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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解决“看病难、看病贵”成效显著

中国经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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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建仲 温今中

天津市在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时,采取了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措施,颇见成效。受到社会各方面的关注和好评。

进行卫生资源调整

天津市坚持服务百姓原则,根据社会的卫生服务需求进行卫生资源重新配置和组合,力求为群众提供质优价廉、安全可靠、便捷舒适的卫生服务。

首先,政府主导,落实区域卫生规划。

“十五”期间,天津市制订了《天津市区域卫生规划》,规划的思路是实现“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至今,已相继投入了33亿元迁建、扩建了21个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合并精简了19个医疗卫生机构,形成了较好的发展态势。区域卫生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带动了卫生事业软硬件高水平协调发展。

其次,发展两头,调整中间,构建完善的卫生体系。

天津卫生系统由于多年计划经济影响,卫生资源配置不合理,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卫生事业的发展,影响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早在2001年市委、市政府就做出了卫生资源调整的战略决策,提出了“发展两头调整中间的思路”,将原来城市医疗的三级结构改为二级结构,减少病人就医的层次,一头是社区,一头是医院。即:一头抓医院上水平,根据需求重新整合医院布局,按照学科重组,使天津市医疗水平走在全国前列;另一头抓社区卫生服务和农村卫生改革,使广大群众享受方便、快捷、优质的基本医疗服务。

几年来,天津市卫生系统在“上水平”的同时,大力建设社区卫生服务,形成了遍及全市城区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构筑起了由9个社区卫生服务指导中心、70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75个社区卫生服务站为主体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开展了预防、治疗、保健、康复、教育和计划生育指导“六位一体”的社区卫生服务,城市卫生院基本完成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轨转型,卫生服务站覆盖率达到93.4%。有80%的家庭有了固定的社区医生,居民的健康水平不断提高。为解决群众就医难问题,市卫生行政部门抓住市政府每年都将卫生项目列进改善城乡人民群众生活的“20件实事”的机遇,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改善农村医疗条件,完善公共卫生服务设施等项目。

突出农村卫生服务可及性,缩小城乡卫生服务差别

天津卫生事业发展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地分配卫生资源,把打破城乡卫生资源配置的二元结构,逐步消除城乡居民在医疗保障水平上的差距作为一项战略性任务。在几年前完成全市农村卫生机构三项建设的基础上,2005年又启动了农村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同时,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探索建立组织协调和筹资机制。截止到2004年底,四个试点区县已有55%的农民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005年又将试点扩大到7个区县。为了改变城乡在医疗卫生服务提供上的差距和不平衡,市委、市政府在2004年由两级政府财政出资5600万元,为320万农民进行了免费查体。卫生系统坚持多年开展卫生支农,组织城市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对口支援及巡回医疗活动,先后有万余人次的城市医务人员下乡支农,为农民送医送药,并形成制度。

深化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提高公共卫生防控和救治水平

从2003年起,该市投入9.77亿元,进一步完善了全市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医疗救治体系、公共卫生信息体系、卫生监督执法体系,陆续启动了市疾病控制中心、传染病医院、海河医院(结核与呼吸病专科医院)、120急救中心、职业病防治院、安定医院(精神病防治专科医院)、妇儿保健中心和公共卫生监督所等8所公共卫生机构的建设。在加强应急卫生救治队伍建设中,组建了一支涉及5个专业300余人的医疗队伍。形成了指挥有力、反应灵敏、功能完善、运转协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

实行综合干预措施,解决群众看病贵、看病难问题

天津市卫生体系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改善服务,提高疗效,缩短疗程,在舒适的环境下给病人以最经济的治疗为原则,以医院管理年为契机,以医院评价为手段,规范医疗行为,合理检查治疗,切实提高医疗质量,真正让病人获得廉价高质的医疗服务。

确定医院管理工作目标和评价指标。2005年医院管理的中心目标是提高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保证和巩固基础医疗和护理质量;改进服务流程,改善就诊环境,方便病人就医;提高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增进医患沟通,转变服务作风;为病人提供优质服务;加强财务管理、依法规范经济活动,提高经济管理水平,控制医疗成本,降低医疗费用;严格医药费用管理,杜绝不合理收费;弘扬白求恩精神,加强职业道德和行业作风建设,树立良好医德医风。并针对以上六大控制目标,提出了30多条重点要求。同时,制定了医院管理、医疗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医疗安全、医院服务、医院效绩五大评级体系,列出146项评价指标、部分统计指标和三级综合医院指标参考值。

确定医疗费用控制目标,切实采取便民减负措施。围绕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天津市卫生局确定了各医院门诊病人次均费用下降2%、住院病人均床位费用下降8%、全市医院药品收入比重控制在医疗总收入的47%以下的医疗费用控制目标。围绕完成这一总体控制目标,结合各单位情况,给各医院下达了具体指标。同时出台了一系列便民利患的措施。主要有:

1、依法行医,严把准入关。规范医疗环境标准,出台了暂停审批医院血液透析项目、暂停审批体检中心和暂停审批医疗广告等措施。严格按照卫生部《关于开展特殊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情况调研的通知》要求,把住新技术准入关,进一步规范器官移植、关节置换、心血管介入等特殊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行为。

