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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情况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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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平高电气股票代码:600312编号:临2007—016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情况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平高电气”)日前接到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SZ:002028,以下称“思源电气”)函告,称其日前与平高电气股东科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科瑞集团”)、北京亚太世纪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思源电气全资子公司,以下称“北京亚太”)、上海思源如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思源电气全资子公司,以下称“思源如高”)共同签署了《股份过户协议》,协议约定:思源电气通过其全资子公司思源如高受让合计17.8%的平高电气股份(其中,受让北京亚太持有的平高电气13.8%的股份,受让科瑞集团托管给思源电气的平高电气4%的股份)。

上述股权转让目前正在办理过户手续。股权转让完成后,思源如高将持有平高电气6,500万股股份。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特作公司股东权益变动情况提示性公告,并将思源电气、思源如高、北京亚太所作《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见附件一、二、三)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5月30日

附件一: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平高电气

股票代码:600312

信息披露义务人: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闵行区金都路4399号

通讯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金都路4399号

联系电话:021-64893360

股份变动性质: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签署日期:2007年5月2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高电气”)的股份。

截止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提交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平高电气的股份。

(四)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指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思源如高指上海思源如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科瑞集团指科瑞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亚太指北京亚太世纪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平高电气指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指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上海市闵行区金都路4399号

法定代表人:董增平

注册资本:人民币10,600万元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注册号码:3100001006592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主要经营范围:电力自动化保护设备,电气设备,电力监测设备,电力自动化实验设备,光电设备,仪器、仪表、软件的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电力自动化设备和电力监测领域的“四技”服务,实业投资,企业管理服务,自有设备租赁,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经营期限:自1996年11月25日起,永久存续。

税务登记证号码:国税沪字310112607671222号;

地税沪字310112607671222号

实际控制人名称:董增平

通讯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金都路4399号

邮编:20110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它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1)受让全资子公司北京亚太持有的平高电气5,038.8万股(占平高电气总股本的13.8%);(2)与科瑞集团签订协议以股份托管的形式控制平高电气1,461.2万股的权益(占平高电气总股本的4.00%);累计控制平高电气6,500万股,占平高电气总股本的17.8%。

除上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人无持有及控制其它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目的

平高电气股改禁售期满后该部份股权可上市流通,信息披露义务人预计可从该部份股权中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本次股权转让有利于信息披露义务人加强在未来的资产运作。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将根据其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07年5月28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思源如高、北京亚太、科瑞集团共同签署了《股份过户协议》,信息披露义务人以其全资子公司思源如高受让信息披露义务人现控制的平高电气17.8%的股份。

思源如高受让北京亚太持有的平高电气5,038.8万股,转让价款为人民币24,690.12万元(即单价为人民币4.90元/股)。

思源如高受让已被托管给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平高电气1,461.2万股,转让价款为托管价格人民币13,067.22万元(即单价为人民币8.9428元/股)。

鉴于思源如高和北京亚太均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全资子公司,因此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对平高电气控制的权益数量不变,但相应股份持股人分别由北京亚太和科瑞集团变更为思源如高。

二、《股份过户协议》的主要内容

1、出让方:北京亚太世纪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科瑞集团有限公司;

2、受让方:上海思源如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3、交易标的:平高电气6,500万股权益,占平高电气总股本17.8%;

4、交易内容:思源如高协议收购北京亚太持有的平高电气5,038.8万股股份,占平高电气总股本的13.8%。思源如高协议收购已被托管给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平高电气1,461.2万股,占平高电气总股本的4%。合计平高电气6,500万股权益,占平高电气总股本17.8%。

5、总交易金额为人民币37,757.34万元。

(1)思源如高受让北京亚太持有的平高电气5,038.8万股的对价人民币24,690.12万元,由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股份过户协议》签署后五个工作日内向北京亚太支付人民币200,229,871.25元,以冲销北京亚太对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欠款;于《股份过户协议》签署后二十个工作日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向北京亚太支付46,671,328.75元。

(2)思源如高受让已被托管给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平高电气1,461.2万股的对价人民币13,067.22万元已经由信息披露义务人向科瑞集团支付完毕。

思源如高在本次收购平高电气股份中由信息披露义务人垫付的资金计入思源如高负债。

6、协议生效条件:信息披露人的董事会批准本《股份过户协议》。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提交本报告书之日前六个月内没有买卖平高电气挂牌交易股份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事项。

二、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思源如高、北京亚太、科瑞集团共同签署的《股份过户协议》;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信息披露义务人: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增平

签署日期:2007年5月29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件二: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平高电气

股票代码:600312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思源如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闵行区宜山路1618号综合楼775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金都路4399号

联系电话:021-64893360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2007年5月2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高电气”)的股份。

截止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提交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平高电气的股份。

(四)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上海思源如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思源电气指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科瑞集团指科瑞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亚太指北京亚太世纪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平高电气指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指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思源如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上海市闵行区宜山路1618号综合楼775室

法定代表人:董增平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注册号码:3101121033169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主要经营范围:电气设备加工(限分支机构经营)、销售,从事电力自动化、仪器、仪表、计算机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经营期限:自2006年5月17日至2016年5月16日。

税务登记证号码:国税沪字310112787886967号;

