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贸易:空手可套“白银”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经典案例
说起汇源集团的掌门人朱新礼,如今可谓无人不识。在2005年胡润百富榜上,他位列第24名。
朱新礼的发家之路充满传奇。他本是山东沂源县的外经委主任。1992年,他“买”下了山东一濒临倒闭的县办水果罐头厂,自任厂长。说是“买”下,其实并没有拿出真金白银。当时朱新礼并没有钱,他只是答应用项目救活工厂,养活工厂数百号员工,外加承担原厂450万元债务。这是朱新礼打出的第一招空手套白银。
紧接着是第二招。在当时,“补偿贸易”还是十分新鲜的名词。朱新礼当时看准了德国的设备,可是他没有钱。于是,他一口气与德国客商签订价值800万美元的进口合同,引进德国设备,在国内生产产品,条件是在一定期限内将产品返销给德方,以部分或全部收入分期或一次抵还设备货款。朱新礼当时答应外方分5年返销产品,部分抵还货款。1993年初,在20多名德国专家、技术人员的指导下,朱新礼的工厂“汇源”开始生产浓缩果汁,并且成为主营业务。
正在此时,朱新礼听说德国要连续举办两次国际性的食品博览会,他立即买了一张机票,单刀赴会。他没有带翻译,因为他买不起两张机票。在德国当地华侨的帮助下,朱新礼先后在德国慕尼黑和瑞士洛桑签下第一批业务———3000吨苹果汁,总金额为500万美元。而与这500万美元相比较,朱新礼在整个创业过程中付出的资金相当于零。
由于填补了当时的市场空白,因此企业开始迅速做大。1999年,朱新礼将汇源集团的主要资产与新疆德隆成立了合资公司。由于有了德隆的资金支持,企业开始超速发展,2年的时间里汇源累计投资20亿在全国新增了20家生产基地,到2003年的时候汇源果汁已经占据了23%的全国市场份额。2003年,朱新礼回购了德隆在汇源的股份。2004年3月,朱新礼又分拆汇源果汁部分资产与统一集团在开曼群岛成立合资公司中国汇源果汁控股,其中统一出资2.5亿元占5%的股份。创业后朱新礼仍大耍财技,不过那是后话了,不在此详述。
什么叫补偿贸易?
补偿贸易是指外商在信贷基础上,向中方提供资金或机器、设备、技术及原材料,同时承担购买中方企业一定数量的产品,以产品分期偿还外商投资;中方通过直接补偿或间接补偿方式分期偿还外商投资,即以先期进口的设备技术生产出来的产品或用外商约定购买的其他产品分期摊还设备价款和利息。
除了人口和毒品,什么都能交易
在国外,补偿贸易早已成为一种成熟的贸易融资方式。许多生产商用这种方式“换”来了自己所需的各种商品。商品各类五花八门,可以说,除了人口和毒品,什么都有。
有一些交易是很有趣的,例如:可口可乐公司用可口可乐的浆汁换取该公司在前苏联开办的一家工厂生产的奶酪;换取它在埃及开垦的果园出产的桔子;换取它在土耳其一家工厂生产的番茄酱;换取波兰啤酒或换取匈牙利的软饮料瓶;一个瑞典乐团在波兰举办了几场音乐会,而支付给这个乐园的却是煤炭;波音公司用10架波音747客机换取3400万桶沙特阿伯石油;阿根廷把承建一座化肥厂的合同授给了捷克斯洛伐克公司,合同中规定捷方要购买用该厂生产的化肥培育出的蔬菜和其他农产品。
在某些情况下,任何商品的交易都能以补偿贸易的方式进行,但人们优先考虑的是易于交易的标准化商品,如金属、矿石、橡胶、可可、棕榈油和水泥等等。加拿大以补偿贸易方式出口的商品,主要是资本货物和工厂,但也有硫磺、碳酸钾、马铃薯和乳制品。加拿大公司相应地换回形形色色的商品,如火腿、果酱、芒果、鱼和捕鱼权、芝麻仁、大米、糖、椰子、香料、高粱、葡萄酒、啤酒、棉花、海员劳务、盐、果肉、木材、家具、机床、电动机、医疗设备、卡车轴、救火设备和轻型家用设备等。
[小贴士]
●补偿贸易产品可否转让第三方?
可以。中外双方在补偿贸易合同中规定将产品转售给双方指定的第三方,且第三方须同时在合同上签字确认,但不能由中方自行销售给第三方或代外商外商销售。如补偿产品属国家统一经营、有出口配额和出口许可证管理商品的项目,事先应报经贸部审批。
●补偿贸易合同执行完毕是否可继续出口产品?
可以。但对继续出口的产品以及出口收购进的设备和其他物资,应按一般进出口货物办理手续,不能作为补偿贸易。
补偿贸易有哪些形式?
(1)产品返销一称回购贸易或简称“返销”
在补偿贸易中,用进口的设备或其他物资生产的产品,通称为直接产品,用直接产品支付的,叫产品返销。一般适用于设备和技术贸易,在国际上有人称之为“工业补偿”。在我国,一般称之为“直接补偿”。
(2)商品换购,统称“互购”
首次进口的一方用于支付进口货款的商品,不是由进口物质直接生产出来的产品,而是双方商定的其他商品,即间接产品。由于这种贸易有时候并不直接与其他生产相联系,故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有人称之为“商业性补偿贸易”。由于这种补偿贸易用间接产品偿还,在我国一般称之为“间接补偿贸易”。
(3)多边补偿或叫转手补偿
这种形式的补偿贸易形式比较复杂。由第三国替代首次进口的一方承担或提供补偿产品的义务。
补偿贸易与一般贸易有什么区别?
(1)一般贸易通常是以货币为支付手段。补偿贸易实质上是用商品为支付的。
(2)一般商品通常不用以信贷为条件,补偿贸易往往是离不开信贷,信贷往往是这种贸易的组成部份。
(3)一般贸易,一方为买方,另一方为卖方,交易手续简便。补偿贸易双方,既是买方,又是卖方,具有两重身份,有时供货或销售的义务还可让给第三方,交易手续比较复杂。
(Robby/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