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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保单公司化 保监会警示四大风险

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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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李伊琳上海报道

外币保单“阳光化”

2006年10月,平安人寿在国内推出首款外币保单。虽然平安人寿对收益讳莫如深,但“阳光化”的概念已经出现在外币保单中。收益、回报、风险,消费者投保时,这些关键字仍是最主要的考虑。阳光化的外汇保险产品,通过保险渠道实现对部分外汇储备的分流,为扩大“藏汇于民”和资本输出提供更多的资金管理和增值手段。

当然,经过“再保险”的包装,本土保险公司和境外保险公司联合推出全球保险,也不失为地下保单合法化的途径之一。

但同样以外币投保,非法地下保单则有着一条灰色的出境路径。投保人直接出境投保或委托业务员换汇携带出境投保的二维模式正双线蔓延,“熟人社会推荐模式”亦神秘地正向“代理公司化”升级。

曾在香港某寿险公司工作的保险业务员Mandy称,地下保单的佣金比例可以达到保费收入的80%到100%。只要牵个线,5万元的生意做成了就能拿到1万元。

在富人圈里,地下保单掀起的狂潮愈演愈烈,似乎已成为一种理财时尚。

地下保单,即境外保险公司(以港澳地区的保险公司为主)跨区域非法销售的保单。目前,投保人直接出境投保和业务员换汇携带出境的灰色模式正双线蔓延,“熟人社会推荐模式”亦神秘地向“代理公司化”升级。

直接出境

国庆期间,王蕾(化名)等三人相约去香港,在购物旅游的同时,在香港国卫保险各投保约合10万元不等的保单。他们直接用人民币投保,由该公司负责美元兑换。

王蕾原本是浙江人,目前定居上海。“我们这种投保合规合法,自己愿意没碍着谁。”王蕾认为。

正如王所言,其跨境投保路径是一条貌似合规的通道。

去年三月份,定居在广东深圳的好友郑女士回乡探亲,与王蕾聚会时提起了境外投保的事儿。王当时有些心动。

此后,“境外保险列入了我们家庭的理财计划之一。”王蕾透露,她大儿子明年高中毕业,打算送他到国外。

王蕾联系香港国卫保险后了解到,其保险产品不仅有意外医疗保险、海外资产证明功能,还有储蓄养老功能,连续存10年,共存100多万元保费,20年后可以领取300多万元。

由于好友郑女士是华侨,王蕾到香港缴纳首期保费后,并不需要再去香港交纳次年的保费,今后,她可以在境内将人民币兑换成美元,并通过好友在境内银行设立的离岸户头划转。

“一般来说,这种划转属于合法交易,很难监管。”国家外汇管理局的一名官员说。

除了保单潜入与保费出境的灰色路径外,王蕾的投保经历还影射出地下保单入侵的初始营销生态。

境外保险公司保单入境大多通过个体对个体的业务推销———例如境内客户代表王蕾与境外营销业务员代表郑女士———保单的潜入依托在双方熟悉的情义之上,即“熟人社会推荐”。

在此基础上,地下保单从深圳、温州等沿海地带向上海、北京等金融业发达的城市蔓延。“熟人社会推荐模式”随之开始升级:境外公司直接在内地设立机构,代理销售境外保险公司产品。

9月中旬,一个以公司形式出现的营销机构被上海保监局查获,并被罚金30万元。

上海工商部门透露,该机构全称为英属维尔京群岛景全责任有限公司的上海办事处,营业范围为有关信息技术咨询的业务联络和市场调研。

经监管部门调查,该公司实际经营的主要业务是向中国境内,主要是向上海和北京两地的外籍人士介绍和推销具备国际医疗网络服务的健康医疗保险产品。

上海保监局相关人士介绍,该代表处非法销售境外保单采用两头在外的形式,即由其境外母公司和境外保险公司确定代理销售关系,并结算佣金,境内的代表处的经费由境外母公司提供。

不仅营销方式升级,客户群也在之前的熟人圈扩大开来。

前述上海保监局人士续称,查获的资料显示,该公司在境内的客户有近300名,包括国外驻华使领馆工作人员、国际学校的外籍教师及学生等。以往在内地进行保单销售以港澳地区的保险公司居多,而这次检查显示,欧美的地下保单开始大量入侵。

