司 制定了涵盖公司各营运环节的内部管理制度;公司明确各部门、岗位的目 标、职责和权限,建立相关部门之间、岗位之间的制衡和监督机制,并设 立专门负责监督检查的内部审计部门。同时逐步建立、健全和完善公司的 内部控制制度,并将制度实施到位,使公司的管理质量进一步提高。 信息披露方面,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并主动、及时地披露所有可能对股东和其 他利益相关者决策产生实质性影响的信息。 三、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通过自查,公司认为:公司治理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文件,公司的治理工作逐步完善、运作 基本规范,但在实际运作中也存在违反相关规定或与相关规定不符的问 题。 公司自重新上市以来,按照股份有限公司的规范,董事会为决策机构, 经理层主持日常生产经营,监事会代表股东和职工实施监督的公司治理机 制。并且,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明确股东大会、 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权责,合理分工,独立运作,做到权责清晰, 各施其职,使其有效行使决策、监督和执行权,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 利进行,提高了工作效率,公司的治理机制逐步走向规范化。 3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规范水平,提高公司治理质量,公司还需从以下几 个方面进一步加强运作; (一)公司内控制度有待改进和健全,内控制度执行力有待加强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先后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 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等一系列公司内 部管理制度,上述各项制度建立之初并未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由于过去 济南轻骑和轻骑集团除了财务部门外,基本上就是一个主体,管理非常混 乱。后经上市公司和各关联单位多次整改后逐渐好转,上述各项制度才得 到有效的贯彻执行。但随着国家经济环境、经济政策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的 不断变化,公司的内部管理仍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以适应新形势下的 中国经济。 (二)公司需要完善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在2003年曾因信息披露不实而受到证监部门的行政处罚,现在 由于公司刚实行了重组而且还未完成股权分置改革,所以公司需要进一步 加强与控股股东以及其他相关方之间关于股改信息的及时传递及保密工 作,并进一步加强相关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与公平。另外, 由于过去的信息披露工作存在一定漏洞,新的《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在2007 年6月份按照新的法律法规和要求进行了重新修订,在下一步的信息披露 工作中,严格按照新的《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进行披露。 (三)公司需加强财务管理工作 公司财务工作在2001年之前存在一些问题和失误,中国证监会山东 证监局对公司巡回检查中对我公司财务提出的几个问题,当时就是由于公 司相关部门知悉相关财务制度文件较晚,会计处理不当所致。公司根据会 计制度、税法等有关规定,制定了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基本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会计核算体系 按照《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等的有关规定建立,但由于我国 新会计准则的实施以及公司具体生产经营的变化,公司仍需进一步完善会 计核算体系,实现新旧企业会计准则核算的平稳过渡,并继续探索,努力 完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防止因对新制度理解不深出现的 问题。 4 (四)公司需要加快股权分置改革进程 公司在去年9月即已公布股改方案,进入股改程序。但到目前为止, 公司股改还未完成,股改还没有时间表,下一步公司需要加快股改进程, 争取尽早完成股改程序。 (五)加强相关人员的学习培训,增强规范运作意识 随着《公司法》、《证券法》、《新会计准则》的颁布实施,更透明、规 范的上市公司治理将是证券市场的发展趋势,作为上市公司负责信息事务 及规范运作方面的相关人员更要加强熟知相关法律及各项规章制度,才能 不断增强规范运作意识,提高整体的工作质量。 (六)完善防范大股东占用资金机制,规范关联交易结算制度 公司由于历史原因在未进行重组之前存在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关联欠款数额巨大的现象。这是由于过去济南轻骑上市后不规范运作,上 市公司与集团“一个主体、两块牌子”等原因造成的。公司2006年与中 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进行了重组,虽然存在同业竞争、关联交易,但上市 公司的规范运作和相关防范机制的不断完善,将有效防止上述情形的出 现。 四、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及责任人 (一)公司内控制度方面 整改措施:公司将结合上交所发布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使公司的各项内控制度更加科学化 和体系化。 整改时间:在9月30日前集中进行整改,同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不断完断与加强。 整改责任人: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 (二)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方面 整改措施:公司将根据重组和股改的具体进展情况,进一步加强 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相关方之间关于重组和股改相关信 息的及时传递及保密工作,并进一步加强相关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与公平,努力提高上市公司的透明度;同时,根据新修订 的《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严格、完善的进行信息披露工作。 整改时间:在今后的日常工作中持续加强信息披露工作。 5 整改责任人: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三)公司需加强财务管理工作 整改措施:公司将在后期的日常工作中不断加强对公司及下属企 业财务人员的培训,加强对财务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和管理,以提 高和完善财务基础管理工作。 整改时间:结合自查报告,8月份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 项目负责人按照新会计准则要求对公司财务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 整改责任人:公司财务总监 (四)加快股权分置改革进程 整改措施:公司将加强与公司大股东的沟通,加快股改进度。 整改时间:尽快启动和完成 整改责任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资产管理部人员 (五)加强学习培训方面 整改措施:公司将加强对新修订的各项法规文件的学习与掌握, 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及工作能力,定期开展对信息披露人员的 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的培训,提高其规范运作意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 整体规范运作水平。 整改时间:9月份由山东舜天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对公司的董事、监事、 高管人员进行公司规范治理相关法律培训。10 月份由华龙证券公司的项 目经理对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进行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方 面的相关业务培训。 整改责任人:公司董事会秘书 (六)关于完善防止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侵害上 市公司利益的长效机制 整改措施: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关联董事回避制度与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机制;建立了独立董事审查机制,在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时,需 取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董事会审议时独立董事需发表独立意见 书;引入了外部审计制度,审计机构在对公司进行年度报告审计时,需对 公司上一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出具独立审核意见;在信息披露方面, 严格履行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程序及内容,保证关联交易信息的透明度。 