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柯玛大股东被判10日内还清10亿欠款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证券时报 记者 罗平华
本报讯 澳柯玛(资讯 行情 论坛)(600336)近日收到法院判决书称,公司诉第一大股东青岛澳柯玛集团总公司、第三人青岛澳柯玛物资经销有限公司以及第三人青岛澳柯玛进出口有限公司欠款一案获判决:澳柯玛集团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付澳柯玛欠款10.24亿元,逾期不能给付则双倍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驳回澳柯玛的其他诉讼请求。
对于该次诉讼的影响,澳柯玛表示,这只是公司清欠计划的一部分,尚无法判断其还款形式和时间,因此目前无法预计对公司本期利润以及期后利润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