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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蒙:不懂别装懂 国土部官员讲话应对社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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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下,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副司长束克欣在某论坛上表示,国家应调整目前鼓励全民买房的住房政策导向,引导城镇居民健康合理消费。其理由听起来颇为时髦,但并经不起推敲。其实,束克欣介绍的也是些被引用过N遍的“滥调”,此即所谓:目前美国城市住房产权自有率是68%,英国是56%,欧洲其他国家城市住房产权自有率大约在30%到50%之间。束克欣补充指出:剔除房改房卖给个人的因素,真正从市场上购买商品房的产权自有率大约在30%以内。这样一个比例是比较适合我国当前经济水平和人民群众的收入水平的。

据此,束克欣建议:国家应建立一个比较合理的住房消费结构,引导城镇居民健康合理消费。我国住房政策导向不能只单纯地鼓励大家买房,应调整政策导向,倡导中低收入家庭租房居住。话说,政府如何调整政策导向,束克欣只是说说而已,也没拿出什么建议或方案,而倡导中低收入家庭租房居住又怎么去倡导呢?

前不久,还是这个束克欣,在任法规司副司长时,谈及宏观调控是政府职责及《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曾指出:有关部门的统计结果表明,中国城镇居民的住房产权自有率已达81%左右,这是世界上所有国家当中最高的,任何发达国家都没有达到中国的水平。欧洲国家居民住房自有率最高的是英国的65%左右,其他发达国家的居民住房自有率也就在40%至50%之间。我的感觉是,当前解决居民住房问题的政策导向是在要求建很多新的便宜住宅,要求本来就不可能买得起住宅的居民都去买一套便宜的新房,这就有一点走偏了。

之所以走偏,束克欣的理由是——市场需要什么样的住房,严格地讲不是政府确定的。住宅是一项大宗资产,对一个普通收入的家庭来讲,有没有能力购买,愿不愿意购买,要由居民来选择。政府部门竭力要求建便宜新房供居民购买,从政府的经济实力上讲是难以实现的;从市场经济体制上讲,政府的这种热情是错位服务;从实际效果上讲,吊高了老百姓的胃口。政府应该努力发展经济,增加居民收入。在解决居民住房的问题上,有钱的可以买新房、买好房,钱少一点的买差一点的房子,买不起新房的买二手房、三手房,买不起二手房、三手房的可以租房,付不起房租的人的住房问题,才是政府应该解决的。建议有关部门研究真正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的住房政策,调整管理市场的范畴。

话说,束克欣所谓“市场需要什么样的住房,严格地讲不是政府确定的”刚开头,后面又“建议有关部门研究真正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的住房政策”,这从逻辑上不是一个自相矛盾的吗?

之所以矛盾,是因为在谈《决定》体会时,束克欣是肩负使命的,其目的是驳斥房地产界和某些媒体的两个错误观点:一是以为国务院《决定》的土地紧缩政策是针对房地产的,二是以为土地招拍挂推动了房价上涨。

束克欣指出,最近一段时间,有人借老百姓抱怨房价上涨之机,对土地招拍挂制度提出议论,认为土地招拍挂是推动房价上涨的原因。我看这是一个炒作的误区,房价是由市场的供需情况决定的,这是一个不容争辩的事实。物以稀为贵,这是一个很简单的道理。招拍挂出让形成的土地市场价格充分显示了土地的价值,与过去协议出让甚至划拨方式相比,形成了一个价差。这个价差过去是开发商拿走了,政府没有得到,老百姓也没有获得实惠;而开发商只会将到手的价差变成利润,决不会将其让渡给老百姓。开发商不会因为地价便宜,房屋就卖得便宜,即使白送给他一块土地,市场房价是多少他还会卖多少。在此,束克欣最终还是与开发商走到了一起——所谓“市场房价是多少他还会卖多少”,不就是在为高房价竭力作辩护吗?

言归正传。束克欣所谓“我国住房政策……应调整政策导向,倡导中低收入家庭租房居住”,也不是没有一点道理,但要真倡导起来会有两大硬伤:一是,我国是一个贫富差异大的发展大国、人口大国,经济与社会都正处于转折与转型期,社会保障保险体系不健全且十分脆弱,所谓“中低收入家庭租房居住”不光摧残人们生存的心理底线,而且一旦失业了就无家可归,社会动荡难以想象。二是,“倡导中低收入家庭租房居住”,会误导房地产投资掀起又一轮高潮,不利于国家经济的宏观调控,与当前政府的经济大政是背道而驰的,尤其会催涨房价令房奴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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