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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马汽车法人股东持有公司股权被冻结的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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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安徽星马汽车(资讯 行情 论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大股东-马鞍山金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44618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57%)因与安徽星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债权债务一案,经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民事裁定书裁定,其持有的公司8831875股国有法人股已被司法冻结,冻结期限为2005年10月20日起至2006年10月19日止。上述被冻结股份占马鞍山金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公司股份的61.07%,占公司总股本的7.07%。Aā???t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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