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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证券获准发行第三只集合理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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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记者卢荣

本报讯记者昨日获悉,广发证券第三只集合理财产品———“广发增强型基金优选资产管理计划”日前获证监会批准。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该产品主要投资对象为股票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股票,属于偏股型的理财产品;投资目标是通过投资优秀的基金以获得市场的平均收益,通过投资高增长的股票以获得超额收益。

与公募基金具有明显区别的是该产品的收益补偿和业绩报酬条款。该产品说明书规定,当集合计划到期时,如满足补偿条件份额的期间收益率(三年化)低于8.86%,管理人以从该份额所收取的全部管理费给持有人补偿,直到该份额的期间收益率(三年化)达到8.86%或管理费补偿完毕为止。与此相应,当集合计划的年收益率高于10%且委托人申请退出、或集合计划期满清算或结算时,管理人将提取一定的业绩报酬。

据悉,“广发增强型基金优选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推广机构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该产品存续期为3年,规模上限为30亿元,流动性安排为封闭期结束后每周一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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