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银行十大不合理 就在你我身边

新闻晨报

关注

不合理1

房贷计息逢“大月”加一点

侵权案例2003年5月30日,杨小姐与某银行签订了《房屋担保借款合同》,借款55.7万元,期限20年,月利率4.2‰,采用等额本金方式还款。但杨小姐发现,每逢“大月”即31天,银行利息按月利率4.34‰算。如此一来,银行每年至少多算5天利息,20年将多收5000多元。

律师点评:银行“大月”多收1天利息,违反了双方约定,属于擅自违约行为。此举也涉嫌不当得利,更是对贷款顾客财产权的侵犯。

不合理2

收取ATM机跨行查询费

侵权案例2005年6月,持卡在某银行ATM机上操作的邓先生发现余额减少,又至另一银行的ATM机查询,发现银行卡余额继续减少。通过对账单,才获悉被扣除了跨行查询费共计1.5元。实际是,银行从6月1日起对跨行查询实施收费,每次0.3元。

律师点评:在《价格法》第十四条中,被列为“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首位的就是“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银行间在跨行收费上相互串通,形成价格同盟,操纵价格,侵犯了银行卡用户的财产权益。

根据《价格法》第十八条及《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第二项的规定,银行卡跨行查询收费属于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的范围。因此,银行无权擅自制订并收取跨行查询费。

不合理3

机器“无能”却不承担责任

侵权案例去年3月,张先生通过银行购买基金时,因名字中有一个冷僻字,基金公司第二天通知银行,购买者名字和身份证对不起来,无法购买,但银行并没有就此通知储户。不久,基金上涨。张先生认为,银行当时出具了购买成功记录,事后却不及时通知无法购买,而银行代理基金买卖是收费的,既然收费就要承担责任。

律师点评:如果因设备落后给储户造成损失,银行应该承担过错责任,储户有权索赔。银行一方面赚钱得利,一方面又把风险推卸给储户,来保证自己“无风险得利”,这对储户来说是非常不公平的。

不合理4

网络银行风险全由储户担

侵权案例网络银行开张后,储户王小姐存进600元钱,但因病毒造成记录全部消失。王小姐找银行索要,却被告知,银行不为此承担任何责任。王小姐说,办理网络存款时,银行没有告知可能会因病毒造成储户损失,所以银行要对网络的安全承担责任。

律师点评:银行首先侵犯了储户的知情权。银行有义务告知储户网上银行的各种风险。银行有比储户强大得多的网络技术,且网络都是银行设计,就要承担保护网络安全和储户资金安全的责任,银行没有做到,理应赔偿。

不合理5

刷卡发生争执先扣储户资金

侵权案例牛小姐从国外乘飞机回国,在飞机上购买免税商品时,以为第一次刷信用卡失败,又刷了第二次。事后,银行表示知道多扣了,但必须等他们和化妆品公司开户商交涉完,才能把多扣的款还给牛小姐。

律师点评:银行具有能了解所有信息和控制储户资金的能力,而储户除了储存和提取外,几乎没有任何能力。像类似争执,首先应维护储户的利益,应在核查情况下,再扣款,不能先行扣款,查清后再退。

不合理6

银行卡遗失后遭盗刷责任自负

侵权案例李先生的银行卡遗失,次日发现后到银行挂失,发现已被消费15000元。银行表示,李先生的卡是挂失前被消费的,责任应该由商场和李先生本人承担。

律师点评:持卡在商场购物,商场需要核对签名,商场需要承担责任。但银行是委托人,商场是代理人,银行有提醒商场核对签名的义务,因此应该由商场和银行共同承担。

不合理7

透支几分钱交数十元违约金

侵权案例金先生用信用卡消费时,透支了300元,还款时存进400元。可他忘记当月电话费超过了100元,如此又透支几分钱。因为这几分钱,他在月末被银行通知要缴20元违约金。

律师点评:储户因透支缴纳违约金是应该的,但几分钱就缴纳20元显然是霸王条款。

不合理8

对小额存款收取管理费

侵权案例刘先生在银行交了5元工本费,存了98元人民币。一个月后发现存折内钱少了。原来是银行每个季度向存款低于300元的储户收取3元管理费。刘先生认为,当初和银行签的格式合同中并没有说明要交这些费用,银行应退还被扣费用。

