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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难说再见 分钱咋讲“情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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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相爱时难别亦难,当婚姻走到尽头,接踵而至的烦恼,就包括家庭共有财产的分割问题。

近日,两个名人的离婚故事就重现了这烦恼的一幕。李湘离婚,就有媒体为其家庭财产算账,5000万元的财产怎样分才公平?好在李湘的财产分割很顺利,没有给人留下更多的谈资。但黄健翔的财产保卫战就辛苦多了,为了从前妻那拿回自己应得的房产以及女儿的抚养权,黄健翔不惜与前妻闹上法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一份统计报告,2004年全国法院审理婚姻家庭、继承纠纷一审案件1161370件。其中民间离婚纠纷还呈上升趋势,由此引起的家庭矛盾甚至治安、刑事案件日渐增多。

如何理性应对麻烦的财产分割?本期理财周刊为此特别关注离婚后的财产分割问题,希望理财专家的提示能为面临问题的人解决困扰。

该咋分 张先生好烦恼

因为长期分居两地,张先生最近和妻子王女士闹起了离婚。分手之际,才发现家里的财产根本无法分割,家里最值钱的财产就是双方共同拥有的一套房子。但若要平等分割,就只能一个人要房子,一个人要现金。

“房子可以归你,我只要我应得的那部分现金,”分手时,王女士提出了自己的要求。

两人是大学同学,2002年结婚,同年在财大附近买下了如今这套三室一厅的住房。当时房价并不高,每平方米2200元,152平方米的房子总价仅33万多元。可如今,周边的房价已涨到4500~5500元/平方米,这套房子目前估价在70万元左右。所以妻子的要求也显得理直气壮:“当时首付的10万元是你们家出的,这部分可以从中扣除,但这几年都是两人共同供房,因此我要25万元并不多。”

对妻子的要求,张先生并没有异议。只是一下要拿出25万元现金,确实是个棘手的难题。“当初按揭金额并不高,这些年的收入也大多用来还贷了,如今只剩下10多万就还清了。家里因此也没有太多积蓄,股票加现金只有7万多元。这7万元即使全给妻子,也还有18万元的差额,该怎么办呢?”张先生为此陷入了烦恼中。

其实,对于如何筹钱,张先生还是反复考虑过的,第一个选择无疑就是卖房。但转念一想,如果卖了房子,最终还是要买房,看房、装修都比较麻烦。另外,如果现在卖房,按规定,由于买入不满5年,还要交不少税费。这些都是张先生所不愿意面对的。“有没有办法,既不用卖房,又能筹到给妻子的这25万元现金呢?”张先生抛出了自己的问题。

另外,比起最恼人的房子,夫妻两人还有个小问题难以解决,就是关于保险。原来,在婚后,张先生还为妻子购买了一份重大疾病保险,20万元保额,受益人为张先生自己,这份保险年缴费6500多元,这几年,一直是张先生在交钱,离婚后,这份保单又该如何处理呢?

理财周刊:

事实上,张先生的问题绝非个案。随着房价的日益飙升,房产在家庭资产中占的比重越来越大。然而,房屋天生的流动性不足又让它在突发的状况下难以变现。于是,当原本一起供楼的夫妻有一天不得不分手时,如何解决分割家庭最大资产------房子,就成了让双方最感头疼的问题。

就张先生离婚时遇到的这些问题,我们分别请教了来自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以及海尔纽约人寿的理财专家,且看他们如何一一拆解这些难题------

这样分 给妻子的25万解决了

“张先生的烦恼其实不难解决,通过银行的‘个人住房转按揭贷款’业务就可以解决这个问题。”银行的理财专家这样提示。

招商银行理财师的办法:同名转按+随借随还

对于房产问题,招商银行成都分行财富管理中心的理财专家给出的方案是,可以通过招行新近推出的个人贷款新品种“同名转按”和“随借随还”来解决目前的困境。

具体操作如下:

第一步:如果张先生现有住房是在其他银行办理的住房贷款,他可到招行申请办理“同名转按”业务,由中介公司进行评估,并申请最高授信;如果是在招行贷款,则可以经过评估后直接申请最高授信。根据该行政策,最高授信为房产现值的5~7成,张先生现有住房较新,且地理位置优越,按7成计算,现值70万元的住房可获得最高授信额度约为49万元;

