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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地税:股票盈利所得也需自行申报

CCTV《经济信息联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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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今年的、股市行情持续走高,有不少纳税人关心,股票买卖盈利后、是否需要申报。对此,北京市地税局、有关人士表示,股票盈利所得、也要申报。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处处长刘安乐说:“股票转让收入,虽然它是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但12万元收入里面应该和进去股票转让收入,需要进行申报。”

刘安乐说,需要强调的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这里所指的股票转让收入是指一年内股票买卖后的最终盈利所得,并且如果和工资薪金收入、劳务报酬等其他收入所得合计不超过12万元的,也不需要申报。另外,对于不少人关心的,自行申报后税务机关是否会出现重复征税的问题,刘安乐表示申报并不等于纳税,重复征税的说法是一种误解。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处处长刘安乐说:“你取得收入以后,应该及时交税和申报,然后这样,在年底要把11项收入在进行综合的再进行一次申报。它不会造成重复征税,它是一个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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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年报》评论说,把12万元作为强制申报起点?是不是有些僵化?一个事实是,很多国家向高收入群体实行自行纳税申报,是没有统一的标准的。比如美国,常规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随纳税人申报状态、家庭结构及个人情况的不同而不同,没有统一标准。相比之下,我国“只是规定了12万元的强制申报起点”,值得商榷。

李炜光——天津财经大学财政学科首席教授:年收入12万个人申报纳

税规定应进一步细化

天津财经大学财政学科首席教授李炜光认为,我国征收个税是以个人为单位而不是以家庭为单位征收的,假如一个家庭,其余成员都没有工作,只有一个人工作,即使他年薪在12万元以上,生活可能依然是非常窘迫的。反之,假如一个家庭每个人都工作,每个人的收入都接近但不到12万元,他们不用申报,但是,他们的家庭收入总和可能是多个12万元。

《北京晨报》个人申报纳税真的能约束高薪人群吗?

  《北京晨报》认为,我国现在连基本的收入资料库都没建好,即使高收入人士去税务机关填了表,税务机关唯一能监控的似乎只有工资,对于纳税人的非薪金收入,税务机关该采用什么有效的方式进行核对呢?而我们知道的是,至少各大公司高管和多数商人的收入,肯定不光指着那点工资。最后约束来约束去,约束的还是那些每月规规矩矩领工资的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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