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供应商观望“进场费”新规
武汉晚报
汉网消息(记者傅雪婴)昨日,国家五部委联合颁布新规,11月15日起严管零售商,但听到利好消息,武汉一些供应商顾虑重重。
昨日,商务部官方网站公布了《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首次对零售商向供应商收取的“通路费”予以明确限制,只认可零售商收取促销服务费,即促销某类商品,零售商提供相应服务,并向供应商收费。
“真的不收‘进场费’吗?我不信!可以改用其他名目嘛!”经营服装、家电、粮油、日用品的多名供应商,昨都认为,规定执行起来很难。
有供应商担心,商家掌握网点资源,处于优势地位,如果供应商不“听话”,可以“找茬”将其扫地出门。“商家违规最高罚3万元,这与商家收的几十万‘进场费’相比,太没有威慑力了!”一商场服装供应商说。
武汉商家多数不知新规
汉网消息(记者傅雪婴)“知道国家下月实施新规定,不让收‘进场费’吗?”昨日,面对记者的询问,武汉许多商家都表示不知情。
一些商家闻讯后,立即登陆商务部网站浏览,但对相关条例,商家也各有想法。“商场、超市不是菜园门,只要卖东西都可以进来,进入任何行业都有门槛。”一商场负责人表示,合理的“进场费”就是门槛。某国际知名品牌的供应商,竟然也赞同商家收取“进场费”:“供需关系决定谁有话语权,对大牌供应商,商家反而要巴结,绝不敢收费。”
市商业局表示,尚未接到上级指示,如何监管,要依照国家统一安排。
虚构清仓事由促销
一商家被查处
汉网消息(通讯员杜娟 小红 记者马辉)《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10月15日已正式实施,仍有商家在搞违规促销活动。
前日,硚口工商分局执法人员巡查至中山大道263号一门店,广播高声宣称“因经营不善,全场商品一律20元清仓大甩卖……”;墙壁四周贴有“全场20元”的标签、“处理商品不退不换”的字样,许多顾客正在选购衣服、鞋子、床单、不锈钢制品等商品。
经查,该店内所有货品全部从湖南邵阳进的,每件进价十多元。根据新颁布的《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规定,零售商不得以促销为由,拒绝退换货;零售商不得虚构清仓等事由开展促销活动。
执法人员为此责令其停止经营,并封存货品,暂扣账本等,待进一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