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国十条”破题多领域改革
北京现代商报
20年前,国务院针对保险业打破一家国营经营的市场竞争变化,出台了一个规范性文件。昨天,国务院颁布保险“国十条”(即《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时隔20年后出台的这一文件格外引人关注。
保险始终是牵绊医疗改革和教育改革的一个难题,“国十条”的出台也必将在亟待破题的医疗改革和教育改革上产生深远影响,为这两项改革进展途中遭遇保险困扰降低了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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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十条”助力
三大领域改革
银行:金融混业经营是发展趋势
《意见》明确表示,支持保险资金参股商业银行。保监会主席吴定富表示,支持保险机构参股、控股部分管理水平较高、经营效益较好、拥有客户资源的商业银行。保监会正在制定保险资金投资银行股权的相关办法,将对保险机构和商业银行的资质做出限制。保监会预计,到2010年保险资金运用余额将达到4万亿元左右,这对增加投资渠道、分散投资风险、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收益提出了现实需要。
中国政法大学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管晓峰认为,从国际金融业的发展态势来看,金融混业经营是一种普遍的发展趋势,已成为金融保险企业做大做强的主要途径。允许保险资金参股商业银行,就是为建立金融控股集团做准备,是金融混业经营的一种体现。
保监会副主席魏迎宁曾表示,金融业的综合经营趋势不可逆转,即金融控股集团或公司将成为未来金融业发展的一个方向。目前,已经出现了保险业和银行业相互渗透的现象,银行成立保险公司和保险资金参股商业银行的案例将越来越多。
银监会主席刘明康也曾表示,为推动银行业的业务多元化,银监会支持银行直接投资设立保险公司,也支持国内保险资金投资入股商业银行。另一方面支持国内保险资金投资入股商业银行,建立更深层次的交叉销售和代理合作关系。
证券:保险业将带来600亿元
《意见》明确表示,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鼓励保险资金直接或间接投资资本市场,逐步提高投资比例,稳步扩大保险资金投资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规模和品种,开展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和创业投资企业试点。支持保险资金境外投资。
“保险资金进入股市,是双方的实质利好。”证券分析人士认为,昨日周一上证指数上涨27.74点,深成指数上涨90.67点,大盘已经连续8天收红,在量能并没有明显放大的情况下,“8连阳”并非绝对令人费解,保险“国十条”陆续放出的消息是对市场信心最好的解释。
证券分析人士预测,根据经验,保险业将给证券市场带来不少于600亿元的资金。他进一步解释说,由于保险资金对投资安全性的要求比较高,国家对保险资金入市一直是比较谨慎的。允许保险业投资的资本市场收益较低,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保险资金扩充盈利渠道的内在需求在提高。
他认为,我国证券市场在逐步规范,价值投资日益浮出水面,保险业对于风险的内部管理也趋于成熟,此时,保险资金入市可以说是证券业、保险业的双赢。由于保险资金进入市场,整个市场将蛋糕做大、筹码增加,操作市场的可能性会降低,市场将变得更加理性。
医疗:商业保险与基本医保双保险
《意见》指出,要大力推动健康保险发展,支持相关保险机构投资医疗机构,积极探索保险机构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的有效模式。另外,《意见》还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通过商业保险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障计划,努力发展适合农民的商业养老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业内人士认为,《意见》的出台,会补充我国医疗保险的一些方面,对人们来说是有益的。尤其对高端市场起到一种补充作用,即有经济能力的城市人口,保险公司兴趣最大的还是这些人,而不是农民。现在在我国能够发展得较快的还是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这种保险监管起来也比较便利,这些商业保险都是附着在医保之上的,这样能补充一小部分医疗保险的覆盖面。与医保在一起可以起到双重保险的作用。
该人士认为,保险公司大多以盈利为目的,所以商业保险是不会触及低端大众保险的,最基本的医疗保险还是要由国家去负担,而不是完全依靠商业机构。比如基本医疗政府全买单,但有一点得注意,政府在买单的同时必须加以监管。
权威声音
保险业与资本市场联动空间更广阔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专家郝演苏指出,从总的保险行业来看,到了需要“添把火”的时候了,保险业的进一步发展需要政府力量的推动。中国保险业经历20多年的快速发展后,发展中的一些瓶颈问题已经开始显现,例如,社会对保险业存在偏见、政府的支持力度也不够等,致使我国保险业与国外相比还有很大差距。而“国十条”正是为了解决这些问题而诞生。
有人把“国十条”历史地位与规范资本市场发展的“国九条”相提并论,郝演苏则表示,这是中国保险业过程中具有里程碑地位的一个文件。“国十条”紧密联系中国保险业的实际情况,拓展了中国保险业的外延触角。它描绘了下一阶段中国保险业的发展蓝图,在发展、改革和监管等方面推出了一系列创新举措,为保险业更好地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更好地实现与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的对接,创造了良好的条件。毫无疑问,“国十条”的发布将极大地提升保险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但“国十条”对保险业的发展将有怎样的重大影响,还有待实践的检验。