6 整改时间:这项工作是一项长期持续性的工作,公司将结合实际情况, 不断的加强、完善。 整改责任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为了更好地接受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对公司治理情况和整改计划进行 的分析评议,公司设立以下联系方式: 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公众评议邮箱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gszl@csrc.gov.cn 上海证券交易所:list22@secure.sse.com.cn 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办公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和平路34号 邮政编码:250014 公司网址:http://www.qingqi.com.cn 公司电话:0531-86599890、86599891 公司传真:0531-86599889 公司邮箱:jnqqztb@126.com 以上为我公司治理的自查情况及近期整改计划,希望监管部门和广大 投资者对我公司的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批评指正。 济南轻骑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8月2日 7 济南轻骑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 “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事项 公司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对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内部规 章制度,对以下问题进行自查。 一、公司基本情况、股东状况 (一) 公司的发展沿革、目前基本情况: 1、公司发展沿革: 济南轻骑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A股代码600698;B股代码900946。 以下简称“公司”、“济南轻骑”)于1993年公开发行股票(A股)并经 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于1993年12月6日公开上市;1997年5月27日 根据国务院证券委员会证委发[1997]37号批复,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境 内上市外资股(B股),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于1997年6月17日上 市交易。公司注册资本97181.744万元。 公司以摩托车及配件的生产和销售、出口为主营业务。公司是中国 最早生产摩托车的厂家之一,1964年第一辆以“轻骑”牌命名的产品--- 轻骑15型机动脚踏车问世,“轻骑”品牌的历史已达43年,1985年中 国摩托车行业第一家开发生产踏板摩托车,2005年中国摩托车行业第一 家开发、生产从动力到整车真正意义上的越野摩托车—QM200GY。1999 年起公司成为中国摩托车行业首批“中国驰名商标”,至2006年末,“轻 骑”牌摩托车累计产销950万辆,成为中国和世界范围内摩托车整车和 发动机的重要供应商之一。2006年,济南轻骑建厂50年。 2002年4月26日,由于连续两年亏损,公司A、B股股票被上海证 券交易所特别处理(即被“ST”)。 2004年8月9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公司A、B股股票在停 牌15个多月后恢复交易。 2006年12月5日,公司第一股东变更为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 2、公司目前基本情况: 8 名称:济南轻骑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和平路34号 法定代表人:魏占志,董事长 注册资本:人民币97181.744万元。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摩托车及零配件的设计、开发、生产、销售;摩托车技 术咨询、服务、引进、转让;许可范围内的自营进出口业务。 (二)公司控制关系和控制链条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 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 21.92% 济南轻骑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 (三)公司的股权结构情况,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及对公司的 影响 1.公司的股权结构情况 截至2007年3月31日,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份 股份数量(万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43,510.740 44.77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53,671.004 55.23 股份合计 97,181.744 100.00 2.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9 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组建的特大型企业集团,是 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受国务院直接管理。公司注册资本 120 亿元,员 工18万人。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在中国国民经济繁荣发展和国防现代 化建设中是一支重要力量。形成了特种装备、汽车、摩托车、汽车摩托 车零部件、光电及新产业等五大领域。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现已与美 国福特、李尔、日本铃木、日本雅马哈等世界 500 强中的数十家企业进 行了长期有效的成功合作,培育出了长安福特、长安铃木、建设雅马哈、 北方易初等众多知名合资合作企业。 控股股东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主要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参与公司重 大事项决策和生产经营管理,严格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赋 予的权利和义务。 (四)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一控多”现象,如存在, 请说明对公司治理和稳定经营的影响或风险,多家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 在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等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是国务院国资委授权投资企业 集团公司,下辖66个法人单位,存在“一控多”现象,同时控股股东是 几家大型摩托车企业的大股东,本公司与该几个公司之间存在同业竞争 现象,但是本公司系新加入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名下的摩托车上市公 司,在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未成为本公司大股东之前,本公司就与其 项下的其他摩托车制造公司存在着竞争,本公司的加入有望使得竞争有 序化。 (五)机构投资者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获取的公司全体股东名 册来看,机构投资者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较低,不会对公司经营发展决策 造成实质性影响。 (六)《公司章程》是否严格按照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 年修订)》予以修改完善 10 本公司的《公司章程》已严格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 年修订)》予以修改完善,已获得2006年6月16日公司2005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并报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生效后严格执行。 二、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一)股东大会 1.