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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产品“三包”之痛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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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产品在生活各方面给人们带来了休闲、娱乐以及生活的诸多便利,但由于这些电子产品的质量问题较多而使其售后“三包”服务成了人们关注的焦点。3·15消费者权益日期间,消费者投诉有关电子产品的售后“三包”服务有增无减。记者在315投诉网上看到,许多消费者在购买电子产品后,在享受电子产品带来的便利之后,面临更多的便是售后“三包”服务不到位所带来的不便。

案例一 荣事达冰箱售后服务不到位

2005年5月19日一消费者在安徽省合肥市五星电器城买了一台荣事达BCD-130的冰箱。当年7月就发现冷冻室的门严重变形。9月,他给荣事达的客服打电话要求维修,维修人员于当天上门检查后说属于“三包”范围,可以给予免费更换冰箱门,但由于暂时缺货,要等消息。

这样一直等到2006年3月仍无音讯。无奈之下于2006年3月3日该消费者又拨打客服电话4次,才有维修人员与之联系,当时承诺5天内对冰箱门进行更换,于是又等了一个星期,还是没有消息。3月10日,该消费者只好再次拨打客服电话,当天下午4时30分,有一位姓鲁的师傅与之联系,同意第二天上门再次检查。第二天上午,维修人员上门检查后再次确认该冰箱门的问题属于“三包”范围内,会尽快给予免费更换一台新冰箱(这次上门距上次答应更换冰箱门已经过去半年时间)。

然而两三天后,他们打来电话,说那款BCD-130冰箱已经停产,无法进行更换,而且也没有备用配件来维修冰箱门,要求该消费者要么重新更换一款荣事达的冰箱(要补差价)要么按冰箱原价退款。

该消费者表示,厂家在某种产品停产后,难道不应该留下必要的配件用来对已售出的产品进行维护吗?因为厂家产品停产而造成的麻烦难道要由消费者来埋单吗?

为此,该消费者提出:1.不愿意把现有的冰箱原价退还,之所以购买冰箱就是因为有这个需要,退给他们用什么。消费者在购买商品的时候实际上是与商家签订了买卖合同,它对买卖双方都有约束力,商家不可以单方面地撕毁合同,收回产品。2.对现有的冰箱进行维修或调换,但不愿意支付额外的费用,这是一种变相倾销行为。希望这一要求可以尽快得到答复(消费者彭伟于3月18日在315投诉网上留言)!

案例二 sony售后服务实在差

一消费者于2005年12月购买了一台sony随身听gx788,在正常使用了一个月后,发现只要机器受到轻微挤压,卡带就延迟或停住。到2006年2月,机器彻底无法正常工作,于是,送往位于长春市民康路的sony维修站修理。

整个修理过程,从一开始,服务人员的态度十分冷淡,在检查机器外观时,在该消费者多次提醒后,服务员仍然将机器直接放在服务台上,使得机器表面出现轻微磨损;维修后,该消费者检查机器发现,虽然可以正常使用了,但是受轻微挤压而停顿的现象依然存在,询问技术人员,得到的回答是“那是正常情况,随身听就是这样”,并态度恶劣地强调“故障是人为因素,绝对不是机器本身问题,我们的产品没有任何问题”。该消费者问他到底做了怎样的处理,技术人员回答“因你对机器的挤压过度,使得电机焊点断开,我们进行了补焊”。而得到的服务回执单上却写着“马达更换”;更可气的是,负责接待该消费者的那位女接待员,在出具维修回执单过程中,先后打错了消费者的性别和联系方式,并在其细心发现并指出错误后,多次翻白眼和发出不屑的声音(消费者chenyang于3月16日在315投诉网上的留言)。

案例三 小鸭圣吉奥洗衣机售后电话难寻

年初一消费者的小鸭圣吉奥洗衣机门把手脱落,于是打电话到兰州小鸭维修部,谁知一打竟然是空号。没有办法,只好打长途电话到济南小鸭服务总部,那里倒是有人接电话,但是问到兰州当地的维修部电话时,回答竟然是不知道。于是,几个月过去了,该消费者的小鸭洗衣机就如同一堆废铁般扔在那。作为一个工薪阶层,要重新买一个新的大家电也不是那么一件容易的事。该消费者很是痛苦,不知向谁寻求帮助(消费者姚女士于3月15日在315投诉网上的留言)?

