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中高档餐饮业“叫板”市政府(曝光·案件)
人民网-市场报
·焦点
餐饮业水价上涨176%
引起这些中高档餐饮业者如此激烈反应的,是郑州市开始执行不久的自来水涨价方案。方案规定,郑州市的居民生活用水、经营服务业用水、特种行业用水的综合水价分别涨了0.45元、1.00元、6.6元,涨幅分别为25%、35%、176%。
由于餐饮业被划入特种行业用水,水价遂从原来的3.6元/立方米猛涨到了10.2元/立方米,涨幅高达176%。然而对“营业面积在150平方米以下经营一般家常菜的大众餐厅和三星级以上的旅游饭店”,郑州市又把它们从特种行业用水中划分出来,执行经营服务行业用水价格———3.8元/立方米。
·分析
一年多交两个亿
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管理处透露,郑州市特种行业用水与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比例仅为4∶1。相对于其他同类城市,郑州市特种行业用水的水价还不是太高。
河南省酒店业商会执行会长钱波则说:“按照郑州市自来水公司提供的数据,郑州的餐饮业经营者有2万家左右。我们估算其中150平方米以上营业面积的约有8000家。如果每家每月平均用水量按200~300立方算,郑州市的饭店一年要多向自来水公司交近2亿元!”
·质疑一
将餐饮业划为特种行业是否于法有据
将餐饮业用水划为特种行业用水,是郑州饭店老板们质疑的第一个焦点。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郑州市物价局负责人表示:“物价局把餐饮业划入特种行业,是根据原国家计委、建设部的《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1998]1810号文件进行分类和审批的,是依法审批。全国其他城市也都是把餐饮业归入特种行业用水,并且在此次调价之前,郑州市餐饮业就是按照特种行业用水标准收费的。”
对此,河南省酒店业商会和餐饮行业协会提出了完全针锋相对的反驳意见。他们说,《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对于餐饮业用水是否属于特种行业用水,并没有明确规定,其他法规也没有说明。
其次,据河南省酒店业商会和餐饮行业协会已经查阅到的国内27个省(区市)及上百个城市的水价规定,没有一家是把餐饮业用水划为特种用水的。
·质疑二
按营业面积区别对待是否有违公平
对营业面积在150平方米以下经营一般家常菜的大众餐厅的水价保护政策,是郑州饭店老板们质疑的第二个焦点。
对此,郑州市物价局曾公开解释:将150平方米以下经营一般家常菜的大众餐厅专门辟出来,执行经营服务业用水价格,目的是为了稳定这些饭店的价格,减少对市民一般生活消费的影响。
“同为餐饮业用水,凭什么营业面积150平方米以上的就是特种行业?”河南省酒店业商会和餐饮行业协会在报告中说,任何人、任何部门都没有权力对同一行业采取两种不同的收费标准。
“这样奇怪的界定条件,根本就不具有实际操作性。比如,谁来界定150平方米以下的饭店是不是‘大众餐馆’?营业面积在150平方米以下的高档消费餐馆有的是,他们又该如何收费?”河南省酒店业商会执行会长钱波说。
记者随后采访郑州几家档次不同的饭店发现,大众化的餐厅基本保持水价调整前的饭菜价位,而中高档餐厅的饭菜价位也没改变。但这些中高档餐厅的老板几乎众口一词:“一旦强行征收高价水费,我们的饭菜价格只有上调。”
在谈到行业协会向政府部门“据理力争”时,河南财经学院教授王在安说:“维护本行业的合法权益,是行业商会得以存在的最大价值。面对水价暴涨,餐饮业不是通过提高饭菜价格把涨价因素转嫁给消费者,而是与政府部门的协商对话,反映自己的合理诉求,这不仅是一种道德上的自律,更是会员们市场经济条件下法制精神的显现,有关部门应该正确对待,避免餐饮业与自来水公司矛盾激化。”
《市场报》 (2005年09月07日 第三版)
作者:新华社记者 訾红旗 穆晓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