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欣达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一、美欣达(资讯 行情 论坛)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经2005年10月19日召开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
二、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
1、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3.6股对价股份。
2、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股份无需纳税。
3、获付对价股份的对象范围:截止2005年10月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美欣达流通股股东。
三、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进程
序号 日期事项
1 2005年10月24日 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2 2005年10月25日 实施股权分置改革股份变更登记日
3 2005年10月26日 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性质变更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深市流通股股东获付对价股份到账日
4 2005年10月27日 沪市流通股股东获付对价股份到账日
公司股票复牌、对价股票上市流通
公司股票简称变更为G 美欣达
该日公司股票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
数计算
5 2005年10月28日 公司股票开始设涨跌幅限制,以前一交易日为基期纳入指数计算
四、对价安排的实施办法
非流通股股东给予流通股股东的对价股份,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根据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账户。每位流通股股东按所获对价股份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余股,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上市公司权益分派及配股登记业务运作指引》中的零碎股处理方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