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S店冒领车祸理赔款律师认为保险公司和4S店均有过失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朱丽萍
本报讯 最近,福州马先生碰到一件郁闷事:“轿车出事故,我到保险公司理赔,但该轿车品牌4S店却冒充我的签名,将理赔款转账至自己的账户。”马先生认为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办理理赔手续时存在疏忽,没有对签名进行审查及电话确认,便擅自将理赔款打入他人账号。
4S店冒充签名
领走理赔款
马先生说,今年1月6日,他的轿车出交通事故,他将汽车送至福州闽神汽车贸易公司售后维修部维修(某品牌汽车4S店),马先生先支付了部分维修款,由于该轿车还有部分次要部件未维修好,双方协商同意剩余的约1万元维修费,等理赔款到后再支付给4S店。
6月份,他和4S店工作人员一起将理赔材料送到安邦财险。在现场他和4S店工作人员就该笔理赔款该打入谁的账户发生争执,后由于有急事他先走了,并将理赔材料交付“闽神”工作人员,并告诉对方理赔款应打入他的账号。
可直到7月初,13600多元的理赔款还没到账,他到保险公司一核查,结果令他大吃一惊:“理赔款已转账走了。”后经核实,这笔款已转账至闽神汽车贸易公司的账户。
对此,马先生很气愤,该保险的投保人以及保险收益人都是自己,为何保险公司擅自将理赔款打入别人账户呢?但保险公司却向他出示了一份“赔偿权益转让书”,该转让书上的收款账号为闽神汽车贸易公司账号,并有马先生的“签名”。
马先生看到这份“权益转让书”上的签名并非他所签。他的签名在该保险公司有备案,并且和“权益转让书”上的签名截然不同,但该保险公司没有对签名进行审查及电话确认,便擅自将理赔款打入“闽神”账号。
安邦保险:
4S店所供材料完整
随后,记者采访了安邦财险经办该事件的柳国兴,柳先生表示,当初“闽神”向保险公司提供的材料完整,并且权益转让书上也有马先生的签名。对于马先生提出的该签名和自己签名不符,柳先生称:“签名字迹不吻合,没法辨认。”柳先生说,7月16日,马先生来保险公司,“闽神”已经将现金送往保险公司准备还给他,但马先生没等他送还,就先走了。
该4S店负责人黄先生表示,当初马先生有电话委托该公司办理理赔,今年2月23日马先生就将车拿走了,但还有1万元左右的维修款没给。保险公司转账给公司的钱,他们并非不还给对方,昨天他将钱送到保险公司,可马先生却走了。
律师:
保险公司已违约
福建宽达律师事务所郑珍清律师表示,该事件中投保人以及保险受益人都是马先生,保险公司必须对理赔材料进行审查,并与投保人进行确认。但保险公司在未经确认的情况下,将这笔款打入他人账号,属于违反合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