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莲花小区:齐心维权 足疗馆关张
经济参考报
本报去年8月29日刊发的《足疗馆进小区引发物权之争》一文,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正值春节,记者接到了来自北京莲花小区业主的电话,感谢您们的报纸,春节前足疗馆终于走了,我们的生活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
事情回溯到去年夏天。“开发商背弃了对小区‘封闭、民用’的承诺”,在业主们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莲花小区开发商天鸿集团将2号楼的地下室租给了一家足疗馆,足疗馆横跨2号楼3、4、5门的地下室,经营规模近1000平方米,服务面向韩国旅游团,主要从事足部和全身按摩。自足疗馆入住后,安全、环境、精神污染……足疗馆的出现似一条盘旋向上的螺旋扰乱了小区业主们的正常生活。为了恢复平静生活,业主们发起了维权之战。
在本报的舆论推动下,小区业主历经半年“斗争”后,足疗馆走了,小区终于恢复平静。
业主们在接受采访时,总结成功维权的原因,主要有二:其一是业主维权不再个人英雄主义,而是团结一致、齐心协力,其力断金;其二是业主维权不再莽撞行事,而是以法律为武器,并善用媒体的舆论力量,智取成功。
尽管这一役是个漂亮的胜仗,但也留下了一个令人忧虑的悬念,送走了足疗馆,小区的地下室还会再出租吗?看着如今空荡的地下室,业主陈女士和黄先生坦言,这个问题真的没想过。
针对莲花小区一案,中国人民大学制度分析与公共政策研究中心项目研究员舒可心表示,这主要是“物业公司的经营性质”惹的祸,现在这种现象普遍存在于各个小区。他主张物业公司不应经营。一旦允许作为管理者的物业公司经营,那么其工作重心就自然转移到如何经营进而牟利上。如果物业公司资金不足,可以通过两个途径解决,即降低物业服务标准或者增加物业费,而不应该以牺牲业主的集体利益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