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公司历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2.股东大会的通知时间、授权委托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公司历次股东大会的通知时间、授权委托均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3.股东大会提案审议是否符合程序,是否能够确保中小股东的话语权 公司历次股东大会提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 程序,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能够做到平等对待所有股东,为股东行使权 利提供便利,按照法规规定需要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大会均提供了网络 投票的平台,能够有效保证中小股东的话语权。 4.有无应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的股东请求 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有无应监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如有,请说明其 原因 公司历次股东大会均由公司董事会依法召集召开,无单独或合并持有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也无监事 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的情况。 5.是否有单独或合计持有 3%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出临时提案的情况? 如有,请说明其原因 没有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出临时提案的情况。 6.股东大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保存是否安全;会议决议是否充分及 时披露 11 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均具有完整的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 责,证券投资部集中保存,公司自上市以来的历次股东大会决议均进行 了充分及时披露。 7.公司是否有重大事项绕过股东大会的情况,是否有先实施后审议的 情况?如有,请说明原因 公司不存在有重大事项绕过股东大会的情况,也无先实施后审议的情 况。 8.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是否存在违反《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其他 情形 公司历次召开的股东大会均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 其他情形。 (二)董事会 1.公司是否制定有《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内 部规则 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 会议事示范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制定 了董事会议事规则,并于2007年5月24日召开的2006年度股东大会重 新修订;公司还于2005年6月8日开始完善了独立董事制度。 2.公司董事会的构成与来源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长魏占志、董事王宏、李晋宁、 孙伟来自公司控股股东,公司经营管理层出任董事两名,独立董事三名 (其中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董事长的简历及其主要职责,是否存在兼职情况,是否存在缺乏制 约监督的情形 魏占志先生,1959年1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毕业于太原机械学 院机械制造工艺与设备专业,高级工程师,1982年8月—1996年3月历 任国营第304厂机械处、技术处技术员、助理工程师、3车间主任、副 厂长,1996年3月—1996年8月任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体制改革局副局 12 长,1996年8月—1999年7月任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生产安全局副局长, 1999年7月—2003年2月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特种产品部主任,2003 年2月—2004年12月任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战略委秘书长,2004年 12月—2006年12月任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摩托车光电部主任,2006 年12月至今任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民品部主任。2007年2月起任我 公司董事长。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职责分明,责权明确,运作规范,管 理制度和规则健全,内部组织架构科学合理,有力地保障了公司经营管 理的正常化和决策科学化,公司董事长行使职权不存在缺乏制约监督的 情形。 4.各董事的任职资格、任免情况,特别是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任免董 事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名董事候选 人,经公司第五届五次董事会提名并审议决定,提交公司第2005年度股 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全体董事任职资 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名董事的任免符合法 定程序。 5.各董事的勤勉尽责情况,包括参加董事会会议以及其他履行职责情 况 公司全体董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地 履行了本职工作,按期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 策和生产经营管理,截止目前,尚无公司董事存在履行职责的不良记录 或受到有关部门惩罚等情形发生。 6.各董事专业水平如何,是否有明确分工,在公司重大决策以及投资 方面发挥的专业作用如何 13 公司董事由外部董事和内部董事构成,其中内部董事4人,分别在公 司担任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和党委书记;外部董事 5 人,其中 3 人为独立董事,均为财务、法律、金融财经和资本运作方面的专家,各 位董事在公司重大决策以及投资方面都能很好的发挥其专业作用,提出 专业的意见和建议,给予公司很大的帮助。公司董事全部具有大学以上 学历,均具有成熟的企业经营、资本运营、金融、法律、财务方面的专 业背景,并在相关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7.兼职董事的数量及比例,董事的兼职及对公司运作的影响,董事与 公司是否存在利益冲突,存在利益冲突时其处理方式是否恰当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兼职董事6名,占董事人员 总数的2/3;3名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关联 方单位有任何兼职,在公司内部不担任除公司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对 公司运营没有产生影响。 从总体上来讲,公司董事兼职情况并未对公司运作产生不利影响,与 公司也不存在利益冲突,并能够主动维护维护上市公司利益,保护中小 股东利益不受损害,符合上市公司整体发展需要。 8.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最近3年,公司历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9.董事会的通知时间、授权委托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最近3年,公司历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时间、授权委托事项均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10.董事会是否设立了下属委员会,如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审计 委员会、投资战略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职责分工及运作情况 公司2002年4月三届十二次董事会讨论通过《公司设立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的报告》,设立了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 核查工作等;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 条件、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 14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等;战略委员会主要对公司长期发展战 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等。 