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诉讼的启示
中国经济时报
■本报记者王克勤实习生黄柯杰
影响性诉讼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与人权委员会主任吴革认为,影响性诉讼是指在一定区域内的相关人群普遍知晓,广为关注,可能引起立法和司法变革,引起公共政策改变,影响公众法治观念,促进弱势群体权利保障的典型诉讼个案。
其实从2005年开始,影响性诉讼慢慢为公众所关注,在“以个案公正促进法治”的口号下,2006年的影响性诉讼层出不穷,影响面深远。
从2003年的孙志刚案、2004年的湖南嘉禾拆迁案到2005年的王斌余杀人案,这些案件都可以说是影响性诉讼的典型代表,对中国社会制度的影响性相当巨大。
我们也看到这样一个现象:2006年之前的影响性诉讼多是刑事案件,大多为惨痛事件发生之后引发社会各界对制度的思考。这些案件作为影响性诉讼浮出水面,进而带动社会制度的变革,从法治上来分析,当事人都是被动的。案件的影响性多以当事人生命或者血案无辜的牺牲者作为震撼人心的砝码。
公益性诉讼
2006年,一群受过良好法学教育又有着济世情怀的青年学者,开展了一系列公益性诉讼。他们的公益诉讼不仅带来了国家政策的改变以及社会的进步,更是唤醒了一直处于休眠的公民权利意识,给中国公民权利的发展一个崭新的启示。
——李刚状告全国牙防组案
早在2005年,法学博士李刚针对全国牙防组认证资格等问题向国家认证认监委进行投诉,并三次向法院起诉。
2006年4月11日,李刚将卫生部追加为共同被告第四次将全国牙防组告上法庭,要求由卫生部共同承担全国牙防组的违法责任。法院最后驳回了李刚对卫生部的起诉,这一结果避免了卫生部败诉的尴尬。法学博士李刚连续三场吸引公共眼球的诉讼,最终推动了我国口腔用品认证制度,国家认监委开始着手建立我国统一的口腔用品认证制度,并联合国家质检总局,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清理整顿非法认证活动的专项治理工作,彻底杜绝“认证乱象”。
李刚以法学家的敏锐关注社会问题,从一个小小认证标志,以法律为武器,向社会揭露了牙防组不具备认证资格,却借认证行为聚敛钱财的行为,他将个人一包小小的口香糖消费行为引发的诉讼成功演绎成一场多方参与的公共事件。
法制日报对此评论:李刚以一己之力向权威挑战,接连发动三场吸引公众眼球的诉讼。这三场诉讼,每一个都关系到不特定多数民众的切身利益,每一个后面都有着这样那样的政府公权力。像李刚这样的普通公民,在同不合理的规则进行抗争和较真的过程中,以自己的方式推动着法治的进程。
——郝劲松状告铁道部与春运不涨价
2006年,34岁的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把国家铁道部和北京铁路局推上了被告席,起诉书里详细罗列了铁道部春运涨价不合法的十大理由。
春运铁路涨价,涉及芸芸众生,其中不乏明法理之人,但是春运车票涨价这么多年以来,对铁路部门提出疑义者多,而直接通过运用法律提起诉讼的,郝劲松是第一人。
2006年12月1日,郝劲松状告铁道部春运涨价程序违法的案子一审败诉,郝劲松得到消息后立刻准备上诉。
2007年1月10日,铁道部新闻发言人王勇平向媒体表示,2007年春运铁路火车票票价将不上浮。据统计,春运不涨价,铁路部门将为此损失3个亿。
有评论家认为,铁路春运不涨价是郝劲松间接的胜利。在取得如此成功的背后,是郝劲松八次状告国家垄断部门的艰辛维权历程。
2004年8月16日,状告北京地铁收费厕所不给发票,最后败诉。
2004年10月13日,状告北京铁路局火车餐车不开发票,最后败诉。
2004年11月初,状告北京铁路局火车退票不给发票,案件败诉。
2004年12月底,状告地铁复八线花费纳税人的钱,却不为纳税人设计厕所,属设计缺陷,最后胜诉。
2004年12月底,状告太原铁路分局和石家庄铁路分局火车售货不给发票;
2005年2月,第三次状告北京铁路局火车售货不给发票。
郝劲松以蜗牛的力量,最终为春节归乡的民众取得一张平价的车票,尽管取得如此成绩,郝劲松自己却并不满足,下一步他将目标对准了国家邮政局。
对于郝劲松来说,发动这场旷日持久的诉讼,只是希望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纯粹地用法律改变不合理的东西。”
——黄金荣与“火车票强制险”
2005年8月8日,黄金荣在北京铁路局营业厅购买了一张北京至义乌的火车票,票价为203元。事后他得知,这张车票中包含了基本票价2%的“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费”,约3.98元。而在买票时,他并没有被告知票价中包含这项费用,更不知道保险涵盖的范围是什么、如何进行索赔,火车票上也无相关说明。
黄金荣认为,铁路部门在收取“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时未履行告知义务,遂将北京铁路局和中国人保控股公司诉至北京市铁路运输法院,要求法院依法确认被告在收取意外伤害保险费时未履行告知义务,并返还强制收取的意外伤害保险费3.98元。
