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证机构不会撤并 如何改革备受关注
中国消费网
北京市司法局局长吴玉华昨天透露,今年3月1日前,北京市现有的25家公证处将全部改革成市级公证处。《公证法》将于3月1日开始实施,要求撤消国家和省级公证机构的消息传出后,北京市的公证机构如何改革备受关注。
目前,北京的25家公证处共分三级:长安公证处属司法部管理;北京市公证处和北京市第二公证处属省级;其他18个区县的公证处属市级。吴玉华称,今后这25家公证处将统一管理、统一收费,“不过,方案刚定,还要报司法部批准。”
2005年8月28日,《公证法》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17次会议上通过。在当天下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司法部副部长段正坤表示,按照《公证法》规定,司法部和省级两个层级将不再设立公证处。
按照《公证法》规定,今后,设区的市、直辖市如设立公证机构,城区范围内的市辖区就不再设立公证机构;城区范围内的市辖区如设立公证机构,市一级就不再设立公证机构。过去,我国都是按照行政层级设置公证机构,这与我国公证机构具有某种国家机关性质有关。吴玉华说,今后,各区的公证处将会改名,比如,西城区公证处将更名为北京市西城公证处。
昨晚,北京市司法局助理巡视员史立森表示,北京市的公证机构改革涉及面广,问题复杂,司法局经过广泛调研和论证后作出了统一归并的决定。公证处的名称、布局等还在进一步探讨中。(编辑:盛秀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