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大庆“新农合”
黑龙江日报
本报记者 于忠斌 孙昊
数字解读
■筹集资金6000多万元■参合农民达89.77万人■参合率占常住人口的87.96%
在新农村建设的开局之年,大庆市从解决农民群众普遍关心、要求最迫切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入手,在全省率先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简称“新农合”)。实现了筹资总额、政府投资额、个人投资额、覆盖面、参合率五项指标全省最高。农民切实感受到了新农村建设带来的好处和实惠。
解读一:启动政府重视制度出台职责规范
大庆市委、市政府把建立新农合制度作为推进新农村建设十件大事之一,给予高度重视,全市上下统一认识,“没有农民的健康,就没有农村的小康;没有农村的小康,就没有全市的小康”。市委书记盖如垠说:“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根本是要依靠农民自身的力量来建设,而农民的健康是保障。”
大庆市政府在公共财政上向农村卫生倾斜,拨付1200万元作为新农合专项启动资金,成立了以市长韩学键为组长的新农合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大庆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管理办法》和《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意见》,在全市建立了三级经办管理机构,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调动和激发广大农民的参合热情。
为保证新农合规范、有序运行,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管理制度和职责规范。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严格进行基金管理,收支分离,管用分开,封闭运行。对定点医院实行严格的准入和退出制,择优选择定点服务机构,实行一年一考核,三年再认定,对不合格的坚决取消其资质。实行药品公开招标集中采购制,保证药品质量、降低价格,让农民得到更多实惠。实行参合农民就医优惠制,农民凭证看病免收挂号费,享受平价药品,控制定点医院单病种单次医疗费用,防止个别定点医院为谋取利益而增加农民负担。由政府有关部门和农民代表参加,成立各级新农合监督委员会,合管办定期向监委会及同级人大汇报工作,主动接受监督。定期对基金运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实行公示制,定期向社会公布基金的收支、使用情况,设立举报电话和投诉箱,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解读二:推进便民惠民举措保障弱势群体
实行单病种报销制,只要符合规定的病种,就可以享受一定比例的报销,对年度内未报销医药费的参保农民,每人每年免费安排一次常规性体检。避免了基金沉淀过多,也使有病农民普遍能享受到新农合待遇,扩大了受益面,调动了农民的参保热情。
实行医院垫付制,参合农民在本村定点卫生所就医,只要家庭账户有钱,可不交现金先拿药,其医药费由村卫生所垫付,乡合管办定期与村卫生所结算;在定点医院住院时,只要符合规定病种,应享受报销的补偿金由县、乡定点医院先行垫付,县合管办定期与定点医院结算,缓解了部分农民无钱看病的压力,也解决了农民报销医药费程序、手续繁杂等问题。
实行双向转诊、自主择医制,除急诊外严格执行逐级转诊制度,对于病情较为严重的患者,可实行县、市级等医院逐级向上转诊,在县区内农民自主择医就诊;对处于康复期的患者实行逐级向下转诊,方便农民就医,减轻就医负担,既保证了农民得到及时有效治疗,又促使定点医院之间比服务、比质量、比价格、比信誉,提高医疗水平,形成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氛围。
实行家庭病床制,在定点医院设立家庭病床,医务人员上门服务,减少床费等其它不必要的检查费用,使危重患者不出家门就能享受到服务。
完善大病补偿机制,由年初确定的52种扩大到目前的131种,并逐步提高大病补偿的最高额度。市政府每年投入1000万元,设立大病补偿基金,从2006年起对每位农民增加补贴10元,用于提高大病报销额度。多渠道筹措资金,采取民政扶助、社会捐助、企业赞助等措施,建立特困户、五保户等弱势群体参合的保障机制。
解读三:实施政府补助加大基础设施建设
新农合采取个人、集体、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农民自愿参加。农民个人每年只需缴费12元或24元,其中分别拿出10元或20元建立家庭账户,归农民自己所有,用于支付农民的门诊医疗费用。个人缴纳剩余部分和国家、市县区财政补助资金,建立统筹基金,用于支付参保农民住院医疗费用的定额补助。患病农民手持合作医疗证可在全市200多家定点院所看病就医,130多种规定病种都可以享受定额补助。比如,农民患阑尾炎可享受200元到300元的定额补助;农民患肝癌等一类癌症,可享受5000元到1.5万元的定额补助。过去一些农民患了一般的常见病、慢性病很少治疗,现在有了新农合,农民看病就医通过政府补助一部分,医疗机构免收一部分,优惠政策减收一部分,便民措施节省一部分,看病就医负担大大减轻,健康意识普遍增强,该吃药的吃药,该住院的就住院,小病不用再“拖”了,大病不用再“扛”了,一些农民高兴地说,“每月少花一元钱,合作医疗帮一年”。通过大病统筹的报销方式,明显增强了农民抵御大病风险的能力,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得到缓解。截至目前,全市已有232067人获得医疗费补偿,补助费用达1500万元。其中17889人获得了大病住院补偿。
大庆市把乡村医疗卫生院所作为保障农民健康的重要载体和依托,在新农村建设上,对乡村卫生基础设施优先考虑、优先规划、优先投入、优先建设。实施了乡村卫生院所提档升级工程,近两年投入1000万元,新建乡镇卫生院12个、改造7个,新建村卫生所12个。乡镇卫生院达标率由2000年的15%升到49%,村卫生所的合格率由2000年的12%上升到25%。许多乡村卫生院所设施得到配套完善,配备了先进的诊疗设备,农民的就医条件得到改善。龙凤区筹资120万元,建设高标准村卫生所5个,实现村级卫生所一次全部达标。林甸县乡镇卫生院楼房率达38%,不但可以作CT、彩超检查、阑尾炎、剖腹产等手术,而且价格比县里医院优惠很多。
解读四:完善开展乡村卫生服务能力建设
农村经济社会在快速发展,农民医疗卫生需求在不断增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需要各级政府做出长期艰苦的努力,要进一步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引导更多的农民主动参合缴费,解决好参合人数、参合率不稳定的问题。逐步建立规范的农民缴费机制,各级政府要把补助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及时下拨到位,并逐步提高补助标准。
补偿范围窄、补助标准低是广大农民反映最强烈的问题,适时调整病种补贴范围,尽可能地满足农民要求,切实提高农民住院报销比例,让农民得到更多实惠。
加快建立和完善新农合的长效管理机制,在资金管理、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品市场监管建立有效的机制,解决运行中不规范、不透明和工作效率低等问题。建立和完善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规范,多渠道降低医疗成本。
大庆市以建立新农合制度为契机,开展优秀乡村医生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工程,对全市58所乡镇卫生院长和传染病主检医师、3000余名乡村医生进行轮训,选派部分优秀乡医到省内外知名医院进修学习,有效提升了乡村医生的整体技术素质。目前,全市有村医资格证的1676人,占92.6%。在全省首创实施卫生支农“七个一”工程,开展城市医院对口帮扶活动。采取聘请专家出诊、城市医生下派农村锻炼等措施,使农民不出乡就能享受到专家级诊疗水平。县乡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基本形成,基本实现了“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