2005年12月12日,北京铁路运输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并作出一审判决:根据1951年颁布的《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和1959年财政部、铁道部下发的《联合通知》中相关规定,北京铁路局按每张火车票票价的2%强制收取保险费这一行为并无不当之处,且已向社会履行了告知义务,因此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黄金荣不服判决,遂起诉到北京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2006年3月23日,北京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宣判:黄金荣所诉的其知情权被侵害因不具备侵权的构成要件而不成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06年10月,中国保监会法规部主任杨华柏表示,目前仍在执行的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依据是1951年的《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票价中有2%属强制保险费,不是由保险公司来办理,而由铁路部门主管和具体办理,属不合理规定。而出现事故一律只赔两万元,但两万元的保险金额已远远达不到受害人的赔偿要求,必须尽快修改。
黄金荣虽然未能取得和李刚郝劲松一样的事实效果,但是也不能说他的努力付之阙如,至少给我们揭开了火车票强制保险的秘密。
崔英杰案:城市的整洁与小贩的生存权
2006年8月11日下午5点,北京市中关村。卖烤香肠的小贩崔英杰遭遇到海淀区城管的执法,下午6点,城管中队副队长李志强因咽喉被刺抢救无效死亡。
崔英杰刀刺李志强的细节,之后被媒体一遍遍的描述:由于维持生计的三轮车被海淀区城管队员没收,当时虽然崔英杰手里紧紧握小刀在本能的挥动,但是口气却很软弱,希望城管能把车留下,其它的拿走。在争执的最后是崔英杰单膝跪地,左手死死的抓住三轮车不放。因为那是他昨天刚刚错钱新买的,也是他们家三口的希望所在。
最后还是城管队收缴成功,并开始回撤。但23岁的崔英杰看到过一个买哈密瓜的新疆人在最后能要回他的车,所以他也想作最后的尝试。结果悲剧发生了,崔英杰的小刀刺中了李志强的咽喉部位……
京城之地,首善之区,发生崔英杰案,一时间舆论哗然。媒体再次把城管推上了风口浪尖,一场声势浩大的讨论随之展开:从小贩生存权一直延续讨论到城管存在的合法性。
正当各方讨论如火如荼时,2006年9月21日,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接受记者专访时认为,小商小贩也是城市多样性的组成部分,城市对他们的态度应该更加宽容,在周末等合适的时间甚至可以放开管制。仇保兴副部长对城市小贩明确的表态,也间接地承认了小贩在城市的生存权。
12月12日,崔英杰案在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北京义派律师事务所派首席律师夏霖为崔英杰出庭辩护,这份辩护词之后被广为传阅,其中一句“贩夫走卒、引车卖浆,是古已有之的正当职业”更是在网上广为流传。
2006年2月初,中共中央党校教授、政法部副主任张恒山在接受访问时表示,小贩的谋生权高于追求市容整洁的权利,城市管理者乃至全社会都应树立正确的价值位阶观,应在优先满足小贩们的谋生权的前提下,兼顾市容整洁。
崔英杰一案至今还未判决,这一事件中城管副队长李志强和崔英杰无疑都是的受害者,崔英杰以极端的方式,揭开了城市管理背后的复杂一面,向社会表达自己的生存权。
义派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夏霖在辩护中提出的“现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城管类组织具有行政处罚权”这一观点,更让这一纸辩护词更是犹如一支火把,点燃起2006年末的最后一场司法意义上的大讨论,烘烤着整个中国的城管组织制度。
民性养于制度,民权存乎社会
就李刚、黄金荣和郝劲松三人参与的诉讼来分析,我们能够看到诉讼当事人孤军奋战的无奈和媒体的狂欢,作为受益最广的公众,只有在网络留言上隐约能够看到若有若无的身影。以李刚起诉全国牙防组案为例,很多公众在网上留言认为这一诉讼并不会对普通公民带来多少实际的利益。公众对郝劲松案的进展情况,虽然热情不减,但是对于其结果,大多数人却不抱多少希望。
尽管有支持的声音,那些声音也是发散虚无的,最多是情绪和心声的表现,公众对通过诉讼来解决制度难题,还是存在诸多的疑问,在大多数人看来,以司法挑战权威,犹如空中楼阁一般幻。
维权者的孤军奋战,深层次的原因还在于垄断力量和行业霸权太强大,使得公众对于维权结局不抱乐观之想。
如果让公众的呼声通过实在的渠道得到切实的表现,给公众和郝劲松们一个长期有效的沟通平台,使维权诉讼具有坚实的公众的基础,具有真正的影响性。在诉讼过程中,也能培养起公民对国家担当责任,培养公民参与公共事务的热情。
中国著名法学家、国家保密局局长夏勇指出,民本和民权必须在法治和宪政体制下有正确的定位,法治的核心价值是人的尊严和自由。
宪法是价值法则通过政治法则和程序法则在公共领域里的运用,以约束权力和保障权利为核心。
法治的核心价值是人的尊严和自由,这也是人文社科的核心价值,是人性之本。夏勇认为宪法之根本法则由以人本和自由为核心的价值法则、张扬人民主权的政治法则和体现程序理性的程序法则构成,蕴涵道统、政统和法统,是宪法合法性、权威性和稳定性的终极来源和根基。
让我们重新温习夏勇的“新民本说”理论:民惟邦本,权惟民本,德惟权本。“民性养于制度,民权存乎社会”,有民权才能法治,有民主才会和谐。
有一种参与社会的公民意识,有一种捍卫自己权利的意愿,我们可以称之为公民力量,2006年,我们看到,这种力量正在兴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