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内机构个人不得参与境外人民币衍生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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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讯 国家外汇管理局表示,未经该局批准,境内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境外人民币对外汇衍生交易,银行应在规定业务范围内对客户提供规避人民币汇率风险的产品服务。
国家外汇管理局周日晚间(5日)发布的《关于外汇指定银行对客户远期结售汇业务和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有关外汇管理问题的通知》做出上述表示。
外管局有关负责人称,我国人民币对外汇衍生市场正处于发展初期,现阶段外汇交易应以风险防范为主,不鼓励利用衍生工具从事投机性交易。目前人民币尚未实现完全可兑换,资本尚不能自由流出入,境内参与境外人民币对外汇衍生交易无法实现套补,风险无法有效规避。
但通知也规定,居民个人可以在银行办理符合规定的人民币购汇境外理财或投资项下外汇收支的避险保值,这将使得居民个人拥有规避风险的正规渠道。
本次新规进一步放开交易范围限制,并简化了管理手续。根据通知,只要符合即期结售汇管理规定的外汇收支均可办理远期和掉期保值, 同时远期结售汇业务和掉期业务的真实性与合规性管理均在履约环节办理,合约到期时银行凭客户提供的有效凭证按规定为其办理结售汇,提高业务效率。
通知还明确了,银行对远期结售汇业务和掉期业务交易敞口的处理。银行对因客户掉期业务违约形成的交易敞口可纳入结售汇综合头寸进行平盘,利于银行的风险管理。(sting/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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