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落省城 “办法”有不少
大众网-生活日报
城市便民黄页之户政篇(下)
![]() |
![]() |
办理户口要有完备手续,并按程序办理。记者张中摄
![]() |
办好的户口进入电子档案。
2005年底,济南市推出《济南市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暂行办法》,全市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地方城镇户口等各种户口性质,按照实际居住地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凡经有关部门批准调动工作、录用安置、毕业生就业以及投靠亲属等迁入济南市区办理常住户口的所有人员,都适用这个办法。
A购房落户
记者了解到,凡是在市区购置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以上成套商品住房,取得房产证,并足额付款、实际居住,有合法职业的市民,包括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都可以在济南落户。民警提醒,商品住房中不包括二手房、未付完全款的抵押按揭房、自建房,并且购房建筑面积不含地下室、车库面积。
■手续符合基本条件的市民需要办理相关的申办手续,一系列手续包括:入户人申请;入户人《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暂住证》;入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注明家庭成员关系的《户籍证明》;入户人(仅限非农业人口)常住户口所在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失业证》,或者无业证明或辞职的单位正式文件或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有正式工作的应符合调动类落户条件,由组织、人事或劳动部门办理调动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及全额购房发票的原件、复印件;入户人拟落户地派出所出具《在济居住证明信》。此外,申请手续还包括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程序完备以上手续后,入户人到购房所在地公安分局申请。
B引进人才落户
记者咨询了解到,符合引进人才落户基本条件的主要有三类人。第一类是驻济单位引进的省内外具有普通教育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职称(含高级技师)的人员、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人员和省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获得过国家、省级科技奖项或拥有国家发明专利或国内领先水平的专有技术、某项特殊才能的专业人才、海外留学回国来济创业人员,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可落户。
第二类人员是驻济单位调入的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或者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同时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以及在济南市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不受单位所有制性质、规模大小的限制,本人有住房,或单位已设立集体户口具备落户条件的,准许落户。
最后一类符合落户条件的人员是驻济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以及能够足额纳税、足额交纳职工养老保险、无亏损的企业聘用的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工人技师,在该单位实际工作满3年,本人有住房,或单位已设立集体户口具备落户条件的准许落户。
■手续
民警介绍,符合引进人才落户条件并申请办理城镇居民户口的必须具备相关证明材料,这包括:本人申请;单位、办事处或村委会证明;入户人《暂住户口证》、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入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和未曾被劳动教养或刑事处罚的证明(未成年人除外);港澳台和国外人员符合政策条件要求为其内陆亲属办理落户的,需提供港澳台和国外人员与其内陆亲属之间关系的公证书;学历、学位、职称证书、派遣证以及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或荣获国家、省级科技奖项,或拥有国家发明专利的技术等级和荣誉证书。
此外,其余的证明材料还有入户人拟落户地派出所出具的《在济居住证明信》;省、市委组织部,省、市人事、劳动厅(局),以及省教育厅或市教委签发的“调动函”和审核填报的“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仅限于调动人才迁入的);用工合同及足额交纳职工养老保险的证书及证明(仅限于聘用人才迁入的)相关部门出具的该企业能够足额纳税、足额交纳职工养老保险、无亏损等情况的证明或文件(仅限于聘用人才迁入的)。
■程序
落户人员完备上述手续后向实际居住地派出所提出入户申请,由派出所考察完备手续,逐级上报分局、市局审核批准入户。对引进的人才无“合法固定住所”的,依照济南市公安局《关于允许在非国有单位设立“小集体户口”的通知》规定,可向“小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入户申请。
C投资经商落户
五类人士在济南投资经商可以在当地落户。这五类人包括:省内外公民在济南市兴办实业,投资额500万元以上,其中已形成经营性固定资产150万元以上,来济经营满1年的,准许投资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到济南市落户。市区兴办实业,投资额50万元、连续3年使用市区劳动力100人以上,并为这部分职工足额交纳社会保险的,准许投资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落户。个体经商当年纳税15万元或3年累计纳税30万元以上、当年纳地税10万元或3年累计纳地税20万元以上的,准许投资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落户。
此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的规定,在省城投资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或者捐赠数额较大的人员,经市政府批准从外地迁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已经投产并具有发展前景的高新技术企业或研究机构,准许经营者、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都符合落户条件。
■手续
记者咨询了解到,符合条件的人员都可以申请办理城镇居民户口,但是必须具备以下几类证明材料,分别包括:本人申请;单位、办事处或村委会证明;入户人《暂住户口证》、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入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和未曾被劳动教养或刑事处罚的证明(未成年人除外);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入户人拟落户地派出所出具的《在济居住证明信》;纳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仅限于经商纳税入户类);会计事务所的验资报告(仅限于考察投资、经营性固定资产类);相关部门出具的该企业能够足额交纳职工养老保险以及用工等情况的证明(仅限于企业用工类);相关部门出具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有关规定,在济南市投资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或者捐赠款物的证明文件(仅限于为公益事业捐赠类);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程序
落户人员完备上述手续后向实际居住地派出所提出入户申请,由派出所考察完备手续,逐级上报分局、济南市公安局审核批准入户。
D市外“三投靠”人员落户
记者咨询了解到,“三投靠”指的是夫妻之间互相投靠、子女投靠父母、年长父母投靠子女3种情况。
夫妻分居满3年,一方在外地,且入户人年龄在29周岁以上的,允许户口在外地一方来济投靠另一方生活;对于入户符合规定的购房、投资、人才落户条件之一的,以及党政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夫妻分居,不受时间、年龄的限制。外地无人照顾的16周岁以下的子女(在校生不超过18周岁),需来投靠父母的。男性60周岁以上、女性55周岁以上,身边确实没有子女的公民,需要来济投靠子女,其子女在济南有常住居民户口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的都符合落户条件。
■手续
符合条件申请办理济南市居民户口的必须具备以下证明材料:本人申请、单位、办事处或村委会证明;入户人的《暂住户口证》,申请人、入户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入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和现实表现证明(未成年人除外);失业证或劳动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仅限于非农业户口迁入类);派出所出具的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仅限于父母与子女相互投靠类);父母身边无子女证明(仅限于父母投靠成年子女类);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程序
申请人完备上述手续后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入户申请,由派出所考察完备手续,按照户口审批权限,逐级上报审核批准入户。
本报记者任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