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证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工行)上线运行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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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同证券第三方存管采用多家银行。大同证券提供多家商业银行供客户进行选择,客户可根据自己意愿选择一家商业银行作为自己的存管银行,客户如欲更换存管银行,需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
二、自2007年7月23日起,凡新开户客户,可选择工行作为存管银行,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客户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到大同证券各营业部办理证券资金账户的开户手续,签署《大同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三方协议》,办理预指定存管银行手续。
1)个人客户持本人身份证、预指定的工行存折(卡)
2)机构客户需提供:机构证券账户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及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预留印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机构法人开户证明书;
2、客户持以上证明材料及银行存管协议书银行联与客户联一起至工行指定网点办理确认手续;
3、指定存管银行成功后,即办理完在工行的第三方存管手续。
三、第三方存管所对应的客户结算资金银证转账实现过程:
1、大同证券端:
1)大同证券网上交易客户端,登陆后通过“银证转账”菜单完成;
2)自助委托与驻留委托,登陆后通过“银证转账”菜单完成;
3)电话委托,登陆后通过“5银证转账”菜单完成。
2、工行端:
1)95588电话银行,具体操作步骤可咨询存管银行;
2)网上银行,登陆工行网站(www.icbc.com.cn ),具体操作步骤可咨询存管银行。
四、对于目前已开通工行银证转账的客户,我公司将自2007年7月11日起分批导入第三方存管系统,客户需到我公司开户营业网点和工行营业网点办理指定存管银行确认手续,签署《大同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三方协议》,逾期(2008年1月31日)未签约的客户我公司依据相关规定,限制其银证转账及资产转移业务。
五、第三方存管实施后,客户原有各种证券交易委托方式保持不变。
六、为更好地为客户服务,我公司还将与建行、农行等多家银行合作开展第三方存管业务。届时,客户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自主选择一家与我公司合作的存管银行,签署第三方存管协议,开通第三方存管。敬请留意我公司后续上线公告。
七、对于不办理第三方存管有关手续的客户,我公司有权依据相关规定限制其办理相关业务,或在公告一定时间后整体办理第三方存管上线。
八、客户如有疑问,请咨询所在地大同证券营业部或公司咨询电话4007121212;也可登陆公司网站www.dtsbc.com.cn查询;或咨询中国工行客户服务中心95588。
特此公告。
大同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二00七年七月二日
第三方存管(工商银行)上线营业部及联系电话:
上海长寿路证券营业部:021-62663084 021-62663008
深圳南山南油大道证券营业部:0755-26401089 0755-26418652
太原青年路证券营业部:0351-4192558 0351-5680795
大同大北街证券营业部:0352-7669500 0352-7134502
大同新建路证券营业部:0352-7987993 0352-2026437
大同新平旺证券营业部:0352-5329098 0352-7021928
大同站北街证券营业部:0352-7166918 0352-7166003
忻州新建路证券营业部:0350-2110770 0350-2029974
晋城凤台西街证券营业部:0356-2059942 0356-2059941
运城红旗街证券营业部:0359-8663187 0359-866318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