律师点评:储户与银行签订的合同中,并没有对“存款低于300元的储户收取管理费”的条款。而合同生效后擅自改变合同的行为属于违法。

不合理9

柜台操作出错储户埋单

侵权案例李女士在银行存入100元,进行密码设置时,重复输入两遍后被告知设置成功。此时,电脑再次发出输入密码的提示音,第三次输入时,被告知输入错误,要交纳10元的手续费,钱款被冻结,7日后才可被解冻。因为工作繁忙,过了四五个月,李女士再去这家银行办理解冻取款,却被告知丢失挂失申请单需要重新挂失,又交纳了10元挂失费。经查询,她发现被银行扣除了3元的小额账户管理费,如此一共损失了23元。

律师点评:如果是电脑自动提示输入密码,就应该在储户输入错误时作出相应的提示,这应该不存在技术上的问题。但通过银行柜台职员的提示输入密码,就极有可能侵犯到储户的利益,密码输入是否错误对于储户来说是个谜。

不合理10

外币定期储蓄角分不计息

侵权案例林先生自1998年12月起在银行存入1338.09美元,于2001年3月16日将存款取出。按规定,银行应支付利息127.418美元,结果却少付了0.058美元。银行解释说,是由于外币定期存款角分不计息。

律师点评:银行违反了我国《商业银行法》存款有息的原则,储户存进银行的钱款,每一分都是储户的资金,都应该算利息。况且,每个顾客都有“零头”,庞大的顾客群的“零头”就非常可观,那给银行带来的收入应该属于不当得利。

许莽

买到假冒伪劣商品,得不到应有的售后服务,受到虚假广告的误导……随着相关法规的不断健全和人们法律意识的逐渐提高,这些遭遇基本上都已经不再跟“投诉无门”、“索赔无果”等情状产生关联了。不过,要是在银行那里受了委屈,消费者能讨回公道吗?

近日,不少读者给晨报打来电话反映消费过程中产生的疑惑和遇到的纠纷,其中关于银行服务方面的质询占了相当一部分的比重。而在平时,我们的热线电话似乎难得接到金融消费领域的投诉。由此,也许可以这样理解:在一贯“强势”的银行面前,消费者即使对其服务心存不满,也往往会选择忍气吞声,惟有在“3·15”这个特殊的时间节点方才“敢于”畅所欲言。作为服务行业的银行竟然与消费者保持着这么一种奇怪的、看似颠倒的关系,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巨大的讽刺。

跨行查询收费的例子就能够充分而准确地展现银行与消费者之间对立但不对等的态势。对于这一典型的利用行业垄断地位施行的“霸王收费”,去年6月,全国人大代表黄细花和陈雪英在全国四大银行跨行收费正式启动的第二天,即向全国人大提交了《关于跨行查询收费需听证的紧急建议》。近日两会期间,鉴于银监会采取的回避、拖延、搪塞等态度以及跨行收费“照常进行”的现状,黄细花在众多代表联名支持下起草《关于停止跨行查询收费的再建议》,再次强烈要求尽快叫停跨行查询收费行为。但截止到今天,我们依然未能听到有关方面带有实质性意义的回复。

银行服务的弊端还远不止跨行收费这一项,像网上银行的安全隐患、银行卡重复收费、客户提款遭遇假钞、信用卡被盗刷等一系列问题,一段时间以来也都一直困扰着消费者。还有比如经常在繁忙时段关闭部分窗口、双休日不提供服务以及个别银行无故改自动叫号系统为站立排队等行为,都明显暴露了银行业服务意识的欠缺。而长期处于弱势地位的消费者,对此要么不敢说,要么懒得说,久而久之,银行以自我为中心的运作观念愈发牢固,消费者的利益也愈发得不到保障。

