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明星代言不只看脸蛋漂亮
海峡网-厦门晚报
厦门民企精明“追星”,以适合品牌形象为准则
本报讯 (记者 林润 实习生吕鑫)“我正好用自己的老头儿形象,告诉大家东林的萤火虫节能灯像我一样长寿健康。”昨天上午,东林电子有限公司召开新闻发布会,在情景喜剧《我爱我家》中出演“傅爷爷”的文兴宇妙语引来一阵笑声。
厦门的民企启用名人做形象代言人早已不是新鲜事了,但是我市的民企在“傍”名人方面正越来越精明。东林电子和西门子欧司朗的萤火虫品牌之争前不久刚刚落下帷幕。迎回“萤火虫”的东林电子正忙着把品牌做大,准备在3—5年内将“萤火虫”打造成中国驰名商标。不过,其新推出的产品代言人没有选最炙手可热的年轻明星,而是邀请老艺术家文兴宇担任产品形象代言人。文老说,以前市民对节能灯的抱怨就是没用几天就坏了,东林的节能灯寿命长,这个诉求点和自己的形象相符。
万吉龙工贸有限公司的万杰隆服饰找的是乒乓球运动员刘国梁作代言人。总经理许木杰说,公司和刘国梁还不仅仅是代言关系,“我们是战略合作伙伴。”他表示,刘国梁将会在该企业品牌建设方面担当更重角色。
据悉,如果企业选明星代言时,过分看重名气,可能会带来风险。前不久,厦门“黑骑”休闲服饰发现自家的形象代言人蔡依林“脚踏两只船”,加盟温州一家休闲服饰,导致该公司整个相关的品牌推广计划泡汤。
“有的企业找的代言人太过热门,同时代言好几样商品,这样可能会让自家品牌的宣传效果减弱。”在一家广告公司担任创意总监的陈先生说,一些“大牌”明星形象代言人还喜欢讨价还价或不配合活动,令企业头痛。
厦门大学新闻系的陈培爱教授建议说,商家请明星作为代言人,应遵守品牌形象和代言人的气质相吻合这一准则,“贵的不一定是对的”。同时所请明星本身的艺术成就或者体育成绩及可能的负面新闻,都是商家要提防的风险。
(厦门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