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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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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

消费者王女士去年底在罗湖区宝安南路某美容院做美容,该中心向她推销了一种护肤品。消费者曾向美容院申明过,她已经做过换肤手术,皮肤很薄。但该院的美容师说某产品可增厚皮肤,提高皮肤的免疫力,去红血丝。消费者认为真能达到这种效果还是值得的,就花4038元买了一套。但用了几天,脸上就起红点,且很痒,问美容师,对方说是正常排毒现象,叫王女士继续使用。再用了几天,发现脸上的红点更多。到了这个时候,美容院也慌了神,叫消费者到医院治疗,消费者为此先后到本市各大医院以及广州南方医院、中山一院等治疗检查,花去医疗费3000多元。事发后消费者曾多次与美容院协调没有得到处理。市消委会接到王女士投诉后,经过调查了解,证明王女士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被投诉单位有误导消费者行为。最后在市消委会调解下,消费者王女士共获得各种赔偿9000元。

案例2

消费者李小姐在宝安一美容店花了6000多元做脸部美容,目的是要将脸部斑点通过美容的方式去掉,美容店承诺也可以去掉。一个月以后,反而原有的斑点不但没有去掉,反而长出了新的斑点,且越来越严重,需经美容店提供的药物治疗,但效果并不明显。消费者找到医院诊治,虽然得到控制,但要完全恢复,还要经过比较长的时间。消费者为此投诉到市消委会,经调解,被投诉单位除退回消费者美容款6000元外,另补偿消费者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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