  然而,这种局面注定不会持续太久了———在民生得到空前关注、民意得到充分表达、民本得到切实保障、民利得到积极维护的今天,已不再有任何一片空间可供某些垄断行业肆意悠游、自得其乐,已不再有任何一面盾牌可用来阻挡百姓为维护自身正当权益刺出的正义之矛。如果银行业因其相对的专业性以及所提供产品的特殊性而试图在和消费者“博弈”的过程中继续打它那狡猾的“擦边球”,那么我们有理由相信,输家终究会是它自己。因为整个社会的维权意识和维权机制都已渐趋成熟,并将渗透至消费维权领域每一个最细微的角落。

中新社澳门三月十五日电 (记者 黄鸿斌)澳门特区政府金融管理局今晨称,本局注意到美国财政部刚刚宣布将汇业银行列入其洗钱关注的确定名单。对于美国财政部的这一决定,深表遗憾,特区政府会在稍后作出正式回应。

金融管理局说,因应事件的发展,特区政府将会继续接管汇业银行。无论发生什么情况,特区政府都将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存户利益,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

美国财政部终就“汇业事件”采取行动,今日凌晨在美国宣布,根据美国法三一一条例作最后判决,三十日内切断澳门汇业银行同美国财政体系的联系,因已证实汇业银行为朝鲜洗黑钱。并表示着手解冻汇业银行的朝鲜户口资金,最高解冻金额至二千五百万美元,并会在今周内将裁决交澳门金管局。

正在北京参加“两会”的澳门汇业财经集团主席区宗杰拒绝就事件发表意见,但表示十六日上午将在澳门举行记者招待会。 (完)

新华网快讯:外交部发言人秦刚15日说,中方对美方坚持根据美国内法对澳门汇业银行作裁定的做法深表遗憾。中国中央政府支持澳门特区政府依法妥善处理有关问题。

时报讯 (记者 闫晓光 李朝涛) 假冒银行职员,以短信或电话催促客户还信用卡欠账,骗得人民币近120万元——日前,疑犯易××和陈××在广州中院受审。

今年36岁的易××2000年曾犯合同诈骗罪。易××与弟弟在福建省沙县租了一个房子,并从福建省南安县和沙县等地招来4个女子,让她们假冒银行职员,向受害人打电话或者发短信,谎称受害人曾在南京、天津或者北京的沃尔玛商场刷卡消费,催促受害人开大金额的账户或者存款来还钱。被害人彭×就曾把近120万的现金存进信用卡中。

急需筹款给父亲治病的陈××曾找易××帮忙。易××就让他帮忙提取赃款,事成后,将按所取金额的5%给予提成。陈××上勾了。

在庭审中,两名被告对诈骗罪公认不讳。本案目前仍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蔡臻欣

编者按

在股市的滚滚牛市中,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许多理财产品被“冷落”了,其中尤以投资渠道还比较狭窄又遭遇人民币升值的QDII产品最“冷”。但是,银行等机构并没有干坐“冷板凳”。许多银行设计挂钩股市的产品,并有不错的收益,而且银行理财产品走向股市的趋势越来越强。而近期股市高位大震荡,绝大多数市场人士认为单边牛市的风光不再,个人投资者在股市赚钱再也没有那么容易了。此时,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特别是挂钩股市的理财产品开始受到关注,投资者再次面临抉择。

“近一个阶段打新股的中签率实在太低了,我总共200多万的资金,参与了5个新股的摇号,才中了平安保险一个签,收益1万元多一点。春节至今一只新股也没有发,资金躺在证券公司里吃活期利息,这样的日子真难熬。”沪上某券商大户室的股民杨先生日前在谈及其近期新股收益时这样抱怨道。

杨先生对二级市场的风险极度厌恶,所以他立下了一个规矩:只做新股申购。自去年IPO重启以来老杨的年化收益率一直在12%~15%波动。“但近期恐怕3%都不到,所以我正在考虑是否匀出一部分资金参与银行的‘打新股’理财产品,听说那里的收益率5%以上应该还是保证有的。”

而对于银行推出的挂钩二级市场的产品,杨先生并不“过问”。

“抱团打新”:眼望蓝筹回归

像杨先生这样对股市有一定认识、但又非常厌恶风险的投资者正是银行‘打新股’理财产品的理想目标客户。

以中信银行为例,该行自去年6月股市IPO重启以来,较早窥见其中商机并适时推出“打新股”股票挂钩理财产品,在去年7月以后又一口气推出了“人民币理财双季计划”三款产品。其中第一款产品于去年7月18日提前结束募集,在去年10月17日就已实现部分可分配收益,并按照每10份派发红利0.05元的标准向投资者发放投资收益。该行此后发行的“人民币理财双季3号计划”,募集资金达到50亿元人民币,预期年收益率也达到4%至8%。

