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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魄“罗孚”归属又起纷争

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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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汽:福特收购“罗孚”商标不影响自主品牌建设

本报讯 就福特汽车公司日前发布的对“罗孚”(Rover)品牌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突然声明,上海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近日作出紧急回应,表示此事将不会影响上汽的自主品牌建设。

上汽此次就相关问题作出三点声明:

第一, 上汽始终遵循高起点的国际化发展策略。上汽的第一款自主产品是在已经拥有的原罗孚75的全部知识产权基础上,协同上汽海外(欧洲)研发团队全新开发的,将高于原产品的技术和品质。

第二, 在国内市场,按照上汽对市场的把握和目标市场定位,上汽会依照既定的品牌战略,针对上汽的目标消费群体打造一个全新的中高端品牌,赋予其新的品牌内涵与定位,提供中国消费者全新的产品和服务体验。”

第三, 目前上汽的自主项目进展顺利,按照计划,10月初,上汽将正式公布上汽自主项目的第一个国际化品牌名称,并在此后不久发布第一款产品,今年年底将在全国上市销售。

8月16日,业界传出曾竞购英国罗孚汽车失败的上汽集团,已从宝马手中购得了“罗孚”品牌的使用权,交易价格约为1100万英镑(约合2100万美元)。但上汽方面一直表现出沉默的姿态,上汽股份公关部负责人对本报记者表示,“此事目前还没有最后确定,无法明确答复”。

业界认为,对“罗孚”商标拥有优先购买权的福特,在上汽收购罗孚的项目不断推进之时发布收购声明,尽管在一些人的意料之中,但无疑扰乱了上汽的计划。

又讯 就Rover(罗孚)商标事宜,福特汽车(中国)公司向中国媒体发表正式声明:2000年,福特汽车公司向宝马汽车公司购买Land Rover(路虎)时,福特曾要求同时购买Rover商标,但是宝马公司当时无意出售。因此双方签署了一份‘商标共存协议’,同时达成协议,福特汽车拥有对Rover商标的优先购买权:即未来宝马公司如果有意出售Rover商标,福特汽车可以优先购买。今年稍早,宝马公司通知福特汽车公司,将出售Rover商标,福特汽车有权在协议规定的90天内行使优先购买权。出于对全球Land Rover(路虎)商标的保护和未来商业发展的考虑,从六年前协议签订时,直到现在,福特汽车公司都认为拥有Rover商标对Land Rover(路虎)至关重要。因此,福特汽车9月18日正式告知宝马公司,行使对Rover(罗孚)商标的优先购买权。Rover中国大陆习惯译为罗孚,而Land Rover中国大陆翻译为路虎,两者中文译名不同,但原文名称却源自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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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8年:Rover公司开始生产Land Rover汽车。

1994年:Rover集团被宝马公司兼并。

2000年:宝马公司拆分Rover集团,将Land Rove品牌(路虎)卖给了福特汽车公司,将Rover(罗孚)和MG轿车业务转让给了英国风险投资商,重组了MG Rover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简称MG Rover)。宝马公司将MG商标转让给了MG Rover公司,但是保留了Rover的商标,并授权MG Rover生产。

Land Rover(路虎)曾向宝马要求购买Rover品牌未成,但与宝马公司达成协议,其中一项即在宝马公司向任何第三方销售Rover(罗孚)商标时,福特汽车公司有优先购买购买Rover品牌的权利。

2004年: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SAIC)收购了Rover乘用车生产技术。

2005年:南京汽车公司收购了MG Rover公司的资产,使其免于破产。资产包括工厂与设备(包括生产Rover乘用车加工设备),以及MG商标和MG汽车技术。

2006年:宝马在与上汽集团协商后,决定出售Rover品牌,因此,福特汽车在接到宝马公司的通知后90天内(9月27日截止)有优先权行使六年前签订的优先购买权购买Rover商标。


 记者 高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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