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报销限额多了10564元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增加,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不变,新标准让参保者更划算
近日,成都市有关部门发布,2005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17279元,因此,本月起,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以及待遇支付采用新发布的工资标准,但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起付标准不变,而且今年职工和退休人员住院医疗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额为69116元,这样,今年市民住院可以比去年多报销10564元。
省钱:
住院起付标准不变
据了解,目前住院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是按1999年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8084元为基数计算的,即一级医院为404.20元,二级医院为646.72元,三级医院为970.08元。也就是说,职工平均工资的增加,对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无影响,没有加重参保人员的经济负担。
根据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参保人员在一、二、三级医院住院治疗,统筹基金支付住院医疗费的起付标准分别为入院时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5%、8%、12%,若按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17279元计算,本年度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应分别为863.95元、1382.32元、2073.48元。但为减轻参保人员负担,成都市自2001年医改启动到目前,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一直维持不变,本年不同等级医院的起付标准额度仅为本市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2.34%、3.74%、5.61%。拿一个成都的普通市民为例,住院时,每档起付标准就可以分别节约459.75元、735.6元、1103.4元。因此,成都市社保局提醒市民,尽管新的基数相比去年提高了,但到医院住院报销时的起付标准并没有增加。
划算:
报销封顶限额提高
参保人员的费用报销公式为:报销费用=[一次性住院医疗费-(起付标准+个人应负担的自付费用+不属于基本医疗报销范围内的费用)]×[(75+年龄×0.2)÷100]。在这个公式中,起付标准并没有发生改变,根据《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规定,由于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有一个报销限额,就是累计最高不能超过本市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4倍。如果以成都市为例,那么报销限额就是17279×4=69116元,这个限额比去年要高10564元。
对退休人员而言,本人月基本养老金低于上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每月计算个人账户划入金额的最低基数为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即1440元。以一名60岁的退休人员为例,每月计入医疗个人账户金额的保底数为59.04元,较去年个人账户保底50.02元增加了9.02元。对在职缴费职工而言,缴费基数的提高意味着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金额增加。
因此,不难看出,在起付标准不变的基础上,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逐年调整到今年的69116元,是2001年医改启动当年32336元的2.14倍,增加了36780元。
早报记者侯林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