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证券报
股票代码:000663股票简称:永安林业编号:2007-017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07年6月20日以书面和传真方式发出,2007年6月28日以传真方式召开。会议由吴景贤同志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亲自出席董事9人(董事吴景贤、廖艳希、谢益林、罗义彪、郑祥堂、林建平,独立董事薛爱国、洪波、刘健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到会董事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附后)(〈公司治理自查情况说明〉全文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接待与推广工作制度〉的议案》(〈公司接待与推广工作制度〉全文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三明市政府对公司原三明人造板厂地块进行收储的议案》。
为加快三明市城市建设步伐,改善城市功能布局,提升城市价值,三明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决定对我公司所属原三明人造板厂地块进行收储开发。该地块面积约为57682.52平方米,计86.52亩(具体面积以三明市土地部门测量为准),土地性质为:出让工业用地。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决定,该地块按每亩80万元进行收储,收储金额合计约为6921.6万元,以解决原三明人造板厂土地、厂房建筑物及机器设备因搬迁而造成的损失。
为了支持三明市政府土地收储工作,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同意三明市人民政府的上述决定,同时为保证该地块收储工作尽快、顺利的得到实施,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具体负责此次地块收储工作的相关事宜。
经公司测算,该地块收储收入与原三明人造板厂土地、厂房建筑物、机器设备因搬迁而造成的损失及预计将发生的职工安置费用、搬迁费用基本持平,不会对公司利润产生较大影响。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事项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林产化工厂搬迁建设的议案》。
由于原料匮乏和市场变化,公司林产化工厂自2000年以来一直处于亏损状态。根据永安市城市规划和城市环保要求,该厂已被列入永安市搬迁企业范围,并被要求尽快搬迁,同时政府将对林产化工厂土地进行收储。为维护公司利益,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按以下方案实施林产化工厂搬迁建设工作:
⑴请求政府寻找合适地块与林产化工厂土地进行置换,公司将利用置换土地兴建公司新办公大楼,以改善公司办公条件,提升公司对外形象。
⑵对林产化工厂原有的在用生产线,寻找合作伙伴,以实物资产对外投资,组建新的化工企业;对长期停产闲置的生产线进行变现处置。
⑶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具体负责土地置换工作、资产处置等有关前期工作。
由于林产化工厂土地收储价格及土地置换等事项尚未确定,公司将根据实际进展情况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法律事务部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明确职责、提高法律事务工作水平、促进公司健康发展,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设立公司法律事务部,负责处理公司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事务。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6月28日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
一、特别提示:目前,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有待改进的问题主要包括:董事会议案事先提交给董事审阅的时间较短、参与股东大会表决的社会公众股东数量较少等。
二、公司治理概况
近年来,中国证券市场的内外部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正逐渐走向成熟与规范,投资者、监管部门以及社会公众对上市公司治理的关注程度和治理标准的要求越来越高,这就不断地对公司调整治理机制提出了新的要求。公司根据这些新情况、新变化,结合公司治理实践中总结的经验和教训,及时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引进了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制度、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制等能够更加充分保护股东权益的制度。并在此基础上,制订或修订了《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细则》、《公司构建信息沟通渠道及平台实施方案》、《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办法》等具体的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逐步形成了一个结构完成、行之有效的公司治理体系,成为公司规范运作、文件经营的行动指南,为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董事会议案事先提交给董事审阅的时间较短,尤其是财务报告。在公司董事会会议筹备操作中,提报议案内容涉及的公司各个部门大多数是在会议召开前数日方将有关资料提交公司董事会秘书处,造成了公司董事没有充分的时间来审阅议案。
2、受公司所处地域交通不便因素的影响,公司历次股东大会中很少有社会公众股股东到会参加投票表决。
四、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及责任人
1、在今后的董事会日常会议中,公司各部门应根据董事会秘书处制定的会议工作日程表,至少在会议召开前4个工作日将材料报送董事会秘书处,由董事会秘书处进行汇总编辑后在会议召开前2个工作日提交全体董事审阅。在需要审议定期报告的会议中,由公司财务部门根据会议召开时间提出编制财务报告工作表,至少在会议召开前5个工作日将材料报送董事会秘书处,由董事会秘书处进行汇总编辑后在会议召开前2个工作日提交全体董事审阅。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将严格督促公司各个部门执行会议工作日程表,以确保公司董事会重大决策的科学性。
2、在今后召开的股东大会中,一方面,公司将为到公司参加股东大会的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便利条件,做好各个方面的后勤工作;另一方面,如遇到重大事项,公司将尽可能多地采用网络投票方式,为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平台。
十一年来,我们对公司治理的理解由浅入深,从达到科学制衡的目的上升到科学决策的层面,从打造合理的治理结构到建立高效的治理机制,最终为全体股东创造最大价值。公司治理是一个多层次、多角度的动态概念,需要根据各方权利与责任的变化随时调整完善,但我们的目标很明确,即着力于彰显股东的平等权利,建设独立和有效的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提高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利用所有的力量共同打造一个有质量的上市公司。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