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谁为这3000名“五七工”养老?

中国经济时报

关注

二三十年前,赤峰平煤集团大批职工家属响应国家号召进矿工作,如今却陷入无人养老的窘境

■本报记者刘晓梅

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内蒙古赤峰平煤集团(原赤峰平庄矿务局)响应毛泽东“走五七道路”的号召,将职工家属三四千人(95%是妇女)组织到矿上参加工作,人们称之为“五七家属工”或“五七工”。如今,工作了二三十年的“五七工”到了退休年龄,却被平煤集团“辞退”,除了每月6元钱“洗澡费”之外,没有任何退休待遇。失去生活来源的“五七工”们感觉一下子掉进了深渊。

2007年3月,赤峰平煤集团9位年近七旬的老太太代表该企业3000多名“五七工”给中国经济时报寄来材料称:由于长期从事艰苦而繁重的体力劳动,年事已高的“五七工”们或多或少均带有职业疾患,由于没有收入、没有医保,生活过得非常艰辛。

材料说,在上世纪七十年代,国家针对全国统配煤矿的类似工种有过政策。根据政策,辽宁省的八个统配煤矿、两个地方煤矿的3.6万多名“五七工”转制为集体工人,退休后享受退休金等待遇。(赤峰市的前身昭乌达盟六七十年代曾由内蒙古自治区划归辽宁省管辖,平庄矿务局当时隶属于辽宁省煤炭工业管理局——记者注)

但在长达六年多的时间里,平庄矿务局不执行国家这一政策,对“五七工”的材料不上报,结果耽误了这3000多名“五七工”的转制。

“五七工”当年多承担重体力活

2007年3月26日,记者来到赤峰市,采访了近百名当年的“五七工”和平煤集团部分退休干部。

现年65岁的胡阿姨告诉记者,她在平庄矿务局所属的五佳矿抢火煤厂干了三年,下过矿井挖煤,后又到手选煤厂选煤矸石,连续工龄21年。她说,那时很有工作热情,浑身有使不完的劲,一个人每天要选约100吨的煤矸石,再装运到小火车上,属强体力劳动。她连续8年被评为厂先进生产者。到了本该退休的年龄,胡阿姨却被“辞退”了,生活靠老伴。后来,老伴去世了,靠着平煤集团按月发放的245元病亡遗属费,胡阿姨日子过得很紧张,看病吃药得借钱。

冷阿姨从1970年开始就在矿区手选煤厂上班,1990年退休。她说,当时她们扛的大筐,一般都是100多斤重。一个人一天的工作量一般能达到40吨煤左右。这在当时煤厂来说是最重的体力活了。她们天天从早上8点一直干到晚上9点甚至10点,没有要求过加班费,每月工资39元9角,要是下井干活每天还多给4角钱。

由于当年的工作条件比较差,像井下采煤、地面装车、烧砖制瓦、工地施工,在矿山都算是比较繁重的体力劳动,常常由“五七工”来承担。

现年78岁的盖守信老人,1964年转业到平庄矿务局捡煤线厂当队长。他说:“她们(五七工)最感人的就是在文化大革命那个非常时期,矿里的活没人干,堆放的成品煤都着火了,半成品煤堆积如山长满了野草,是她们主动捡起了别人扔下的工作,而且一干就是20多年。”

记者在《关于将五七家属工转为矿办集体企业工人的请示》(平局农19795号)中看到这样一段记载:五七家属工1978年创造总产值7175050元,上缴利润达1399566元。在创立大庆式企业过程中,仅1978年全局五七家属工涌现出先进集体36个,先进生产者、劳动模范1155名,其中被评为全国煤炭战线劳动模范1名。

2007年4月19日,记者对2200多名“五七工”进行了问卷调查,结果发现,她们中96%的人已进入老年,96%的人连续工龄在十年以上,25%的人靠遗属费生活,75%的人靠老伴工资,12%的人受过工伤。

职工在与企业的博弈中处于弱势

王文廷在平煤集团元宝山煤矿当了5年计划科科长,提起“五七”女工们,他也是非常同情。王文廷说,平煤集团之所以不给这些“五七”女工正常的福利待遇,原因是不承认这批“五七工”是平煤集团的正式职工。他告诉记者,国家早在1971年就下达了相关文件,解决“五七工”这一特定历史时期遗留下来的问题。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原平煤集团干部,曾多次参与矿务局召开的“五七工”问题会议。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1979年以前,平庄矿务局属于辽宁省煤炭工业管理局,针对平庄矿务局的“五七工”问题,辽宁省煤炭工业管理局召开过专门会议进行研究,要求平庄矿务局上报材料和名单,矿务局进行了统计,符合条件的共有5000多人,局领导考虑企业效益不好,就以矿务局暂时困难为由,不同意上报,结果错过了一次机会。后来,平庄矿务局归东北煤炭工业总公司管。局里也想借鉴其他地区的做法,也曾经想通过劳动保险的办法来解决“五七工”的待遇问题,并进行了测算,结果还是不了了之。

