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典当炒股须提防法律风险
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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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8日,中国证券市场迎来值得纪念的一天——沪深股市证券账户总数突破1亿大关。其中,仅今年以来,账户总数就增加了2200万户,占1亿账户总数的两成多。这种情况我们常常听说:随着市场的走好,有人卖房炒股了,有人贷款炒股了,有人典当自己的房子车子和其他贵重物品炒股了。证券公司里排着的长队,让人不得不为这种冲动型投资者捏一把汗。
高息贷款炒股
张先生是一个拥有十几年炒股经历的资深股民。尽管这十几年来赔多赚少,但面对时下这种前所未有的大“牛市”,他觉得机会不容错过。为了筹集炒股资金,张先生除了动用准备购房的50万元外,还通过朋友介绍,在一家民间融资机构贷来了100万元现金,年利息为3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区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利率的四倍,超过此限度的,超过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张先生借贷炒股的年息为30%,明显超过了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限制,一旦借贷双方任何一方违约,极容易引发诉讼。
业内人士透露,现在一些民间借贷机构为了防范借贷风险,往往采取监控股票账户的做法,如果借贷炒股亏损掉本金的20%,就会通过证券公司平仓。这种做法将使贷款炒股者的投资风险进一步加大。
抵押房产炒股
小武是一家公司的供应经理,今年初才涉足股市,他觉得错过了赚钱的最佳机会。起先,他看见周围的人都在炒股,很多人都赚钱了,可自己刚购买了住房缺少炒股本金,所以一直没做。后来,他从一位在证券公司工作的朋友处得到“内幕消息”,觉得把握挺大,所以,就想抵上房子博一下。于是,他通过在银行工作的亲戚帮忙,以房子为抵押,贷到了45万元。
对此,法律界人士提醒,这种抵押房产炒股的风险很大。这种做法首先为政策所不允许。银监会日前发布的《关于进一步防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与证券公司业务往来相关风险的通知》,禁止信贷资金被挪用入市。由于这类投资者往往带着赌博心理,抗风险能力弱,一旦遇到行情调整,哪怕短暂的调整都可能给其带来亏损。而2005年11月后,最高法院通过的《关于执行设定抵押房屋的规定》第一条就规定:“对于被执行人所有的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并可以根据抵押权人的申请,依法拍卖、变卖或者抵债”。这意味着,如果股市持续调整,牛市行情结束,那些抵押者很可能因此而失去自己的房产。
典当炒股
自己看好一只股票,却苦于没有足够的资金,本来算不上“大户”的股民老尤,看到股指急剧攀升,急得嘴角冒泡。后经人指点,将自己一套价值100万元的房产进行典当,换回80万元资金。老尤随即将这笔钱投入股市,成为圈子里的一名“大户”。
“最近两个月,差不多每天都有人来典当房子,房产典当量比半年前增长了七成。”南京金陵典当行今年以来典当业务一个明显特点是,约有三成以上的房产典当客户是用换到的资金去炒股。尽管现在对于明确表示要去炒股的客户,典当行会采取规劝等方式尽量制止,但对于采用各种手段掩饰典当目的的客户,典当行也无能为力。据了解,现在典当融资的期限一般为1至3个月,每月交纳综合手续费3%,但若准备长期融资,每年费用将累计超过30%,这说明典当融资投资股市的成本相当高。现在的问题是,市民将房产、汽车等高档物品典当进行炒股,一旦赔钱将会陷入困境。尤其是目前国内保护当户的法律法规缺失,一旦典当行和客户发生纠纷,当户的利益很难得到保护。
今年5月间,中国证监会先后两次发出通知,要求证监会各地方派出机构、交易所、相关协会和公司,要对个别投资者中出现的抵押房产炒股、高利贷炒股、养老钱炒股的情况,加大告诫力度,使他们理解并始终牢记,生活必须和必备资金关系身家性命,切勿冒险投资。广大股民应该根据自己的财力合理决定投资金额,千万不可以赌的心态入市,更不要以不法手段筹集资金入市,不然的话,既无法以良好的心态在市场中博弈,也有可能因违反法律而受到制裁。
■ 证券与法 Securities La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