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出租车运价上调
中华工商时报
记者获悉,石家庄市市区出租汽车运价从12月10日起将由每公里1.40元调为1.60元,而其他计价标准则保持不变。
具体调整标准为:每公里运价由1.40元调为1.60元,其他计价标准不变,即基础里程2公里;基价里程为6公里;起步费为2公里5元;往、返租车费按公里运价的90%计价;空驶费为超过6公里后,在每公里运价的基础上加收50%,双乘载客不收空驶费;夜间加费为晚11点至次日早5点间,每公里加收0.20元;等候费为每等候5分钟增加1公里运价,5分钟以内不收费。
此前石家庄市有关部门针对出租汽车运价进行调整举行了听证会,12月2日的石家庄市政府第43次常务
会议原则通过《关于调整我市市区出租汽车运价的意见》。
据了解,石家庄市市区现有出租汽车6710辆,所执行的出租汽车运价标准是1997年制定的,而1997年到2005年8年间燃油价格平均上涨145%,造成出租汽车运营成本不断增加,影响了出租车行业的稳定。
日前,记者随机采访了出租车车主,他们大致算了一下,调整后每天可增加20多元的运营收入,基本可冲抵上涨的燃油费用;而该市受访市民则对调整后的新运营价格表示接受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