11.董事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保存是否安全,会议决议是否充分及时 披露 董事会会议记录完整、保存安全,会议决议符合有关规定,并按照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制 度》充分及时披露的有关规定及时进行了披露。 12.董事会决议是否存在他人代为签字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决议除董事授权委托代为参会表决和签署决议外,均不存 在董事会决议均由他人签字的情形。 13.董事会决议是否存在篡改表决结果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所作出的决议均严肃、慎重、真实,不存在篡改董事会表 决结果的情况。 14.独立董事对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对外投资、高管人员的提名 及其薪酬与考核、内部审计等方面是否起到了监督咨询作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对外投资、高管人员的提名、 内部审计、关联交易等方面主要通过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事前认可意见 发挥了监督咨询作用。 15.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是否受到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的 影响 公司3名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 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 相关规定,独立履行工作职责,不存在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任 何影响的情形。 16.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是否能得到充分保障,是否得到公司相关机构、 人员的配合 公司董事会秘书及相关人员积极配合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履行职责,并 与独立董事保持着良好的沟通与协调,主动向独立董事提供董事会议案 15 材料,对一些重要事项事先征求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再提交董事会 审议,其履行职责得到了充分保障。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时间符合相关 规定的要求。 17.是否存在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无正当理由被免职的情形,是否得 到恰当处理 自公司董事会聘任独立董事以来,不存在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无正 当理由免职的情形。 18.独立董事的工作时间安排是否适当,是否存在连续 3 次未亲自参 会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一向重视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会议,会议时间安排合理, 尽量保证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参加会议,不存在独立董事连续 3 次未亲自 参会的情况。 19.董事会秘书是否为公司高管人员,其工作情况如何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管理层中有明确的工作分工,能 充分获得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所作出的重大经营决策信息,并 在公司建立了内部重大信息上报制度。 20.股东大会是否对董事会有授权投资权限,该授权是否合理合法,是 否得到有效监督 根据《公司章程》(2006 年5月修订版)第一百一十条规定,董事 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 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 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 1、不高于公司上年度经审计总资产数额的10%为限,决定公司的对 外投资、出售或收购资产、核销资产事项; 2、以不高于公司上年度经审计总资产数额的10%为限,决定公司技 术改造或新增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3、以单笔额度不高于公司上年度经审计总资产数额的10%、累计不 高于50%为限,决定公司对外担保、资产抵押和银行借贷事项; 16 4、策划及具体实施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融资活动; 上述授权是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 《上市规则》制定,合理合法,并得到有效监督。 (三)监事会 1.公司是否制定有《监事会议事规则》或类似制度 (核查即可)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上市规则》 制定有《监事会议事规则》,并于2004年4月8日公司2003年度股东 大会上进行了全面修订。 2.监事会的构成与来源,职工监事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出任1名。职工监事选举 产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职工代表大会民主 选举出任。 3.监事的任职资格、任免情况 本公司全体监事的任职资格符合法规规定,不存在与相关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相抵触的情形。各监事任免程序符合法定程序。 4.监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监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 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5.监事会的通知时间、授权委托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监事会会议的通知时间、授权委托事项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6.监事会近3年是否有对董事会决议否决的情况,是否发现并纠正了 公司财务报告的不实之处,是否发现并纠正了董事、总经理履行职务时的 违法违规行为 公司监事会近3年不存在对公司董事会决议有否决情况,未发现公司 财务报告的不实之处,未发现董事、总经理履行职务时的违法违规行为 的情形。 7.监事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保存是否安全,会议决议是否充分及时 披露 17 监事会会议记录完整,由证券投资部妥善保存,会议决议符合有关规 定,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及时披露 或备案。 8.在日常工作中,监事会是否勤勉尽责,如何行使其监督职责 公司监事会在日常工作中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勤勉尽职地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财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行 为进行监督检查,主要通过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 询或者建议,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 见,检查公司财务报表等。 (四)经理层 1.公司是否制定有《经理议事规则》或类似制度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已经制定《总经理 工作细则》,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执行情况良好。 2.经理层特别是总经理人选的产生、招聘,是否通过竞争方式选出, 是否形成合理的选聘机制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 人由总经理提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 董事会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的公司管理人员,由总 经理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拥有相对完善、灵活、行之有效的竞聘上岗内 部选拔任用机制,具有很强的行业竞争力,经理层的选聘机制科学合理、 有效。 