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权证价格的计算方法
新浪财经
朱华成
一、权证的涨跌幅如何计算?
根据规定权证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按下列公式计算:
权证涨幅价格=权证前一日收盘价格+(标的证券当日涨幅价格-标的证券前一日收盘价)×125%×行权比例;
权证跌幅价格=权证前一日收盘价格-(标的证券前一日收盘价-标的证券当日跌幅价格)×125%×行权比例。
当计算结果小于等于零时,权证跌幅价格为零。
事实上,由于我国A股股票实行每日涨跌幅度不能超过10%的限制,如果股票涨停,标的证券当日涨幅价格就是标的证券前一日收盘价乘以110%,则标的证券当日涨幅价格减去标的证券前一日收盘价实际上就等于标的证券前一日收盘价乘以0.1,上面的计算公式也可以改写为:
权证涨停价格=权证前收盘价+标的股票前日收盘价*0.125×行权比例;
权证跌停价格=权证前收盘价-标的股票前日收盘价*0.125×行权比例;
例子:
以权证“宝钢JTB1”上市首日(8月22日)涨幅价格为例:宝钢JTB1(580000)的保荐机构提供的上市首日开盘参考价(在前收盘价格处显示)为0.688元;标的证券G宝钢(600019)的前收盘价格为4.62元,涨跌幅限制为10%,行权比例为1。
标的证券当日涨幅价格
=标的证券前一日收盘价×(1+10%)
=4.62×1.1
=5.082元
=5.08元(计算结果先四舍五入至最小价格单位)
因此:
宝钢JTB1的涨幅限制价格
=0.688+(5.08-4.62)×125%×1
=1.263元
标的证券当日跌幅价格
=标的证券前一日收盘价×(1-10%)
=4.62×0.9
=4.158元
=4.16元(计算结果先四舍五入至最小价格单位)
因此:
宝钢JTB1的跌幅限制价格
=0.688+(4.62-4.16)×125%×1
=0.113元
因此8月22日宝钢权证价格涨跌区间为(0.113,1.263)。
二、权证结算价格的计算方法
如何计算权证的结算价格?这是投资者最关心的问题之一,特别是当权证临近到期日的时候,投资者总喜欢以一个假设的标的股票价格,询问结算时可以收回多少钱?上海交易所规定的结算价格计算方法其实比较简单。上交所规定标的证券结算价格,为行权日前十个交易日标的证券收盘价的平均数。
我们举一个例子进行说明:
假设宝钢股份在2006年8月30日的到期日之前10天的收盘价格如下:
5.10元
5.23元
5.08元
4.99元
4.89元
5.00元
5.03元
5.08元
5.06元
4.88元
则结算价格是(5.10+5.23+5.08+4.99+4.89+5.00+5.03+5.08+5.06+4.88)/10 =5.034元=5.03元
市场上宝钢权证的行使价格为4.50元,行权比例为1:1,这时投资者可取回:
=(结算价-行使价格)÷换股比率
=(5.03元- 4.50元)÷1
=0.53元
假设市场上有另一只宝钢认沽权证,也是2006年8月30日到期,行使价格为5.55元,行权比例为10:1,则每份认沽权证投资者可取回:
=(行使价格-结算价)÷换股比率
=(5.55元- 5.03元)÷10
=0.052元
三、股票合并或者股票分拆对权证的影响
当标的股票有股票合并或者股票分拆行为发生时,就象可转债修正转股价格和转股比例一样权证的行使价格和行权比例也要做出相应的调整。在海外市场经常有这样的公司行为,在香港市场,比如2003年1月电盈每5股股票合并成1股,2004年3月中国海洋石油将股票每1股拆分为5股。由于目前国内市场还比较少的出现股票合并和分拆的现象,我们不妨看看香港市场电盈和中海油的例子。
如果单单看公司股票合并和分拆本身,从理论上不对相应权证的价格产生影响。当然现实生活中,公司的合股和拆股行为常被投资者演绎成推升股票价格上涨或者下跌的消息。
