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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账本"无银两"小金库"粮满仓 企业逃欠款暗渡陈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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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母网8月26日讯一个产销两旺、拥有多辆高级轿车的企业,企业账户上几乎没有一分钱,而该企业的一名普通职工账户上,每个月的资金流通量竟高达300余万———为逃脱一笔法院已经终审判决的欠款,这家企业玩起了“暗渡陈仓”的把戏。日前,在铁的证据面前,这家妄想靠“藏富装穷”来逃避欠款的企业终于栽了。 1999年8月,在买卖化肥履约过程中,聊城市某复合肥厂累计欠烟台某化肥公司化肥款25万余元,该化肥公司多次索要无果。2002年,该复合肥厂改制后,企业经营状况很好,但仍拒不履行合同,无奈下烟台化肥公司于2003将其诉至法院。海阳法院判决被告应付化肥款及违约金298875元。被告不服提出上诉后,终审仍维持原判。没想到,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更是一波三折。

海阳法院执行法官先后4次到被执行人处均无功而返。令执法人员不解的是,被执行人产销两旺,但公司帐户存款几乎为零,拥有的多辆高档轿车也踪影全无,案件执行陷入僵局。后来,经多方了解,发现被执行人往来货款竟存于企业员工个人名下。执行人员连夜出行,在第一时间内依法将被执行人公司的员工刘某的个人帐户存款50万元冻结。随后,执行人员再赴济南、聊城,调阅了刘某帐户的流转情况。令人难以置信的是,这个普通职工的帐户每个月的资金流通量竟达到了300余万元。

为稳妥起见,执行人员不远千里先后到山东德州、聊城、河北邯郸、石家庄等地,分别找到了汇款人调查,证实了汇款人均是复合肥厂的客户,往刘某帐户汇款是基于不必开发票而逃避纳税以及减少汇费等原因,系根据复合肥厂的授意而操作的。证据确凿,执行人员上报烟台中院,并依法向银行送达了扣划存款通知书,而此时被执行人还在负隅顽抗,一方面鼓动银行拒不协助,另一方面动用各方社会关系向省高院“上访”,为澄清事实,执行人员立即向高院做了详细汇报。

在铁的证据和法律事实面前,这家企业再也无计可施。日前,银行将案款本息共计37万余元汇到了海阳法院帐户。(记者 王晓丹实习生程玉杰通讯员 王忠)责任编辑:吕淑玉(来源:水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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