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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部官员称养老金改革后个人将拿到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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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报 记者 吴占宇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官员强调

日前下发的《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将我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又向前推进了一步。12月15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就此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刘永富等相关部门领导介绍有关情况。

计发办法的调整不加重企业负担和降低退休人员待遇

刘永富在介绍养老金新规时指出,这次完善制度,对养老金计发办法的改革和个人账户规模的调整,“都只是结构上的调整,单位和个人的缴费负担都不会增加;退休人员不会降低待遇水平。”在会后接受本报记者提问时,刘永富更明确表示,“改革之后,个人拿到的只会多,不会少!”

他强调,按照新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参保人员每多缴一年,养老金中的基础部分增发一个百分点,上不封顶,能够形成“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约束机制,而且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发考虑了退休人员平均余命的实际情况。

作为经办养老保险工作的负责人,劳动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主任孟昭喜说,这次调整制度,“单位的缴费比例没有做任何调整,并没有增长。”“个人账户的规模虽然缩小了,但也标志着个人在养老保险当中的责任相应也小了,而国家要承担更多的责任。”

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也需纳入养老保险体系

在谈到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问题时,刘永富说,这些人员都应该与企业职工一样,“都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他说,随着中国的所有制结构和就业形式的重大变化,非公经济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迅速增加,但是大量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还没能纳入养老保险体系,这就使他们的社会保险权益受到影响。

“对此,统一规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与企业职工一样都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同时对他们的参保缴费政策以及待遇计发办法予以统一,才能使他们退休以后的基本养老保险权益得以落实。”刘永富强调说。

我国暂不调整离退休年龄

针对人们普遍关心的离退休年龄问题,劳动保障部养老保险司司长焦凯平表示,“调整离退休年龄标准的时机尚不成熟”。

焦凯平说,“中国人口众多,很多地方在进行结构调整和企业改革,就业方面的矛盾非常突出。而且这个话题非常敏感、涉及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意见也不统一,所以需要慎重地做出决策。”

焦凯平同时表示,"这次没调不等于永远不调,随着以后大家形成共识,时机成熟了,将来是会解决的。

十一五期间争取参保人数超过2.2亿

谈到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的问题时,刘永富说,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已经从国有、集体企业职工向多种所有制从业人员扩展,参保人数逐年增长。1998年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1.12亿人,2001年以来参保人数年均增长6.5%,2005年已达1.73亿人。

展望十一五期间的工作,刘永富指出,劳动保障部将抓紧制定基本养老保险扩面计划,不断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争取在十一五期间,每年参保人数净增1000万人以上,年增长率保持在6%以上,期末参保人数超过2.2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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