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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出台

中国经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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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王永群合肥报道日前,安徽省合肥市国土资源局对全市工业用地出让给予了明码标价,对最低价用地标准及其范围划分做出了明确规定。按照《关于合肥市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及其范围划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自今年起市内经国家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150平方公里范围内的工业项目用地,出让最低价不得低于25.6万元/亩。

该《通知》规定,市区一环内及政务文化新区以内为工业限制区,一律禁止安排新的工业项目,原工业企业逐步实行“退城入园”;滨湖新区核心区30.8平方公里范围也为工业限制区,现有工业企业只减不增。除此之外,城市范围内其他地区的工业项目用地,出让最低价不得低于25.6万元/亩。若由土地使用者自行完成土地前期开发的、工业项目用地出让最低价不得低于15.36万元/亩。

对于所辖三县而言,肥东、肥西县范围内的工业项目用地出让最低价不得低于12.2万元/亩,若由土地使用者自行完成土地前期开发的、工业项目用地出让最低价不得低于7.32万元/亩,长丰县范围内的工业项目用地出让最低价不得低于10.6万元/亩,若由土地使用者自行完成土地前期开发的,工业项目用地出让最低价不得低于6.36万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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