3.总经理的简历,是否来自控股股东单位 李树意先生,1953年11月出生,大专学历,毕业于山东工学院机械 制造专业、山东大学经济管理专业,高级经济师,历任济南轻骑摩托车 总厂副厂长、济南轻骑摩托车总厂第二总装厂厂长,轻骑集团副总裁兼 第二总装厂厂长,济南轻骑铃木摩托车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997 年起为 轻骑集团董事;1993-1998年任本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1999年4月任 本公司董事、总经理;2000年任轻骑集团副总裁、本公司董事;2001年 1月起至今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不是来自控股股东单位。 18 4.经理层是否能够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施有效控制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经营层拥有充分的 经营管理权,公司总经理直管各高级管理人员分管范围,覆盖公司所有 部门,能够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施有效控制。 5.经理层在任期内是否能保持稳定性 经理层根据日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实施了较为合理的人员变动,人员 选聘实施了严格的审议程序。 总经理在其任期内能保持一定的稳定性。 6.经理层是否有任期经营目标责任制,在最近任期内其目标完成情况 如何,是否有一定的奖惩措施 经理层有任期经营目标责任制,2006年度公司经理层顺利完成了年初 董事会确定的以利润为主要考核经济指标的经营责任制度。并按照董事 会确定的奖惩意见对经理层实施了奖励。 7.经理层是否有越权行使职权的行为,董事会与监事会是否能对公司 经理层实施有效的监督和制约,是否存在“内部人控制”倾向 公司经理层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 定,在公司董事会授权权限范围内行使经理职权,不存在经理层越权行 使职权的行为,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能够对公司经理层履行职权实施有 效的监督和制约,也不存在“内部人控制”倾向。 8.经理层是否建立内部问责机制,管理人员的责权是否明确 公司经理层尚未明文建立内部问责机制。但公司建立了以目标责任制 为基础的考评体系,管理人员的职责划分明确,责权对等。 9.经理层等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最大利益,未能忠实履行职务,违背诚信义务的,其行为是否得到惩处 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了工作职务,维护公司 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不存在违背诚信义务损害公司利益的 情形和不良记录。 10.过去3年是否存在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违规买卖本公司股票的 情况,如果存在,公司是否采取了相应措施 19 公司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规买卖本公司股 票的情况。 (五)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1.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哪些方面,是否完善和健全,是否得到 有效地贯彻执行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制度》等重大 规章制度,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开、重大决策等行为 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在财务管理方面,公司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主要包括《货币资金管理 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费用开支管理制度》、《投资项目 投资管理制度》、《盘点制度》、《财务报表管理制度》、《会计档案 管理制度》、《财务印章管理制度》、《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等方面的内容,指导财务预算编制,规范费用开支,控 制经营成本,加强审计监督,有效规范财务管理,控制经营风险。 另外,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和有关要求,不断建立、完善包括综合管 理制度、内部审计工作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等全方位的内部控制制 度,并积极创造良好的、有利于制度运行的管理环境和组织环境,保证 该等制度得到了有效地执行。 2.公司会计核算体系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 公司按国家规定的《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财务 会计补充规定,设置了独立的会计机构,并在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方面 均设置了合理的岗位和职责权限,并配备了相应的财务工作人员,建立 健全了公司会计核算体系。规范费用开支,控制经营成本,加强审计监 督,规范财务管理,有效控制经营风险。 3.公司财务管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授权、签章等内部控制环节是否 有效执行 20 公司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 则》及有关财务会计补充规定,建立了公司具体的财务管理制度,明确 制定了会计凭证、会计账薄和会计报告的处理程序,会计岗位分工明确, 各岗位相互牵制,批准、执行和记录职能分离,内控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4.公司公章、印鉴管理制度是否完善,以及执行情况 公司制定有《印章管理办法》,该办法对公司所有印章的刻制、注销、 使用、保管等使用环节的进行了具体规定,并明确了责任约束条款。公 司已严格按照该办法规范使用、保管印章,对每次使用印章的情况均及 时进行登记,登记的内容包括时间、用途、经办人、批准人等;规定原 则上由印章保管人盖章,禁止未授权申办人员盖章;批准人申请使用印 章的权限需符合公司规定。公司没有出现越权审批或擅自盖章的情形。 5.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是否与控股股东趋同,公司是否能在制度建设上 保持独立性 公司根据自身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设置各项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在管 理制度上不存在与控股股东趋同的情况。 6.公司是否存在注册地、主要资产地和办公地不在同一地区情况,对 公司经营有何影响 公司在山东省工商局注册,主要资产地和办公地均在山东省,使公 司经营管理快速、高效,从而大大提高了公司的管理效率。 7.公司如何实现对分支机构,特别是异地分子公司有效管理和控制, 是否存在失控风险 公司对分支机构和子公司采用经营决策审批、资金流向控制及派驻管 理人员等方式,对分支机构和子公司实现了有效管理和控制,不存在失 控风险。 8.公司是否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是否能抵御突发性风险 公司内部控制设有自我监控的功能,内控缺陷一经辨认,立即更正。 所有经营决策均有严密的审批决策程序,财务风险控制得当,具有抵御 突发性风险的能力。 9.公司是否设立审计部门,内部稽核、内控体制是否完备、有效 21 公司在2007年5月份已经设立了审计部。对各公司进行定期不定期 审计。公司主要经营活动都建立了完备、有效的内部稽核和内控程序。 公司内部稽核与内控体制完备,并能够有效运行。 10.公司是否设立专职法律事务部门,所有合同是否经过内部法律审 查,对保障公司合法经营发挥效用如何 公司设立专职法律事务部门,负责公司日常法律事务管理。重要合同 均通过法律事务部审查,并对日常经营合同进行审查,以保障公司合法 经营权益。 11.审计师是否出具过《管理建议书》,对公司内部管理控制制度如何 评价,公司整改情况如何 公司聘请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通过每年对本公司进行审计 对公司内部管理控制制度进行了评价。内控报告认为:济南轻骑按照控 制标准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会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12.公司是否制定募集资金的管理制度 本公司在募集资金使用方面,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经公 司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3.公司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效果如何,是否达到计划效益 1997年5月,济南轻骑发行B股募集资金10572。56万美元,1997 年至1999年,上述募集资金中有9799万元用于轻骑集团模具厂构建资 产,分别是1997年2818万元、1998年3004万元、1999年3977万元, 剩余部分全部用于QM100油箱线、装配流水线等技改项目。