我们先看香港市场电盈的例子。
我们选择当时一只行使价格为1.60港元,行权比例为1股认购权证换取1股电盈股票的认购权证。当电盈股票5股合并成1股后,认购权证的行使价格变成1.60×5等于8港元,而相应的行权比例则由原来的1股认购权证换取1股电盈股票变为5股认购权证换取1股电盈股票。
我们再看中海油的例子。
了解了香港电盈的例子,我们可以猜想中海油1股拆城5股对其认购权证的影响应该刚好和电盈相反,也就是说拆股后的股价是原来股价的五分之一,股份数量是原来的5倍。我们选当时一只行使价格为16.45元,行权比例为10股认购权证换取1股中海油股票的中海油权证,当持股行为发生时,认购权证的行使价格变成16.45÷5等于3.29港元,而相应的行权比例则由原来的10股认购权证换取1股中海油股票变为10股认购权证换取5股中海油股票。
在公司股票合并和股票分拆的过程中,相应权证的行使价格和行权比率都发生了改变,相关权证的结算价格也会以新的数据计算。到期日以及权证的数量没有发生改变。
香港电盈的例子:
|
|
权证价格 |
行使价格 |
到期日 |
行权比例 |
|
合股前 |
0.096港元 |
1.60港元 |
11/07/03 |
1:1 |
|
合股后 |
0.096港元 |
8.00港元 |
11/07/03 |
5:1 |
香港中海油的例子:
|
|
权证价格 |
行使价格 |
到期日 |
行权比例 |
|
拆股前 |
0.197港元 |
16.45港元 |
30/08/04 |
10:1 |
|
拆股后 |
0.197港元 |
3.29港元 |
30/08/04 |
10:5 |
四、股票有送红股或者增发、配股对权证的影响
我们首先讨论派送红股兑权证的影响。国内市场上蓝筹股经常有派送红股的行为,如华能国际2003年5月21日10股送5股转增5股。香港市场上如和记黄埔2000年也进行过10股送1股红股。
公司派送红股对该影响公司的股本结构,因此相关的权证条款也需要做出相应的改变。一般来说派送红股会被市场认为是一个利好消息,可能会推动标的股票价格上涨。我们这里主要是讨论派送红股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对人权权证条款的影响。
例子:宝钢股份9月6日收盘价4.41元,当前行权比例1:1,行权价格4.50元;如果宝钢10送3红股,9月7日除权,
则根据上海交易所的规定可以得到:
标的证券9月6日收盘后计算9月7日除权价格
=标的证券前一日收盘价÷(1+0.3)
=4.41÷1.3
=3.392元
=3.39元(计算结果先四舍五入至最小价格单位)
因此:
宝钢JTB1的新行权比例
=1×(4.41/3.39)
=1.3;
新行权价格
=4.50 ×(3.39/4.41)
=3.46元;
公司的配股行为同样影响公司的股本结构,对权证也相应的影响,我们同样以宝钢股票的例子看看配股对权证的影响。
假设2005年9月6日,宝钢股份决定进行10配2的配股方案,配股价格为4.05元,收盘价4.41元,9月7日除权。
当前宝钢权证的行权比例为1:1,行权价格为4.50元,根据上海交易所的规定计算得到:标的证券9月6日收盘后计算9月7日除权价格
=(标的证券前一日收盘价×1+配股价格×0.2 )÷1.2
=(4.41×1+4.05×0.2 )÷1.2
=4.35元
因此:
宝钢JTB1的新行权比例
=1×(4.41/4.35)
=1.01;
新行权价格
=4.50 ×(4.35/4.41)
=4.4357元;
=4.44元(计算结果四舍五入至最小价格单位)
(作者系复旦大学理学博士,湘财证券研究发展中心金融工程小组首席数量分析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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