该行上海某支行个人金融部的有关人士昨日告诉《第一财经日报》,今年新推出的“打新股”理财产品“理财新年计划”1号 “到目前为止的年化收益率已经达到10%了,2号产品虽推出较晚,但至今的年化市收益率也能达到4%左右,从发售情况来看,基本上推出不久就会预订一空。”

一位理财分析人士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表示,中信银行推出股票挂钩理财产品是一个比较典型的搭乘股市飙升快车并在一、二级市场全面开花的案例,“相信这也是目前所有商业银行个人金融部门都在积极推行或酝酿的战略部署。在一级市场打新股对投资者而言是属于非常稳健、‘保大洋’的理财方式,特别是前一阶段新股中签率非常低,几十万、上百万元都无法中到一个签的情况下,将资金交给银行‘抱团’参与一级市场并获得稳定收益率也是许多不愿意承担二级市场风险的资金越来越倾向于考虑的途径。”

“抱团打新股确实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比如春节前一阶段至今都没有新股发行。但随着大型蓝筹企业纷纷‘海归’,相信未来一段时间IPO会逐渐形成一个小高潮,这时候相关理财产品的年化收益率也应当会水涨船高的。因此购买‘打新股’理财产品,选择购买时机还是很重要的。前面一个多月都是IPO真空期,因此现在买相关理财产品的投资者赢面自然要大许多了。”该理财分析人士说。

“类基金”产品:

收益逾130%

除了在一级市场积极参与“摇号抽奖”外,该行也发行了与二级市场挂钩的产品。“我们的这个理财产品规模为30亿~40亿元人民币,是去年5、6月份推出的,目前如果考虑到分红因素的话每份的净值目前已经达到2.30元以上,也就是说投资者在产品一上市时买进,现在的收益率为130%多。这个产品现在还可以按照每天挂牌的市值进行买卖,其性质有点类似于开放式基金。”上述中信银行人士告诉本报记者。

“而银行推出的二级市场理财产品基本上与基金的投资方式大同小异,要求投资者有更强的风险承受能力和行情判断能力,这方面银行并没有独特的优势,也不可能‘保大洋’,投资者需要对银行、基金等产品收益增长的情况进行仔细甄别遴选。”

直接挂钩股票:风险几何?

除了推出内地的股票挂钩理财产品之外,越来越多的银行也开始将目光投向境外市场的机会。民生银行昨日新推出的非凡理财产品与一篮子股票指数挂钩,包括香港上市的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纽约纳斯达克上市的新浪网和携程网,预期年收益率达到6.5%。该行有关负责人表示挂钩一篮子股票均为电信及网络行业的精选优质股票,且两者为相关性一般的热门板块,产品同时参与到两个不同的股票市场——香港和纽约,可实现充分的风险分散,以避免系统风险带来的损失。

此前,渣打银行也推出了一系列与境外股票市场挂钩的产品,包括新能源股票挂钩投资、亚洲基建股票挂钩投资、中国行业龙头股票挂钩投资、自然资源股票挂钩投资、中国新经济股票挂钩投资等多款产品,其中实际年化收益率普遍在10%以上,最高的达到20%。

“随着银行涉足证券市场力度的加大,相关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也日益攀升,过去4%~5%左右的年收益率是大多数理财产品的价值中枢,而现在没有6%~8%的预期收益率已经很难打动投资者了。反之,如果收益率能达到10%以上,那对于投资者的诱惑力将是很大的。”前述理财分析人士认为。

杨先生则告诉记者,对于银行推出的二级市场产品他是绝对不会染指的,“银行本来就是安全收益的标志,参与二级市场应该不是他们的特长,与券商、基金等相比也没有任何优势可言。况且现在股市波动比较大,前景也存在许多不确定的因素。所以我认为投资者绝对不能用储蓄的心态来购买银行的二级市场产品。”