原平庄矿务局多种经营总公司财务科干部也证实,迫于家属们不断上访造成的舆论压力,矿务局将应该转正的“五七工”人数、工龄、年限以及赔偿金额做过测算,并向上级做了汇报。后来,多种经营公司表示赔偿金额由公司和矿务局各分担一半。按当时折算的金额,矿务局要拿出280万元人民币,最后不知为什么搁置下来了。

记者在“五七工”们聘请的北京中洲律师事务所律师提供的材料中看到,早在1971年,国务院就发布(71)国发文91号文件《关于改革临时工、轮换工制度的通知》,其中第二条规定:“常年性的生产、工作岗位,应该使用固定工,不得再招用临时工。现在这种岗位上使用的临时工,凡是企业、事业单位生产、工作确实需要的,可以改为固定工。”

在这之后的1973年,昭乌达盟计委为落实《中发(1970)54号》文(组织家属工参加集体生产活动、提高文化,为社会主义创造财富)向平庄矿务局下发了《昭革计发(1973)159号》文。这份《关于整顿家属工的几点意见》的文件称:“家属工的生产要组成若干个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集体所有制五小企业”。“根据你局的报告和银行的调查,砖瓦厂、水泥厂、白灰厂、化肥厂、矸子山拣煤、开种地的副业队单位可转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集体企业,共计2433人。”

这份文件还要求整顿工作必须在十月末完成,工资从银行开支。该文件抄送辽宁省劳动局、省煤炭工业局。

记者也看到了原煤炭工业部“(82)煤劳字第942号”文件,文中写道,辽宁省统配煤矿组织的大集体职工13万余人中,有36000人是煤矿的过去的“老家属工”,在1975年、1976年转为集体企业的“老家属工”的退养费由全民企业和集体企业各负担一部分。

地方政府称国家没有明确政策

“五七工”生活艰辛,希望按职工退休待遇的要求也传到了内蒙古自治区主席杨晶那里。2006年4月30日,《工人日报》将“五七工”的来信刊登在《来信摘编》第十一期上并寄给了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自治区的领导分别作了批示。

2006年5月9日,杨晶主席批示:赤峰市徐国元市长阅处,并将处理结果回复工人日报。

2006年5月8日,分管自治区工业等工作的副主席赵双莲作了批示:请赤峰市徐市长处理好。

2006年5月11日,分管自治区劳动、人事等工作的副主席郭子明作了批示:赤峰市有关部门作好工作,关注这部分同志的生活。

今年5月16日,记者电话采访了平煤集团信访处王处长,王处长告诉记者,“五七工”的事确实存在,平煤集团在“辞退”“五七工”的时候也发给她们一笔钱。他说,根据工龄的长短,按一年工龄可以领一个月工资,并规定最多按十五年工龄领十五个月的工资。“五七工”有的领到几百元,有的领到一千多元,算是给女工们的“辞退”费。

5月17日,记者电话采访了赤峰市专门负责此案的副市长张利平,他告诉记者,“五七工”的问题是一个历史遗留问题,七八十年代辽宁省的统配煤矿解决了一部分“五七工”的转正,后来这个政策就没有了,平煤集团的这批“五七工”就成了遗留问题。国家现在没有政策来解决这个问题,我们没有资格出台政策,所以也爱莫能助。如果国家有明确的政策,我们会不折不扣地去执行。

张利平还说:“目前,我们能做的就是解决五七工生活中的困难,如考上学了没有钱上学的、身体有病的、生活没有达到最低标准的,发放低保。平煤集团还专门成立了一个扶贫救助基金,解决这些人的困难。”

一位受过工伤的68岁“五七”女工说,根本就没有人管她们的问题,平煤集团下属的一些厂有的已经合并了,有的不存在了,厂领导都不知换了几茬了,找到他们,他们就推。“难呀!有时我就在想活着干吗!”她一边说着,眼泪顺着面颊往下流。

企业和政府应尊重历史

作为内蒙古东部最大的煤炭工业基地,2005年,平煤集团生产、安全达到历史最高水平,年产量1300万吨,年销售收入22亿元;2006年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对国内煤炭企业销售收入进行排名,平煤集团排在全国第52位,其实力在自治区煤炭行业内排名第五。

曾为平煤的发展付出青春的“五七工”们已到了古稀之年,却一直在为生计奔波。

一位平煤的干部说,要尊重历史、尊重事实,在“五七工”的问题上,平庄矿务局和赤峰市政府都有责任。对这个遗留问题,应当给予解决,就像冤假错案要纠正一样。现在的企业和地方政府不能因为是历史遗留问题就不解决,应当负起这个责任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