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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时代理”并不新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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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时代理”并不新奇

仨月卖不掉,赔你2000元。卖房新模式首现深圳?业内人士称

本报记者张玲报道日前关于二手房“限时代理”模式的报道在媒体被炒得沸沸扬扬,话题焦点集中在两处:一是首现深圳,前无古人;二是房子没卖出中介先“赔钱”。本报记者在对深圳房地产业内人士采访中发现,所谓的“限时代理”首现深圳其实并不准确,相关的做法在不少深圳二手房中介公司都有运作,而且已经有三五年的时间。而二手房中介公司敢于提出“限时代理”是有前提条件的,那就是不做亏本生意。

“限时代理”=有时限的独家买断

总部在天津的深圳顺驰置业有限公司从去年大举进入深圳二手房市场后,一口气铺开15家地铺。日前,该公司提出“限时代理”一说,其核心是:3个月未卖出房子,业主可获赔偿金2000元。前提是业主必须将房产独家委托给该公司,时限3个月。在这3个月里,为了保证“独家代理”,业主需将房产证原件或其他有效房产证件暂时交由顺驰保存。

该公司的负责人称,此项服务在天津、广州、武汉等多个城市开展得都非常顺利,也是这些城市二手房市场份额最大的一块。在操作中,中介公司会先付给业主2000元保证金,如果3个月后房子还没成交,2000元就作为中介公司对业主的赔偿。

据记者了解,目前在深圳二手房市场上,中介公司对房源的争夺一直都很紧张,由此出现同行恶意挖单的事件也时有发生。不少急于卖房的业主为了尽早将房子脱手,也会同时委托多家中介公司进行销售。这样同一个房子,可能多家中介都有钥匙。至于最后哪家公司会拿到这笔数额可观的佣金,就得看各家的本事了。业内人士透露,有的小公司因为名气不大,买家不多,有时候会把手上不多的房源进行第二次委托,委托给另一家较大的中介公司,从中分得一部分佣金。

限时代理在深圳并非新鲜事物

“限时代理”对深圳二手房市场的影响有多大?昨天,本报记者就这个“新”名词请教深圳地产业内人士,得到这样的答案:限时代理深圳早已有之,而且颇有年头。不少中介公司都有类似的操作模式。

这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中介公司老总告诉记者,深圳不少中介公司其实一直都有推出这样的服务,只不过没有大张旗鼓地广而告知。据他说,这样的做法已经存在三五年时间。有的公司独家代理的做法更加灵活,根据业主的要求,短至两个月或一个月的时限都有,更有业主会要求一个星期的时限。

当然愿意与业主签订独家代理的中介公司是不会做亏本生意的。平安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的总经理陈兵说,中介公司也在挑能做“独家代理”的房子。如果业主委托卖的房子特别便宜的话,中介公司就会买断代理权,2000元相当于给业主下的订金。即使在规定的时限里找不到合适的买家,中介公司也愿意自己掏钱买下来,再转手稳赚不赔。

记者再往深处追究,如果业主与中介公司签订“独家代理”,拿了2000元的保证金之后转身又和其他中介公司联系,怎么办?那位中介公司老总说,在独家代理的合同中会明确规定,业主如果打破彼此的约定,就要倒赔中介公司2000元。

作者:本报记者张玲 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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