地税沪字310112787886967号。

实际控制人名称:董增平

通讯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金都路4399号

邮编:20110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它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人无持有及控制其它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预计战略持有该部份股权中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将根据其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07年5月28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思源电气、北京亚太、科瑞集团共同签署了《股份过户协议》,信息披露义务人受让思源电气现控制的平高电气17.8%的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受让北京亚太持有的平高电气5,038.8万股,转让价款为人民币24,690.12万元(即单价为人民币4.90元/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受让已被托管给思源电气的平高电气1,461.2万股,转让价款为托管价格人民币13,067.22万元(即单价为人民币8.9428元/股)。

鉴于信息披露义务人和北京亚太均为思源电气的全资子公司,因此本次权益变动后思源电气对平高电气控制的权益数量不变,但相应股份持股人分别由北京亚太和科瑞集团变更为信息披露义务人。

二、《股份过户协议》的主要内容

1、出让方:北京亚太世纪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科瑞集团有限公司;

2、受让方:信息披露义务人;

3、交易标的:平高电气6,500万股权益,占平高电气总股本17.8%;

4、交易内容:信息披露义务人协议收购北京亚太持有的平高电气5,038.8万股股份,占平高电气总股本的13.8%。信息披露义务人协议收购已被托管给思源电气的平高电气1,461.2万股,占平高电气总股本的4%。合计平高电气6,500万股权益,占平高电气总股本17.8%。

5、总交易金额为人民币37,757.34万元。

(1)信息披露义务人受让北京亚太持有的平高电气5,038.8万股的对价人民币24,690.12万元,由思源电气在《股份过户协议》签署后五个工作日内向北京亚太支付人民币200,229,871.25元,以冲销北京亚太对思源电气的欠款;于《股份过户协议》签署后二十个工作日内思源电气向北京亚太支付46,671,328.75元。

(2)信息披露义务人受让已被托管给思源电气的平高电气1,461.2万股的对价人民币13,067.22万元已经由思源电气向科瑞集团支付完毕。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收购平高电气股份中由思源电气垫付的资金计入信息披露义务人负债。

6、协议生效条件:信息披露人签署本《股份过户协议》。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提交本报告书之日前六个月内没有买卖平高电气挂牌交易股份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事项。

二、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思源如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思源如高、北京亚太、科瑞集团共同签署的《股份过户协议》;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思源如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增平

签署日期:2007年5月29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件三: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平高电气

股票代码:6003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亚太世纪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2号万通新世界广场B座2405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金都路4399号

联系电话:021-64893360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07年5月2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高电气”)的股份。

截止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提交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平高电气的股份。

(四)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北京亚太世纪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思源电气指 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思源如高指 上海思源如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科瑞集团指 科瑞集团有限公司

平高电气指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指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亚太世纪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2号万通新世界广场B座2405室

法定代表人:董增平

注册资本:人民币4,718.68万元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注册号码:1100001504513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主要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投资咨询;人才培训;组织科技交流活动;销售本公司开发后的产品(未取得专项许可的项目除外)、矿产品、土畜产品;房地产信息咨询。

经营期限:自1995年5月16日至2015年5月15日

税务登记证号码:地税京字110105101202736号

实际控制人名称:董增平

通讯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金都路4399号

邮编:20110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它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持有及控制其它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少或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后不再持有平高电气股份。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07年5月28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思源电气、思源如高、科瑞集团共同签署了《股份过户协议》,思源电气以其全资子公司思源如高受让信息披露义务人现持有的平高电气13.8%的股份。

思源如高受让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平高电气5,038.8万股,转让价款为人民币24,690.12万元(即单价为人民币4.90元/股)。

鉴于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思源如高均为思源电气的全资子公司,因此本次权益变动后思源电气对平高电气控制的权益数量不变,但持股人由信息披露义务人变更为思源如高。

二、《股份过户协议》的主要内容

1、出让方:信息披露义务人、科瑞集团有限公司;

2、受让方:上海思源如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3、交易标的:平高电气6,500万股权益,占平高电气总股本17.8%;

4、交易内容:思源如高协议收购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平高电气5,038.8万股股份,占平高电气总股本的13.8%。思源如高协议收购已被托管给思源电气的平高电气1,461.2万股,占平高电气总股本的4%。合计平高电气6,500万股权益,占平高电气总股本17.8%。

5、总交易金额为人民币37,757.34万元。

(1)思源如高受让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平高电气5,038.8万股的对价人民币24,690.12万元,由思源电气在《股份过户协议》签署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信息披露义务人支付人民币200,229,871.25元,以冲销信息披露义务人对思源电气的欠款;于《股份过户协议》签署后二十个工作日内思源电气向信息披露义务人支付46,671,328.75元。

(2)思源如高受让已被托管给思源电气的平高电气1,461.2万股的对价人民币13,067.22万元已经由思源电气向科瑞集团支付完毕。

思源如高在本次收购平高电气股份中由思源电气垫付的资金计入思源如高负债。

6、协议生效条件:信息披露人签署本《股份过户协议》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提交本报告书之日前六个月内没有买卖平高电气挂牌交易股份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事项。

二、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亚太世纪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与思源电气、思源如高、科瑞集团共同签署的《股份过户协议》。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亚太世纪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增平

签署日期:2007年5月29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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