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未能达到预期效果。 14.公司的前次募集资金是否有投向变更的情况,程序是否符合相关 规定,理由是否合理、恰当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有投向变更的情况,曾被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 15.公司是否建立防止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侵害 上市公司利益的长效机制。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除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往来外,不存在控 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为 22 有效防止出现上述情形,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关联董事回避制度与关联股 东回避表决机制;建立了独立董事审查机制,在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会 议审议时,需取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董事会审议时独立董事需 发表独立意见书;引入了外部审计制度,审计机构在对公司进行年度报 告审计时,需对公司上一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出具独立审核意见; 在信息披露方面,严格履行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程序及内容,保证关联 交易信息的透明度。 三、公司独立性情况 1.公司董事长、经理、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人员在 股东及其关联企业中有无兼职; 除公司董事长在控股股东单位但任民品部主任外,公司的总经理、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股东及其控制 的其他企业中担任职务,亦未在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取薪酬。 2.公司是否能够自主招聘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 公司能根据经营及发展需要,严格按照《招聘制度》进行招聘,自 主招聘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 3.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部门、采购销售部门、人事等机构是否具有 独立性,是否存在与控股股东人员任职重叠的情形; 公司的经营管理部门、采购销售部门、人事等机构具有独立性,不 存在与控股股东人员任职重叠的情形,公司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 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公司设立了采购、生产、品保、财务、资产 管理等职能部门,拥有与其业务规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独立自主地开 展各项业务活动;公司独立对外签订合同,拥有独立于股东及其控制的 其他企业的融资渠道、采购渠道和销售市场。 4.公司发起人投入股份公司的资产的权属是否明确,是否存在资产 未过户的情况; 公司发起人投入股份公司的资产的权属明确,不存在资产未过户的 情况。 23 5.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及土地使用权情况如何,是否独立于大股 东; 公司拥有主要经营场所及土地的产权,完全独立于大股东,完全由 公司自己控制与使用。 6.公司的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是否相对完整、独立; 公司的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相对完整、独立。 7.公司商标注册与使用情况如何,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 是否独立于大股东; 公司目前使用的“轻骑”牌商标,系重组前实际控制人中国轻骑集 团有限公司持有,但本公司有独家使用权。根据重组协议该商标将在解 决轻骑集团问题的同时无偿划转至本公司名下。 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完全属于本公司。 8.公司财务会计部门、公司财务核算的独立性如何; 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财务部在会计机构负责人的领导下全面负 责公司财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会计机构负责人由公司总经理提名, 通过董事会任命。财务部是公司独立的财务会计机构,全面负责公司日 常财务管理和核算工作。公司从财务人员的人事关系管理和组织机构方 面都保证的财务部能客观、公正和独立开展各项财务工作。并建立了独 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依法独立纳税,财务完全独 立于控股股东。 公司在银行独立开立基本存款帐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共用银行账 户及将资金存入控股股东账户的情形。公司单独办理纳税登记,独立照 章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 9.公司采购和销售的独立性如何; 公司采购和销售完全独立。 10.公司与控股股东或其关联单位是否有资产委托经营,对公司生产 经营的独立性产生何种影响; 控股股东或其关联单位无资产委托经营事宜。 24 11.公司对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单位是否存在某种依赖性,对公司生 产经营的独立性影响如何; 公司有独立的经营能力,对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单位不存在某种依 赖性。 12.公司与控股股东或其控股的其他关联单位是否存在同业竞争; 公司与控股股东或其控股的其他关联单位存在同业竞争,但在本公 司重组之前,该竞争即存在。本公司重组成为大股东名下的公司后,有 利于改善竞争的无序性。 公司与控股股东的下属摩托车生产制造公司存在一定的同业竞争。 13.公司与控股股东或其控股的其他关联单位是否有关联交易,主要 是哪些方式;关联交易是否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 公司与控股股东或其控股的其他关联单位的关联交易主要有以下几 种方式; (1)采购商品,公司向其他关联单位采购配件。 (2)销售商品:主要是向关联方销售配件: (3)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截至2007年3月31日, 本公司为控股 94.4%的子公司济南轻骑第二装配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济 南分行借款2000万元人民币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担保。 以上述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均发表独立意见,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 序;关联交易表决时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14.关联交易所带来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例是多少,对公司生产经营 的独立性有何种影响; 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是按照市场竞争的需要进行采购和销售等业务, 属于优势互补利于增强交易各方的实力;交易持续与否基于市场的反应; 关联交易对公司利润无影响;公司对上述交易依赖较低,公司基于市场 反应进行交易,这类交易是市场竞争中正常的业务往来,对公司独立性 没有影响。 15.公司业务是否存在对主要交易对象即重大经营伙伴的依赖,公司 如何防范其风险; 25 公司主营业务为商品零售业,采购、销售均比较分散,不存在对主 要交易对象即重大经营伙伴的依赖。 16.公司内部各项决策是否独立于控股股东。 公司设有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制定了《公司章程》、《公 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监事会议事 规则》、《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制度或规则。公司涉及业务、人员、 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内部各项决策均经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执行,独立于控股股东。 四、公司透明度情况 1.