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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废胶卷 相馆10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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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消条》说说你的心里话”

又到十·一黄金周,在如画的风景区拍照留念成了人们的重要活动。可当您兴冲冲把胶卷、相机磁卡拿到相馆冲洗时,相馆却把你的胶卷洗废了———这该咋办?昨日,成都市民张先生拨打本报热线86969110,向本报讲诉了自己的遭遇,并期望《消条》能对这种纠纷给个说法。与此同时,昨日不少商家也发表了自己的看法,认为《消条》在修订时,应充分考虑各方的合法利益,不该“偏袒”———因为每个消费者换个地方都可能成为经营者。

《消条》修订案第28条规定,当经营者在从事摄影、冲洗服务时,造成消费者正片、数码卡等损坏或丢失时,“应当退还消费者拍摄、冲印费用,并按同种型号整卷胶卷、数码卡价格的10倍给予赔偿”。为什么是10倍赔偿?自有说法。欢迎您拨打86969110,大声说出您的心声。

针对目前一些跨国公司在处理缺陷产品时采取“双重标准”的做法,昨日,省消委秘书长刘亚兵建议,《消条》应有条款限制这种“双重标准”。

■张先生的郁闷

他们把我的磁卡弄丢了

那是今年五·一黄金周,张先生一家到丽江旅游,一路玩耍,用随身携带的数码相机拍了许多漂亮的照片。旅游回到成都后,他找了一家相馆冲洗。不料,当他来取相片时,照相馆居然称,相机磁卡被他们弄丢了!张先生遂跟相馆交涉,相馆承认自己有责任,但只愿意免去洗照片的钱并赔一张磁卡的钱。张先生心想这些照片非常珍贵,也许一家人只有这一次丽江之行,遂对相馆的解决办法提出异议,但相馆不依。昨日,张先生在来电中说,有内容的磁卡不同于其他产品,其价值远远超过了磁卡本身,因此,相馆除了应该等价赔偿实物外,还须对其他损失加倍进行赔偿。然而,由于如何赔偿却没有一个标准,结果至今这件纠纷还未解决。

■话题九

照相馆损坏胶卷赔10倍?

四川省消委会秘书长刘亚兵就此表示,由于相机的胶卷、磁卡、数码卡等物品一旦被损,这将是不可弥补的———影像无法恢复。照相馆只赔付实物的做法显然不公平,这种做法忽略了影像的生产成本和消费者的心理损害。

据悉,四川省人大正在审议的《消条》修订草案的第28条规定:当经营者在从事摄影、冲洗服务时,造成消费者的正片、数码卡等损坏或丢失时,“应当退还消费者拍摄、冲印费用,并按同种型号整卷胶卷、数码卡价格的10倍给予赔偿”,就是基于上述原则。这样的规定你满意吗?欢迎加入讨论。

■林女士的困惑

都买缺陷产品“售后待遇”迥异

继300多名消费者集体向中消协投诉柯达某款相机涉嫌设计缺陷后,昨日,四川省消委会又接到一起关于柯达相机的投诉。家住成都市武侯区的林女士,于2003年7月,花3580元购买了一款LS443柯达数码相机。然而才用了一年,相机就多次出现镜头无法收缩的现象。相机维修点称是镜头的一个零件出了问题,要更换整个镜头才行。由于换镜头的费用高达1500元,林女士只有让这款相机在家“报废”。“这太气人了!”林女士后来在网上发现,很多LS443型号的柯达数码相机都有类似问题。有精通技术的消费者称,该相机出现问题的源头是产品有设计缺陷。据称,柯达方面对中国台湾地区的该款相机已免费升级,要么就换机,然而对大陆却并未这样做。“这是典型的双重标准!”目前300余名消费者已联名向中消协投诉,要求厂家召回缺陷相机,全款退货。林女士建议,《消条》能否以立法形式规定厂家对缺陷产品必须主动召回,并限制跨国大公司对不同地方的消费者执行售后服务的“双重标准”。

■话题十

召回缺陷品不得执行“双重标准”

昨日,省消委会秘书长刘亚兵就此称,目前该协会已就该投诉与中消协取得联系,寻求到一个合理的解决办法。他表示,虽然厂家不承认执行了“双重标准”,但中消协获得的信息却是中国台湾地区的消费者已可免费升级或者换新机。他认为,跨国公司对不同地方的消费者提供迥异的售后服务,是一种典型的消费歧视。

本次《消条》修订草案的一大亮点就是第18条:增加了要求经营者对其上市的“缺陷产品”应采取主动召回的措施,免费承担消费者修理、更换的费用,并承担因召回缺陷产品对消费者造成的直接损失。不过,该草案尚未对商家售后服务执行“双重标准”加以规定。刘亚兵建议,《消条》应当把目前矛盾突出的“双重标准问题”纳入《消条》修改的讨论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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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石莉芳实习生张铮摄影杨涛(短信代码:4244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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