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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3000块月收入少交30元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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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新年的临近,很多人开始关心明年自己的工资收入会不会按照新的扣除标准纳税。

虽然根据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全体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将从每月800元提高到每月1600元,并规定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但地方税务机关此前都表示,如何操作要等国家税务总局的具体文件出台。

此外,有关年终奖金的纳税问题也成为日前争议的焦点,如果在明年1月份发今年的年终奖,那么将会按照800元还是1600元的扣除标准纳税呢?

昨天上午,国家税务总局就这些问题给予了明确说法,下发了《关于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96号),对纳税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如何适用800元和1600元费用扣除标准的衔接问题进行了明确。

《通知》规定,首先,2005年12月31日(含)前,纳税人实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无论税款是否在2006年1月1日以后入库,均应适用原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每月800元,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次,自2006年1月1日起,纳税人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适用新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每月1600元,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反应

纳税的变化体现了对中低收入人群的关怀

北京某大学执教的田老师表示,自己每月的工资收入是2700元,现在每月缴纳个人所得税大约是125元。到了明年,按照新的标准纳税,他给自己算了算大约只需要交纳85元的税金,比现在要少交40元左右。王老师表示,虽然40元的差距并不大,但全国人民加起来少交的税就多了。他觉得,纳税扣除额的变化表现了政府对于老百姓的一种体谅和更加人性化的关怀。

中关村一家劳动密集型的私企老板刘先生对个税扣除额的调整很敏感。他告诉记者,目前公司有100多名员工,除了很少的一部分管理人员外,大多数职工的工资都在1500元至2000元左右。而由于他自己公司与职工的劳动合同工资都是按照税后工资标准来签订的,所以职工的个人所得税实际上也算是由公司来缴纳,算作是公司的经营成本。他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假设一名职工每月工资是2000元,如果明年开始按照新的1600元标准扣除,每个人少纳税大约40元左右,在职工税后工资不变的基础上,公司给每个人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就少了40元,100名职员就会节省4000元,等于是公司经营的成本减少了。

在国贸一家欧美外企做财务工作的郑小姐认为,纳税扣除额标准从北京现行的1200元提高到1600元,工资收入越高,节省的税金就越高。比如,她大致估算了一下,工资在1600元的人,现在还需要纳税20元,明年就可以不纳税,节省了20元;而工资收入在2000元到5000元左右的人,可以节约60元的税;2万元以下工资,则可以少交百元以上的税。不过,她认为,虽然工资越高少交税越多,她所在的公司,职员工资大多在5000元以上,这样的群体对少交多少税不如较低收入群体的敏感度高。她认为,可能这百十元的税金对于大多数中低收入人群意义更大。

■实例

本月收入超过800元部分还要纳税

一、某单位于2005年12月28日向一员工发放当年12月份的工资1300元,并扣缴其应纳的个人所得税款,在2006年1月5日缴入国库。由于该纳税人实际取得工资的时间是2005年12月31日(含)之前,因此,应适用800元的费用扣除标准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即扣缴个人所得税25元。

明年月收入不到1600元免税

二、该单位又于2006年1月9日向该员工发放2006年1月份的工资1400元。

按照规定,这笔在2006年1月1日以后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可减除费用1600元,因此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明年发2005年年终奖享受新的纳税标准

三、2006年1月12日,该单位再向该员工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5000元,由于该员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1600元(只有1400元)。

因此,应将年终一次性奖金减除当月工资与费用扣除额1600元之间的差额后,余额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方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按照该通知的规定,全年一次性奖金将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除以12以后,再按商数确定适用税率。

因此,单位在发放这笔年终一次性奖金时,应扣缴个人所得税240元。计算过程为:

应纳税所得额:5000-(1600-1400)=4800元。

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应纳税所得额4800元除以12后为400元,适用税率为5%,速算扣除数为0。

应纳税额:4800×5%=240元。(编辑:石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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