案例四 伊来克斯冰箱质量差

一消费者2005年1月12日在新玛特买了一台型号为BCD-230ipro的伊莱克斯冰箱。5月份发现冰箱不制冷,且箱体不断发出响声,往售后服务点打电话,售后说有时间来看看,8月初再打,维修人员来了,说没关系,板不太好,也没有修就走了。11月份响声严重了,消费者又给售后服务点打电话,师傅来了,这次却说是电磁阀坏了,说要拉走修理,后来经过我几次给售后服务点打电话让他们快点来把冰箱拉走修理,但直到12月5日才把冰箱拉走。12月9日售后服务点把冰箱送回来。让该消费者意想不到的是修后的冰箱制冷的声音特别大,是一种难听的噪音,制冷的时间也过长,每次制冷都是连续3个小时,停10分钟又重新制冷。该消费者打电话问售后服务点,售后服务点说没事,等师傅有时间去看一看。就这样又过了两天的时间,冰箱的两侧和冰箱门开始漏电,冰箱周围有时能闻到糊味。该消费者又打电话找售后服务点,师傅来了调了调冰箱,并观察了两个多小时,最后说还得拉走修理。12月18日来车把冰箱拉走。4天后该消费者打电话问冰箱是出了什么毛病,售后服务点说冰箱没有毛病了,让把冰箱拉回来并索要这次维修冰箱的维修单,售后服务点说没有毛病不给维修单。该消费者听冰箱制冷的声音没小,当时不同意把冰箱拉回来,该消费者找了新玛特家电部的负责人,新玛特家电负责人问了售后冰箱的这种毛病能不能修理,售后服务点说修不了了。因为该消费者买冰箱不到一年,还未过保修期,新玛特同意给予换货,但是得和新玛特的新冰箱做一下对比,如果声音真是大,就换一台新冰箱,如果声音一样,就把冰箱拉回来。消费者当时同意这么对比了,可是29日下午新玛特打电话说不同意这么做了,不给换了,就这样冰箱一直放在售后,现在快4个月了。消费者几次找新玛特要求有个说法,可新玛特一直就这样拖下去,没有处理冰箱这件事,消费者现在强烈要求能换货或退货,因为冰箱给家里带来不安全的隐患(消费者付汪洋于3月15日在315投诉网上的留言)。

案例五 三星彩电售后服务存霸王条款

2001年9月一消费者在某大型家电卖场买的三星型号为CS-29A7HP的29英寸彩电。因工作忙,此后约有两年时间没有看电视,2003年8月后父母使用较多,每天看3个小时左右,2006年3月10日晚上开电视,发现主画面起白条,无法显示,后联系三星售后服务人员维修,11日上门后开盖检查说一芯片VPD3410DE5(上有U型散热器)坏了,并说三星电子无此配件,提出退机或换其它机型(三星其他机型):具体以0.1%每天折旧处理,已就是说,彩电超过1000天,折旧费为负数。该消费者认为三星的处理办法是霸王条款,没有接受,之后三星再没有联系消费者。5700元的彩电才用了4年多就坏了,三星撒手不管的态度令人寒心(消费者杨泽武于3月15日在315投诉网上的留言)。

案例六 买个MP4坏了没法换

一消费者2005年10月1日在百脑汇H-11(原F07)店购得零度T-78MP4播放器一部,当时承诺1年之内有质量问题包换。

用到2006年1月初,出现了打不开机充不上电的问题。1月12日带着机器去换,当时填了一个单子,店员叫消费者交了40元的换屏幕的费用(使用过程中自己不小心搞坏的),然后承诺,15个工作日之后(27日)来取机器。因为当时不在天津,2月的一天去取店员说没有回来,之后又去拿了好几次,都说没有到,一直到3月15日都没给该消费者打过电话。

该消费者打电话询问,店员告之又要交100元的维修费,不然就把坏机器拿回去。该消费者想和他们经理通话,也一直没有找到经理,要求经理复电话也一直遭到拒绝。故障发生在买机器两个多月后,纯属机器质量问题,商家一直拒绝兑现一年保换的承诺,真是不理解(消费者陈志刚于3月15日在315投诉网上的留言)!

(曾建元综合)

(紫/编制)

(新浪财经注:转载时对原文略有删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