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贷子还” 房贷月余无人办
生活新报
主要是因该业务开办时间不长,许多市民都不知道
父母想买房,却因年龄超限,贷不了款;子女要买房,又因刚工作,收入少,没法贷到希望的额度。农业银行云南省分行日前推出一种“父贷子还”的接力形式的贷款方式,恰好解决了这个难题。但自7月份推出到现在仍无人办理,该行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主要是因为该业务开办时间不长,宣传力度不大,许多市民都不知道。
何谓“接力贷”
据了解,个人住房接力贷款是指父母双方或一方与某一子女作为共同借款人,贷款购买住房。所购房子的所有权可以归父母也可以归子女,接力房贷的利率与目前通行的普通房贷利率相同。 “接力贷”将子女追加为共同借款人,如果符合银行对“优质客户”的要求,可以享受优惠利率,即在央行规定的基准利率基础上下浮15%。但申请“接力贷”须满足三个必要的条件:一、作为共同借款人的父母和子女均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二、共同借款人收入之和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三、父母中年龄较大的一方不超过60岁。
适合两类人群
目前各商业银行对于房屋贷款人的年龄以及收入有着明确的规定,比如,农行云南省分行规定,贷款人年龄加贷款期限,不得超过65年(一般银行最长的也不超过70年),以及银行规定的贷款月供不得超过每月收入一半等条款,严格限制了贷款的人群。而一旦申请了“接力贷”业务后,中老年贷款人就可以要求银行将自己的子女追加为共同借款人。这时候,银行可以按其子女的年龄,给出最长的贷款期限。
因此“接力贷”主要适用于以下两类人群:一是家有年纪偏大的父母,“接力贷”让子女作为共同借款人,银行可以按子女的年龄,给出最长的贷款期限,可以延长还款期限,减少月供压力;二是家有刚参加工作、积蓄较少,但未来预期收入会比较多的年轻人。银行现行关于“贷款月供不得超过每月收入一半”的规定,限制了房贷总额,“接力贷”中父母可以作为共同借款人,增加了月收入总额,相应地就能增加贷款金额。
□ 相关案例
按照一般的房贷条件,假设一对即将退休的夫妇想申请30万元贷款,贷款最长期限只能为10年,享受下浮15%的优惠利率,月还款3300多元。他们的儿子刚参加工作,月薪2000元,如果希望30年还清贷款,月供近1800元,这就高于他的承受水平了。这样,两代人都无法满足银行的贷款条件。但采用“接力贷”后,通过增加儿子为共同借款人,父母的贷款期限就可由10年延长至30年,月还款额就降到了他们能够承受的水平。
本报记者 苏雪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