公司是否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建立信息披露事务 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于2007年6月对原有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了全面修订,并获 得公司董事会第五届临时会议审议批准。在日常运作中,公司一直能够严 格执行各项信息披露规定,积极主动地披露所有可能对股东和其他利益相 关者的决策产生实质性影响的信息,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以及所有股东有平等获得信息的机会,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的透明度。 2.公司是否制定了定期报告的编制、审议、披露程序,执行情况,公 司近年来定期报告是否及时披露,有无推迟的情况,年度财务报告是否 有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其涉及事项影响是否消除; 在公司2007年6月修订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中明确规定了 定期报告的编制、审议、披露程序,规定:年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 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中期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 日起2个月内,季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 后的1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第一季度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 上一年度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在定期报告编制完成后,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应当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监事会应当提出书面审 26 核意见,说明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 的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定期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 法保证或者存在异议的,应当陈述理由和发表意见,并予以披露。公司 近年来定期报告均严格执行上述程序并都进行了及时的披露,并无推迟 情况;年度财务报告未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 3.上市公司是否制定了重大事件的报告、传递、审核、披露程序,落 实情况如何; 在2007年6月修订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中公司明确规定了 重大事件的报告、传递、审核、披露程序。近年来公司基本能够遵守重 大事项披露制度,履行必要的审核程序,公司完全按照《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制度》中规定的程序进行披露。 4.董事会秘书权限如何,其知情权和信息披露建议权是否得到保障; 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公司董事会秘书权限主要有:信息披露工作; 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协助董事会行使职权时切实遵守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交易所有关规章制度;协调上市公司与股东之 间关系;联络相关监管机构;为公司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援助、咨询服务 和决策建议。董事会秘书的知情权和信息披露权能够得到保障,并未受 到相关股东或者股东单位的约束。 5.信息披露工作保密机制是否完善,是否发生泄漏事件或发现内幕 交易行为; 在公司2007年6月修订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中明确规定未 公开信息的保密措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和保密责任。规定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因工作关系接触到应披露信息的工作人 员,负有保密义务。在有关信息正式披露之前,应将知悉该信息的人员 控制在最小范围并严格保密。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不 得泄露内部消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当 董事会得知,有关尚未披露的信息难以保密,或者已经泄露,或者公司 股票价格已经明显发生异常波动时,公司应当立即将该信息予以披露。 27 公司近年来未发生泄漏事件或发现内幕交易行为。 6.是否发生过信息披露“打补丁”情况,原因是什么,如何防止类似 情况; 公司2007年发生一起例行公告信息披露“打补丁”情况,主要是由 于公司证券部门新进人员业务不熟练,检查不仔细所致。公司将通过提 高信息披露质量、履行严格的内容审签制度,避免和杜绝类似情况的发 生。 7.公司近年来是否接受过监管部门的现场检查,或其他因信息披露 不规范而被处理的情形,如存在信息披露不规范、不充分等情况,公司是 否按整改意见进行了相应的整改; 中国证监会山东证监局2001年6月4日至9日对我公司进行了巡回 检查,并对检查中的问题于7月4日对我公司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 公司按整改意见进行了相应整改。 8.公司是否存在因信息披露问题被交易所实施批评、谴责等惩戒措 施; 公司最近几年,能及时、准确、完整、真实和公平地披露定期报告 或临时报告,未受到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批评、谴责等惩戒。 9.公司主动信息披露的意识如何。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之外,还始终保持主动信息披露的自觉性,保证公司全体投资者 公平地获得信息的知情权,着力提高公司透明度。 五、公司治理创新情况及综合评价。 1.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时,是否采取过网络投票形式,其参与程度如 何;(不包括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召开的相关股东会议。) 为便于投资者行使股东权力,鼓励扩大投资者参与表决,公司2006 年度股东大会实行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公司《2006年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06年度监事会 工作报告》、《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等十几项未强制使用网络投票的 议案进行了网络投票,广泛利用现代通信技术为投资者提供参与机会, 28 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参与股东占公司股本总数的50%左右。 2.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时,是否发生过征集投票权的情形;(不包括股 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召开的相关股东会议。)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除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召开的相关股东会议,未 发生过征集投票权的情形。 3.公司在选举董事、监事时是否采用了累积投票制; 公司在选举董事、监事时采用累计投票制。 4.公司是否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是否制定投资者关系管 理工作制度,具体措施有哪些; 公司一直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工作,公司制定了《公司投资者关系 管理制度》。主要采取了接待投资者电话咨询、接待投资者来访、网上 路演等方式加强与投资者的交流与沟通。公司指定专人负责公司投资者 的电话、传真及电子邮箱等工作联系,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 公司经营情况;及时认真回复股东的各种疑问;组织接待投资者调研并 安排投资者到公司及下属企业进行考察,真实展现公司经营情况,加强 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此外,在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上,公司董事长、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与前来参加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进行了面对面 的交流与沟通,并积极听取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提出的意见与建议。 5.