但可以预见,在“国十条”的指导之下,进入全新发展阶段的中国保险业,与正在实现重大转折的资本市场之间的联动,将更加务实、高效,更加富有张力和活力,联动的空间也更为广阔。
言论
期待“国十条”落地有声
在中国金融业改革如火如荼、保险业快速发展却遭遇瓶颈的关键时刻,“国十条”诞生了。业内的一致声音是,“国十条”体现了政府对保险业的重视和支持,大大提高了保险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这对整个保险公司而言是个令人振奋的消息。
对老百姓来说,“国十条”更是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没有社保的百姓、生活在贫困地区的农民、每天冒着生命危险工作的矿工等都将成为“国十条”的受益者。而长期以来一直缺失社会地位和保障的147万保险营销员的权益也将得到“国十条”的保护。
保险的职能一直被多数人理解成“风险转嫁”,而事实上,随着保险业发展到一定程度并深入到社会生活诸多层面,保险实际具有的社会保障管理、社会风险管理、社会关系管理和社会信用管理功能也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而“国十条”正是把这些职能落到了实处。
“国十条”带来的影响远非局限于保险一个行业,而是将渗透到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其终极目标是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首先,拓宽保险资金的投资渠道,将带动整个资本市场的繁荣;而大力发展责任保险,将有利于社会稳定;而发展商业养老险和健康险,将为没有医疗和养老保障的百姓提供一个“避风港”。
毫无疑问,“国十条”给我们展现了一幅美丽的蓝图,但蓝图真正变成现实,仍然任重道远。和谐社会的构建需要每个人的努力,“国十条”的落实也需要各方力量的配合。期待“国十条”中各项利国利民的政策真正落地有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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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烝/制图
我国保险业
发展历史沿革
□ 1805年
外资保险公司开始进入我国,东印度公司设立广州保险会社。
□ 1865年-1878年
上海华商义和公司保险行、仁和水险公司、济和船栈保险局等民族资本的保险公司成立。
□ 1930年-1937年
上海保险行业公会、中国保险学会成立,上海设有外国保险机构120多家,《中国保险年鉴》列名的华商全国性保险公司40多家。
□ 1958年底
国内保险业务停办。
□ 1979年
开始恢复办理国内保险业务,仍由一家国营保险公司独占市场。
□ 1986年-1991年
新疆兵团、平安、太平洋等保险公司相继成立,保险市场出现竞争。
□ 1992年
中国保险市场开始对外开放,美国友邦保险公司在上海设立分公司。
□ 1995年
保险法制建设逐步走入正轨,新中国首部《保险法》颁布并实施。
□ 2004年12月
中国加入WTO保险业过渡保护期结束,中外资保险公司公平竞争。
解读
“国十条”&农业
现状:我国目前除免征种养两业险的营业税外,对农业保险并无其他财税优惠政策,特别是没有保费直补,农险经营处在“农民保不起”或“保险公司赔不起”的两难境地。此外,我国尚缺乏农业巨灾风险转移分担机制,这是与发达国家农业保险的一个主要差别。
改变:《意见》指出,要探索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农业保险发展模式,将农业保险作为支农方式的创新,纳入农业支持保护体系。明确提出了补贴农户、补贴保险公司、补贴农业再保险的“三补贴”政策,即:中央和地方财政对农户投保按品种、按比例给予补贴;对保险公司经营的政策性农业保险适当给予经营管理费补贴;建立中央、地方财政支持的农业再保险体系。
“国十条”&教育
现状:我国保险业起步晚,覆盖面不宽,全民保险意识整体比较缺乏。从保费收入占居民储蓄的比重看,国际平均水平为36%,而我国仅为3.4%。
改变:《意见》明确提出,要将保险教育纳入中小学课程,普及保险知识,提高全民风险和保险意识。各地区、各部门要努力做到学保险、懂保险、用保险,提高运用保险机制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能力和水平。要将保险业纳入地方或行业的发展规划统筹考虑。
“国十条”&巨灾
现状:我国是自然灾害多发国家,每年的巨灾损失越来越严重。据保监会统计,2005年沿海地区遭受的7次台风中,国内保险业共支付赔款13.3亿元,成为国家灾害救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当今国际社会,巨灾损失已成为国际保险和再保险公司破产清偿的一个重要原因。
改变:《意见》明确表示,要建立国家财政支持的巨灾风险保险体系(所谓巨灾是指台风、暴雨、洪水、地震和海啸等强大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恐怖主义袭击、重大人为事故也逐渐被认为是巨灾)。要探索对涉及国计民生的政策性保险业务给予适当的税收优惠,鼓励人民群众和企业积极参加保险。
“国十条”&个贷
现状:近年来随着汽车、住房等个人消费信贷的兴起,为贷款履约提供保证保险的房贷险、车贷险产品有较大市场需求。但由于国内信用环境不容乐观,赔付率太高,房贷险、车贷险问世不久便淡出市场。现有保险产品中基本缺乏这类与银行业务密切结合的、国外较为常见的产品。
改变:《意见》明确提出,要稳步发展住房、汽车等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促进消费增长。《意见》还提出,要努力开发满足不同层次、不同职业、不同地区人民群众需要的各类财产、人身保险产品,优化产品结构,拓宽服务领域。要求保险业全面提升服务水平。
商报记者 张培娟 王晓然 邓琳/文
王晓莹/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