“人对人”利益缔结

另一方面,保费出境路径已越来越隐蔽。同样以被点对点的地下保单初始模式“勾”

走的王蕾为例,灰色变质为黑色,问题就出在人民币兑换成美元这个环节。

浙江曾经是地下保单的重灾区。据浙江省保监局调查发现,地下保单的保费多直接交由业务员私自托带出境,或通过外汇黑市将人民币兑换后让业务员或投保户私自携带出境。

“保费出境的灰色通道逃避了监管,扰乱的不仅是整个金融机构。”浙江外汇管理局一名官员分析,保险代理人大多在境内就将人民币兑换成美元了。由于浙江民间外汇资金丰厚,一个庞大的民间外汇交易市场已自发形成,保费兑换基本上可在当地完成。此外,保单交易的手续也比较简便,一般保额在50万美元以下均不用体检。

曾在香港某寿险公司保险业务员的Mandy称,地下保单的佣金比例可以达到保费收入的80%到100%。其构成为,以投保户七年期的缴纳保费提成为例,第一年业务员佣金拿首期缴纳保费的40%,此后依次降低。

一般,为了推广“业务”,境外代理人也会以20%到30%的介绍费为“诱饵”,让内地保险公司的业务员给他们介绍客户。

网络就这样布开,只要牵个线,5万元的生意做成了就能拿到1万元,这对业务员的诱惑难以抵挡。

从表层看,境内投保者的确有境外保险的需求存在。

“我们现在手头有闲散的现金,存一点也好,可用于自己的养老或者子女出国的费用。”王蕾透露,“不仅是因为境外保险的高额回报,更重要的是,我们都有将子女送出国的想法,听说这种保险可以做留学和移民所必需的资产证明和财产质押。”

保费出境的环节,也成为外汇黑市和地下钱庄的催化剂。

浙江温州一名从事外贸的企业主透露,10万美元左右在当地的外汇黑市不用任何手续即可兑换。

国家外汇局温州市中心支局人士还透露,“一部分地下保单很有可能出于资产转移为目的,其中也隐匿着一部分贪官将贪污受贿、逃税款等违法所得‘洗白’。”

当地公安部门透露,2003年,温州被查的贪官余某,就有50万元的人民币通过投保“地下保单”形式将非法所得合法化。

四大风险

地下保单的屡禁不止,扰乱的不仅仅是境内的保险业市场,投保者自身的风险不容忽视。

赵晓(化名)是某公司职员,2000年投保的境外寿险包含了意外受伤理赔条款。在代理人的指引下,她每月将保费打入境外的账户,目前已经缴纳了保费50余万美元。

去年年底,赵在一次出游中不幸受伤,没想到,香港公司竟不认可内地医院的检查结果,要求赵小姐去当地医院检查。此后,香港公司还以当地政策为由,表示只能赔付保额的一定比例。事后,赵通过咨询了解,这份地下保单不受内地法律保护,真要维权也得到香港。

很明显,赵晓的“哑巴亏”吃在理赔这个环节,但为时已晚。

保监会法规处一名官员介绍,投保地下保单,起码存在四大风险。

首先,保单无效的风险。

从法律关系上看,内地居民在内地签署港、澳保险公司的保单,在发生保险事故后,保险公司可能会以投保人未到港、澳当地办理投保手续为由,拒绝承认保险合同的效力。境外保单引发的争议,通常无法适用内地法律。

其次,预期收益不确定。

境外保险公司长期寿险保单的预定利率的确比较高,但所支付的佣金、收取的管理费也相当高。保单的实际分红、投资收益,主要取决于公司的经营状况,亦是不确定的。

第三,被诈骗的风险。

销售“地下保单”的境外保险公司,在内地均没有设立合法的营业机构,投保人多是通过电话与推销人员“单线”联系。缴纳保费后,难于鉴别保单和保费收据的真伪,容易被推销人员误导。

最后,就是类似赵晓的索赔难。

境内被保险人往往不清楚境外保险公司的索赔手续,境内的证明材料可能会被境外保险公司认为无效。如果发生争议,就要适用港、澳地区的法律,结果往往不利于内地投保人。

地下保单成为国家重拳出击的对象。去年以来,保监会对地下保单进行了严厉打击,“打击地下保单”被写入《2006年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今年,央行也将反洗钱监管领域扩大到保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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