公司是否注重企业文化建设,主要有哪些措施; 公司一直注重企业文化建设,因我公司刚进行完重组,公司大股东 是一家隶属于国务院国资委的大型军工企业,公司紧紧围绕三年发展的 战略目标,通过公司文化的各种形式的宣传、渗透,来完成企业文化的 对接,抓好企业文化建设升级工程。 6.公司是否建立合理的绩效评价体系,是否实施股权激励机制,公司 实施股权激励机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股权激励的效果如何; 目前公司对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底薪和业绩考核浮动薪筹的体 系,尚未实施股权激励制度,管理层薪酬没有直接与公司的长远发展挂 钩,奖惩力度不够,这将不利于强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股东之间 29 的共同利益基础,公司需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激励机制,强化责任目标 约束,不断提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队伍的稳定性和积极性。 7.公司是否采取其他公司治理创新措施,实施效果如何,对完善公司 治理制度有何启示; 公司未采取其他公司治理创新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公司将进一步 加强公司治理的创新。 8.公司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相关法规建设有何意见建议 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是规范上市公司运作、提升上市公司质量的基 础,做好这项工作,对于实现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目标,进一步规范与 发展资本市场都是非常必要和有意义的。公司应该进一步加强董事会专 业委员会建设和强化专业部门职责,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提 高公司科学决策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同时应该加强监事会的权限,提 升监事会地位,不仅仅是从财务方面监督企业,而是更加全面的监督企 业的运作。 通过本次自查,公司司将在近期或今后的工作中进行以下改进: 1、公司内控制度方面 公司将结合上交所发布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进一步健全和 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使公司的各项内控制度更加科学化和体系化。 2、关于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由于公司刚实行了重组而且还未完成股权分制改革,所以公司需要 进一步加强与控股股东以及其他相关方之间关于股改信息的及时传递及 保密工作,并进一步加强相关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与公 平。另外,由于过去的信息披露工作存在一定漏洞,新的《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在2007年6月份按照新的法律法规和要求进行了重新修订,在 下一步的信息披露工作中,严格按照新的《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进行披 露,完善信息披露工作。 3、公司需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工作; 公司将在后期的日常工作中不断加强对公司及下属企业财务人员的 培训,加强对财务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和管理,以提高和完善财务基 30 础管理工作。 4、关于股权分制改革; 公司将尽早启动和完成股改工作。 5、关于加强学习培训方面; 公司将加强对新修订的各项法规文件的学习与掌握,提高相关工作 人员的专业素质及工作能力,定期开展对信息披露员的专业知识及工作 能力的培训,提高其规范运作意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整体规范运作水 平。 6、关于防范机制方面 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关联董事回避制度与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机制;建 立了独立董事审查机制,在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时,需取得独 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董事会审议时独立董事需发表独立意见书;引 入了外部审计制度,审计机构在对公司进行年度报告审计时,需对公司 上一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出具独立审核意见;在信息披露方面,严 格履行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程序及内容,保证关联交易信息的透明度。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问题汇总表 日常监管 上市公 自查报告中 中发现的 公司整改措施及 公司整改责任人 股票代码 司简称 查找出的问题 公司治理 时间表(逐项列明) (逐项列明) 问题 整改措施:公司将结合上交所发布 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进一 步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使公 公司内控 司的各项内控制度更加科学化和体 公司董事长 600698 SST轻骑 制度方面 系化。 董事会秘书 整改时间:在9月30日前集中进行 整改,同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 断完断与加强 整改措施:公司将根据重组和股改 关于公司信 董事会秘书 的具体进展情况,进一步加强与控 息披露工作 证券事务代表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相关 31 方之间关于重组和股该相关信息的 及时传递及保密工作,并进一步加 强相关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 整、及时与公平,努力提高上市公 司的透明度;同时,根据新修订的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严格、完善 的进行信息披露工作。 整改时间:在今后的日常工作中持 续加强信息披露工作。 整改措施:公司将在后期的日常工 作中不断加强对公司及下属企业财 务人员的培训,加强对财务制度执 公司需进一步 行的监督、检查和管理,以提高和 加强财务管理 完善财务基础管理工作。 公司财务总监 工作 整改时间:结合自查报告,8月份 上海立信会计事务所的项目人员按 新会计准则对公司财务工作进行检 查指导。 整改措施:公司将加强与公司大股 关于股权 董事会秘书 东的沟通,尽快确立股改时间表。 分置改革 资产管理部人员 整改时间:尽快启动和完成 整改措施:公司将加强对新修订的各项法规 文件的学习与掌握,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专 业素质及工作能力,定期开展对信息披露员 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的培训,提高其规范 运作意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整体规范运作 关于加强学 水平。 董事会秘书 习培训方面 整改时间:9月份由舜天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对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进行公司规 范治理相关法律培训。10月份由华龙证券 公司的项目经理对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 人员进行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方面的相 关业务培训。 整改措施: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关联董事回避 制度与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机制;建立了独立 公司董事长 关于防范 董事审查机制,在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会议 公司总经理 机制方面 审议时,需取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审议时独立董事需发表独立意见书; 32 引入了外部审计制度,审计机构在对公司进 行年度报告审计时,需对公司上一年度关联 方资金占用情况出具独立审核意见;在信息 披露方面,严格履行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程 序及内容,保证关联交易信息的透明度。 整改时间:该项工作是一项长期可持续的工 作,需要公司今后结合实际不断加强、完善。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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