兴业银行资金营运中心 鲁政委

春节过后,央行再次“祭出”定向央票,这已是2006年以来央行发行的第5次定向央票。经验分析发现,部分机构的流动性过剩和信贷过快增长,是定向央票发行的两个必要条件。

流动性分布不均衡的无奈选择

从R007走势与定向央票发行时机的对比可以看到,在业已出现的5次(2006年5月16日、6月14日、7月13日、12月11日、2007年3月8日)中,只有一次(2006年6月14日)出台的时机是处于银行间利率上升的时期。这意味着,流动性过剩应当是定向央票出台的必要背景之一。但是,既然R007持续回落,那么央行为什么没有选择更具市场特色、也显得更为公平的公开市场操作、甚或干脆上调准备金率呢?

但在2006年的4次定向央票发行中,5月和7月的定向发行却并非对应着超储率较高的时期。这意味着,总体超储率与R007所显示的流动性状况并不完全一致。

考虑到目前我国银行间市场寡头垄断格局,上述情形或许不难理解。即使金融机构总体超储率并不高,也不排除部分机构超储率相当高的可能。此类机构的大量融出融入,常常能够有效操纵市场预期,改变短期内市场运行态势,尤其在其达成默契后就更是如此。而一旦金融机构间出现较为严重的流动性分布不均衡,则无论是准备金率还是公开市场操作,都会遇到困难。因为具有“一刀切”特征的准备金率调整,对流动性紧张的金融机构显得较为严厉;而公开市场操作却有可能遭遇大型机构的策略性行为而无法达到预期目标。

从同期3个月央票招标利率走势来看,除2006年12月11日外,其他3次均处于央票招标利率不断上扬的时期。这与我们的上述推断相一致:在寡头垄断市场上,市场总体宽裕的流动性,有时却并不一定会给央行加大公开市场操作力度带来任何实质上的便利。

一句话,在流动性分布不均的情况下,定向央票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准备金率和公开市场操作的不足,有针对性地面向流动性相对充裕的机构,保证央行流动性回收目标的实现。

信贷增长过快:定向央票出师之名

从理论上说,部分机构的流动性相对充裕可能来自其上市的筹资,也可能来自更为有利的存款客户,还有可能来自机构自身流动性管理水平的提高。无论何者,以定向央票的方式对其进行“警告”或“惩戒”都显得师出无名。因此,定向央票的出台,除了流动性分布不均衡,显然还需要其他情景的触发。

观察2006年4次定向央票发行时机与宏观当局所关注的主要指标信贷和固定资产投资数据,可以发现,如果真如媒体所言,信贷余额同比增长15%为宏观当局政策目标的话,那么在整个2006年的12个月中,信贷余额同比增长超过该水平的月份共有8个(只有1月、2月、3月和11月除外),在其中的4个月中均有定向央票发行。如果再考虑分别于2006年4月27日和8月18日宣布的加息,6月16日、7月21日、11月3日宣布的准备金率上调,那么央行实际上仅有9月和10月两个月份没有出台任何政策,这可能与信贷增长水平持续回落且日渐趋近目标水平有关;而6月份和7月份定向央票与准备金率上调措施的叠加,则显然与高烧难退的固定资产投资相联。值得注意的是,虽然2006年12月份的固定资产投资并不高且依然延续着持续下落态势,央行依然选择了发行定向央票,其原因应该是信贷增速的反弹。这证实了我们关于信贷过快增长是定向央票出台的另一个原因。

信贷、固定资产投资与定向央票发行

△图中阴影部分代表定向央票发行月份

由此不难发现,信贷的过快增长应当是定向央票出台的另一个必要条件。实际上,可能正是这个必要条件,构成了央行在金融机构间分派央票份额的“合法”依据。

从上周定向央票发行的背景来看,上述两个必要条件基本满足。近三年来,1月和3月已成为新增贷款的高峰。今年的头两个月中,央行连续两次提高准备金率,引发了舆论对中小金融机构经营状况的担忧。在这样的背景下,为遏制信贷过快增长,央行目前所能选择的只能是有针对性地回收部分相对宽裕机构的流动性,即发行定向央票。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