2、提高医疗服务质量,降低患者医疗负担。为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做到合理用药,减轻患者医疗负担,市卫生行政部门从医疗质量最突出的问题和百姓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将抗菌药物合理使用和医疗服务纳入医院管理年的最先切入点,重点进行整治。

一是严格抗生素管理。2005年,针对抗菌药物使用用药概念不清、用药、给药方法和时间不当、术后用药时间过长、预防用药级别较高等问题,对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要求,对全市33家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了三次围手术期抗生素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清洁手术的围手术期用抗菌药物使用时间、预防用药的级别、给药方式(口服、静脉)、有无术中带药、联合用药是否合理等情况,并将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各医院制订抗菌药使用规范和持续改进措施。通过对围手术期抗生素使用的检查和规范,医疗机构围手术期用药情况较以前有所改善,合格率上升到61.3%。

二是强化医疗质量管理。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医院基础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医院从基础质量抓起,进一步加强医院基础服务工作,切实做到“五要五不得”,避免“三长一短”。加强质控中心工作,去年下半年成立骨科质量控制中心,制定天津市骨科质量控制检查标准。现在各单位住院病人送检标本、取检验报告、取贵重药品、到检验科室检查、转科等工作,均由医院安排专人负责取送或陪护,办理交接手续;门急诊“三长一短”现象很明显改善,挂号、交费、取药时间一般都小于10分钟;部分医院开展了错时服务,增加了诊疗服务窗口,缓解看病难问题。

三是治理化验检查“大套餐”制,实行检验和放射检查“一单通”。首批确定了13所三级甲等医院放射检查结果一单通,10所三级甲等医院首次检验项目一单通,这些措施的实施,有效减少了医院检查,降低了患者的医疗负担。今年上半年与去年同期相比,多家医院每门诊人次收费水平都有大幅度下降。

四是对病种实行单病种费用结算。市卫生局已对阑尾炎等6个手术病种医药费用进行了测算,制定了病种费用标准,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争取早日出台。根据市卫生局的总体要求,各基层单位对照医院自身存在的问题,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的管理制度和便民措施,进一步推出了一些规范、合理、科学用药举措。

采取优惠措施,救助弱势人群

天津市建立健全了对弱势群体的医疗救助制度。从2001年起就实行了对结核病菌阳性病人的免费就治制度;2004年市政府决定对儿童预防肝炎的强化免疫接种实行政府补贴,在河北区、西青区、武清区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今年四月全市铺开,40万儿童分别进行了首针和第二针接种,接种率均达到98%以上。在部分二、三级医院开设面向低收入人群的建议病床、便民门诊,从根本上解决弱势群体就医看病的困难。人民医院开展了针对低保病人的“济贫惠民工程”,同时对医保病人门诊挂号和住院费用进行统一。开诊一年来,医疗业务收入与去年同期三所医院收入的综合相比,业务收入增长30%,实现了1+1+1>3的目标。第三中心医院着力减少患者家属负担,对病人实行“包餐制”,除儿科与产科外取消了病房家属陪伴。南开医院、传染病医院等都根据各自医院特点实行了面向困难群体的降费措施。

加强行业作风建设,提高医疗服务满意度

多年来,天津市卫生行业始终注重提高服务水平和构建和谐医患关系。通过坚持不懈地行风建设,群众对医疗服务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第一、开展了“病人选医生”的服务模式改革。切实履行医疗卫生单位的社会责任和医务人员的职业责任,提高了卫生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了医务人员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加强了医疗服务的透明度和患者监督力度。

第二、开展了诚信建设媒体公示制度。实行了“九无一满意”和先进性教育6项措施;开展了做诚信标兵、建诚信科室、创诚信医院的“共铸诚信”活动。目前917个科室通过了诚信考核和媒体公示,命名268名诚信标兵和6049名诚信个人。

第三、大力推行医务公开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政府举办的大型医院医疗服务,医疗质量和医疗负担信息。其中包括服务效率、服务质量、医药费用、单病种信息、行业作风等32项内容,让数字说明质量引导消费,让百姓看数字选择医院。

第四、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维护人民群众权益。截至目前,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坚决停办各种出租、承包科室452件,对73件群众举报和上级转交举报线索进行核查处理。部分郊县集中查办违法案件180件,大大净化了医疗环境。

第五、建立内部约束机制,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围绕治理红包、回扣问题,制定了《关于医务人员不准收受红包、回扣的规定》、《在医疗活动中严格禁止医务人员索取收受患者财物的规定》和《住院患者和医务人员签订医患双方不给、不收受财物的双签字的规定》、各医疗单位广泛开展了社会承诺和医患双方责任书双签署;围绕乱收费问题,制定了《关于规范医疗行为的有关规定》、《关于纠正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有关加强财物价管理》等制度规定,实行医务公开、公示药品、医疗检查价格,接受广大患者监督;围绕医疗服务问题,出台了《天津市卫生行业医德医风责任书》、《医疗行业作风建设管理规定》,医院管理者每年向卫生行政部门签署责任书;围绕开展“弘扬白求恩精神,做白求恩式医务工作者”宣传教育活动,树立人民医生李维廉和“十佳”医务工作者等先进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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