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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新标准 果冻还在“杀人”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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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每一起果冻夺命事件的背后,都是一个家庭永远无法弥补的伤痕,实际上,最近几年各地发生的类似事件层出不穷,中国消费者协会就给记者提供了这样一份人员名单,上面都是被果冻夺走性命的孩子。在大家的共同呼吁之下,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员会和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于去年年底,联合出台了新的果冻生产国家强制标准,规定杯形凝胶果冻直径不得小于3.5厘米,长杯形凝胶果冻和条形凝胶果冻长度不得小于6厘米,异形凝胶果冻的净含量不小于30克。

果冻新标准已经从今年5月1日起在生产领域开始实施,从今年10月1日起,不符合新标准的果冻将不得上市销售,可是,记者惊讶地发现,即使有了新标准,果冻的安全性还是不能彻底保证,果冻杀人的悲剧还在上演。

家长呼吁果冻杀手应该停产

今年10月1日直径小于3.5厘米的果冻将彻底退出市场,记者走访了多家大大小小的超市,虽然很少看到直径小于3.5厘米的小果冻,但是记者却意外地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果冻却比比皆是。

今年4月16日,还有3天就满3岁的小佳豪被果冻噎死。在孩子走了以后的四个月里,伤心欲绝的父亲袁波娃几乎走遍了所有和果冻安全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对新的果冻标准提出了质疑。袁波娃表示,果冻的新标准是GB1983,但还是造成了孩子的死亡。

袁波娃多次致电导致小佳豪身亡的果冻的生产厂家。厂家的答复是,他们的果冻完全符合国家新标准的要求,对于小佳豪的死,厂家不负任何责任。而袁波娃却认为,这些符合新标准的果冻不仅已经夺去了小佳豪等孩子的生命,还在威胁着更多孩子的生命安全。“这个果冻对小孩,就是一种灾难性的食品,我就希望国家有关部门能够重视果冻规范,停止小型果冻生产。”

安全性提高多少值得怀疑

从10月1日起,直径小于3.5厘米的小果冻将彻底退出市场,这些果冻虽然都是按照新标准生产的,但仔细一看,里面的问题还是不少。先来看这种小果冻,据说这是市场上卖得最好的一种,果冻上口的直径是4厘米,符合国家新标准,再看它的底部,不到2.5厘米;再看这个果冻,像一个倒梯形,果冻口的直径是5厘米,而底部同样不到2.5 厘米;还有些是各种柱状和锥状的果冻,这个像圆锥状的果冻底部不过一个厘米,像这样以小充大的果冻,虽然表面上也符合国家标准,但安全性提高了多少,值得怀疑。

在采访中几乎所有的医学专家都认为,新标准下的果冻并不能保证儿童的安全。武汉市儿童医院耳鼻喉科主任医师徐忠强表示:“唯一的办法就是,呼吁一下,小孩不要吃果冻,或者生产果冻的厂家不生产。”

据央视 《经济半小时》

评论

制定果冻标准应考虑改变配方

食品生产标准是食品安全的防火墙,有关方面已经有针对性地修改了果冻生产标准,增大了果冻的尺寸,可是为什么新的标准还是不能阻止悲剧继续发生?

我们可以凭常识提出这样一些疑问:首先,多大的果冻才是安全的?在制定标准时,我们要充分考虑儿童缺乏自我保护能力的特点,标准宁高勿低、要求宁严勿松,这样才能守住安全的底线。既然现在的尺寸仍然有问题,那么我们有必要检讨一下制定标准的办法本身是否忽略了一些重要问题。

另外,有了标准这个防火墙,还得有严格的执行办法。有一些厂家偷梁换柱,在执行标准上打折扣,对这种厂家绕开防火墙走的行为,要有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我们国家在食品安全方面还没有召回制度,如果有了严厉的食品召回和索赔制度,厂家也许不敢再玩这种老鼠戏猫的游戏。

果冻的问题也许根本就不只是一个尺寸大小问题,国外有些果冻入口即化,即使卡在了喉咙里也不会有生命危险,而我们的果冻大量使用了海藻胶原料,这种东西又滑溜又不能融化,这样的东西无论尺寸大小,一旦堵住小孩喉咙,就会很难取出,导致死亡的概率在90%以上,或许改变果冻的配方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改变配方也是制定果冻安全标准时应该考虑的问题,而这个问题在上次修改标准时几乎没有涉及。

果冻尺寸大小不是问题,如果没有能够防堵安全漏洞的食品安全制度,果冻做成馒头那样大也许还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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