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不抵债122亿元 南方证券破产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前日上午9点半,深圳市蓝波湾投资有限公司申请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还债一案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判长宣布了法院的终审判决,南方证券资不抵债122亿,破产还债。
这是继大鹏证券破产案后,深圳中院受理的第二宗券商破产案。值得注意的是,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位副院长担任本案的审判长。
法院指定由深圳市审计局、深圳市金融办的高层人士与金杜律师事务所、天健信德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专业人士组成破产清算组,具体负责南方证券破产清算工作。
据介绍,根据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的专项审计报告,截至2005年12月31日,南方证券总资产为106亿元,主要由房产、证券资产等组成,总负债为228亿元,资不抵债122亿元。
此前,中国证监会于今年6月6日复函南方证券行政清算组,正式批复同意南方证券实施破产还债。7月12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公告,正式受理南方证券破产还债一案。据《中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