第二步:在获得最高授信后,银行即可向张先生发放第一笔贷款,即现有住房余下的10万元贷款。张先生可使用这10万元贷款用于归还在其他银行的剩余贷款;

第三步:在招行发放第一笔贷款同时,张先生向招行申请开通个人贷款“随借随还”功能,这样张先生可通过招行的网络平台在其最高授信余下的39万额度内,将需要的额度转入自己账户用于给付妻子的离婚费,以解燃眉之急。

特别提示:

1、通过招行“随借随还”功能进行的贷款必须在五年之内归还,贷款利率为现行标准贷款利率下浮10%等额还款法,张先生要确保在五年之内能按时归还贷款本息;

2、在偿付妻子25万元的前提下,张先生将贷款金额和现有资金的分配比例做出合理的搭配,既不能在未来五年内承受太重的还本付息压力,同时又要确保有足够的现金以备不时之需。建议张先生给付妻子的25万元来源按20万元“随借随还”贷款+5万元自有资产的形式支付,保留2万元的现金备用金,以备日常之需。

中信银行理财师的办法:个人住房转按揭贷款

中信银行理财师夏雪给张先生的建议是,通过“个人住房转按揭贷款业务”来解决这个问题。

按照中信“转按揭”业务的规定:“转按揭贷款的金额和期限将不受原贷款金额和期限的限制,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所抵押房产的评估值或售价的70%,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

以张先生这套房现评估值60万元为例,可在该行申请最高42万元,最长(65-张先生的年龄)年的个人住房转按揭贷款,这样张先生既可以归还先前10万元的贷款,又能支付妻子25万元。

假设贷款42万元,期限20年,张先生月还款额为2963.94元(按基准利率下浮15%计算)。

特别提示:

“个人住房转按揭贷款”业务须提供的资料包括:1、原按揭借款合同、还款明细;2、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个人收入情况证明、银行指定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要求的其他资料。

这样分 保险问题解决了

一般说来,人寿保单都有现金价值。想离婚,保险问题又该咋解决?海尔纽约人寿寿险顾问吴晓华给出了如下解决方法:

解决方法1:退保

第一个解决方案是退保!这样可以拿回一部分钱来。

除了短期的意外险和健康医疗险,一般的人寿保单都是具有现金价值的,也就是说退保时能拿回一部分现钱。

这几年来,越来越多的家庭重视保险。组建家庭后,夫妻之间互相为对方购买一份人寿保险,以对方为被保险人,以己方为受益人的情况,更是颇为普遍。相关法律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作为投保人所支出的保险费用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在夫妻离异,解除夫妻关系后,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也就失去了保险利益,不再具有投保人资格。投保人有权到保险公司办理退保手续。但退保回来的保单现金价值,不能只作为投保人一方的财产,而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应该对半分割。

特别提示:

以张先生为例,虽然前几年这份保单一直是张先生去缴费的,但那些保费是属于婚姻存续期时的共同财产,因离婚而去办理保险公司退保,所得的钱并不全部属于张先生一人,王女士也有权利分得一半。

解决方法2:转让投保人资格

不过,若是投保时间偏短,如果选择退保,此时退回的保单现金价值会远远低于已经缴纳的保费,这样的话,将保单现金价值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配,就会得不偿失。有什么办法可以解决这一问题呢?于是就有了第二个方法:转让投保人资格。

吴晓华建议,若不想退保,又不想和原配偶在保险分配上产生瓜葛,可采用一种较合理的折中方法。就是张先生(投保人)将保单缴费的资格和义务转让给妻子,同时由妻子支付给张先生已缴保险费的一半(或保单此时对应现金价值的一半,关于这个问题,两人可协商解决)。同时,到保险公司办理书面修改。完成之后,王女士就可以同时作为保单的投保人,继续缴费,维持保单的有效性。

特别提示:

这里需要特别提醒王女士的是,夫妻二人如果选择转让投保人资格这种方式来完成保险交割,在离婚之后更改保单受益人也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步骤。

本报记者刘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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